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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10月22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眉山市彭山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以下简称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实行人员编制和经费统一使用。纪委主要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聚焦中心大局,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紧跟全区疫情形势强化监督,制发《关于紧紧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的十条措施的通知》等文件,开展疫情防控暗访督查126天次。强化重点工作监督,持续开展“惩庸懒、治中梗、促落实”项目专项监督行动。
聚焦正风肃纪,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差旅费报销、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管理专项整治。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开展“三资”管理、村务公开等专项督查。
聚焦不敢不能不想,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开展“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制发《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4+1”系统治理工作方案》,对发改、住建、医疗卫生、人防、农村公益设施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治理。坚持典型案例“一案一剖析一建议”,在案发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余玺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组织党员干部到眉州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学习参观;组织156名党员干部参加拟任副县(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组织12支代表队参加“清风扬眉”党纪法规知识竞赛,深入开展“清风扬眉 廉洁齐家”廉洁家庭系列活动,全面完成彭山区廉洁文化基地建设。
彭山区纪委监委属行政机关,有11个内设机构,有下属事业单位1个。核定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全额事业4人。2020年末在职职工34人,其中行政30人,全额事业4人。
无二级预算单位。
2020年度收、支总计1065.67万元、1080.3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32.98万元、523.57万元,下降33.33%、32.64%。主要变动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等。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065.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5.67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08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64万元,占72.17%;项目支出300.68万元,占27.8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65.67万元、1080.3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32.98万元、523.57万元,下降33.33%、32.64%。主要变动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等。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0.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523.57万元,下降32.64%。主要变动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未更新购置公务用车等。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0.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3.07万元,占88.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97万元,占3.98%;卫生健康支出23.6万元,占2.18%;住房保障支出60.68万元,占5.6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80.3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27.7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48.59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24.6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2.09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决算为36.21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6.7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6.0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2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60.68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9.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93.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86.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2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6万元,占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6万元,占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32万元,下降80.81%。主要原因是2020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6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6万元,下降8.33%。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等相关规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6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1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其他市县同行交流学习,省市纪检监察部门来指导等。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01万元,比2019年减少68.52万元,下降44.3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2020年,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27万元。主要用于彭山区廉洁文化基地建设装修和多媒体建设。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主要是用于纪检监察事务,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党风廉政建设经费、大要案查处及纪律审查项目、廉洁教育基地建设经费项目等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按照年初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工作,本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专款专用,保障了本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党风廉政建设经费、大要案查处及纪律审查项目、廉洁教育基地建设经费、脱贫攻坚及“三创”工作经费项目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如下。
(1)党风廉政建设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0.42万元,执行数为60.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完成全年教育培训100人次、信访调查、报刊征订、印制拍摄宣传资料工作等。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资金支付进度不均衡。下一步改进措施:精准预算项目资金。
(2)大要案查处及纪律审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88.22万元,执行数为188.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案件查办工作。发现的主要问题:因工作不确定性导致资金使用进度不均衡。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资金使用预算精准度。
(3)廉洁教育基地建设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9.27万元,执行数为39.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彭山区廉洁教育基地建设工作。建设完成展厅3个,开发制作宣传软件1套,拍摄反腐宣传片3部。发现的主要问题:因建设项目时间不定导致资金支付进度不均衡。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建设项目计划精准预算。
(4)脱贫攻坚及“三创”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82万元,执行数为6.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单位帮扶脱贫工作开展及包保网格“三创”工作正常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资金使用不均衡。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工作计划精准预算。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廉洁文化基地改造、脱贫攻坚及“三创”工作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眉山市彭山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以下简称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属行政机关,实行人员编制和经费统一使用,有11个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纪委主要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三)人员概况
彭山区纪委监委核定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全额事业4人。2020年末在职职工34人,其中行政30人,全额事业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065.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5.67万元,占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08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9.64万元;项目支出300.68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0年我单位严格按照部门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常委会,并形成会议纪要通过。所有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申报的实施方案组织进行,并责成项目实施科室加强日常监督,依据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做到项目资金专项专用,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
(二)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保障重点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我单位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结果良好,保障了本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存在问题
本部门绩效目标设定不够精细,因我单位工作任务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指标定量难做到精准。
(三)改进建议
财政部门应加强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培训。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
2021年10月18日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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