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目 录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6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8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6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21
第四部分附件...........................................................................24
第五部分附表...........................................................................4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党的事业教育、团结和带领好青年。引导青年坚定信念,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实践中锻炼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指导并组织全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理论教育,以及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开展各项活动。组织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工作,提出相应对策。
2.发挥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好青年事务。参与社会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政府委托的有关青年工作事务,指导和帮助少先队等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根据区委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团委的工作要求,制定全区共青团工作计划。加强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检查和督促全区各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带好共青团的队伍。协助党委部门选拔、管理、考核、培训共青团干部,宣传、表彰、推荐优秀青年干部。
3.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代表和维护青年具体利益,反映青年的意愿和呼声。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发挥青年利益的社会代表作用。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团区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确定为全国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地区,全市唯一。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全国交流,西南地区唯一;多项工作做法被团中央《全团要讯》《四川通过“统选兼用”工作彰显团员先进性》《四川改革动态》《四川青年工作动态》等刊载。确定为团省委“社区青春行动”试点区。彭山青年刘沈厅获评2021年“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首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四川省五四青年奖章。获评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干部2人、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员1人,四川省优秀西部计划志愿者5人,四川省优秀少先队员2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3人、优秀少先队集体3人。获团省委书记肯定性批示1次,市委书记肯定性签批1次,市委分管领导肯定性签批1次,区委书记肯定性签批5次。7月,接受团省委书记调研获肯定。学习强国采纳9篇,《中国共青团杂志》采纳6篇,中国青年网专版采纳2篇,被省级以上媒体共计报道70余次。
1.刀刃向内,基层团组织建设扎实有力
一是优化县域团干部“顶层”力量。按照1正4副配齐配强团区委班子,各项配备率均达到100%。二是大力开展基层团建工作。新建机关团组织2个,小区团支部6个,非公企业团组织19个,农业园区团组织4个,农业园区中非公经济或农合社团组织共15个。完成全区村(社区)团组织换届。三是持续开展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区各级团组织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智慧团建系统录入率达100%。四是加强团干部交流。开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线上专题培训学习、中学(中职)干部培训会暨基层团干部述职、团教协作暨中学团干部培训会、团教协作暨中学(中职)团组织改革工作推进会等。
2.紧扣根本,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做深做实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树立理想信念。主办“青春向党 奋斗强国”——彭山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红色诗词诵读会。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书画比赛。持续高质量开展青年大学习。二是创新主责主业,强化政治启蒙。组织开展禁毒原创公益作品大赛,组织“青年讲师团”“红领巾讲师团”“新时代文明实践青年宣讲分团”宣讲党的理论11场,覆盖团员青年2.5万。三是抓好线上平台,组织少先队员参与 “红领巾爱学习”“党史我来讲,红色照我心”等主题教育活动。
3.务实创新,共青团改革纵深推进
一是深化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改革。举行全区少先队分批入队示范仪式。实现县域“分批全童入队”全覆盖。挂牌成立10个“眉山市彭山区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同时严格团员发展标准,2021年全年全区各学校及社会领域团组织共发展团员435名。印发《眉山市彭山区中学“双积双评”积分入团实施方案》。二是深化青年志愿服务制度改革。出台《眉山市彭山区青年志愿服务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持续推动“志愿四川”平台运用,累计注册志愿者达20870人,建立团队432个,完成活动871次,总服务时长29870小时。三是推报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队伍1支。四是常态化开展“五彩群团 爱在寿乡”“社区青春行动”“寿乡 情暖夕阳红”“青春志愿 一路童行”“青春志愿 靓在乡村”等青年志愿服务品牌特色项目。7月,彭山青年志愿协会正式成立。
4.凝聚青年,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
一是大力推动青年创新创业。启动“绿领英才班”,实施“青年创业促进计划”,4个青年创业团队成功申请创业贷款共计33万元。开展青年创新创业大讲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18场。开展“培育电商人才 助力乡村振兴”——2021年彭山区第六届青年创客训练营培训。推报5个青年创业者团队参与眉州之星双创大赛。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返家乡”“逐梦计划”社会实践活动,对接260余名优秀大学生到26个部门、镇(街道)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二是落实青年发展规划。组织召开落实《四川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7—2025年)》工作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暨工作推进会,眉山市彭山区在中期评估实地审核获评全市优秀。“青年之家”实现镇(街道)全覆盖,全年开展活动158场,参与人数3600余次。区青少年宫开展公益课堂。举办浪漫“七夕”、“团结互助 增进友谊”、“东彭联谊”等青年交友联谊活动3场。完成2个志愿类、1个创业类、1个文体类团属社会组织入驻团属青年社会组织网上信息平台。三是持续关爱重点青少年。实施“童伴计划”项目,购买4支社会组织服务,常态化开展周活动和“暖冬行动”、“科普大篷车进童伴之家”、《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青春自护·暑期安全”教育活动等特色活动54余场。新创建“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区(村)”7个,创建率超20%。开展“2022年新年微心愿活动”,帮助100个困境青少年实现新年心愿。开展“爱在暖冬 青心相伴”暖冬公益行动,为全区重点青少年送去150床针织棉冬被。四是扎实开展“两联”工作。2021年来,共组织团代表联络站代表开展学习、培训及各类活动3次,参与团代表21人,共计联系团支部48个,联系团员青年480人。
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纳入团区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有彭山区青少年宫。2021年末在职职工8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事业编4人,临聘人员1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89.0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8.37万元,增加25.46%。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区青少年宫增加事业编制2人;同时,2021年开展眉山市彭山区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89.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0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8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39万元,占67.37%;项目支出61.69万元,占32.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9.0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37万元,增长25.46%。主要变动原因是区青少年宫增加事业编制2人; 2021年开展眉山市彭山区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37万元,增长25.46%。主要变动原因是区青少年宫增加事业编制2人;2021年开展眉山市彭山区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4.80万元,占87.16%;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3万元,占3.61%;卫生健康支出(类)4.48万元,占2.37%;农林水支出(类)2.54万元,占1.35%;住房保障支出9.43万元,占4.99%;其他支出(类)1万元,占0.5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9.0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6.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7.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9.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7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7.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6.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20.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注: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5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35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开展需要,2022年因公务接待次数为3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2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暖冬慰问餐饮接待费0.05万元;改革工作评估会接待费0.10万元;全市共青团工作现场会接待费0.2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1年,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0万元,比2020年增加1.57万元,增长8.21%。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水费、邮电费、培训费同比增加。
2021年,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及下级单位彭山区青少年宫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打印机(映美538K)1台0.13万元,办公桌(双人1.5米)2张0.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西部计划项目及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经费、青少年宫工作经费、团建及少先队建设经费等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重点青少年关爱和青年之家工作、西部计划项目及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团建及少先队工作均基本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西部计划项目及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经费、青少年宫工作经费、团建及少先队建设经费等6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进行了客观评价。
(1)青少年宫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2万元,执行数为10.68万元,完成预算的89.02%。通过项目实施,保证青少年宫正常工作运转,包含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费、创文创卫工作经费,维修维护费等;公益活动,包括“六一”入队仪式、“学党史 强信念 跟党走”书画比赛、“爱的陪伴—寻找天才少年”系列公益课堂、暖冬送温暖活动等。
(2)重点青少年关爱和青年之家工作经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12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33%。通过项目实施,联合群团部门引入“五彩群团”工作项目,按照部门联系、帮扶全覆盖的原则,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科协等群团部门联合打造13个点位,其中团区委投入项目经费4.4万元整,开展“童伴计划”项目。同时稳步推进“青年之家”项目提质增效,新增点位3个,“青年之家”入驻团中央云平台7个,实现镇(街道)全覆盖,全年开展活动158场,参与人数3600余次。区青少年宫青年之家持续开展公益课堂,已开展28次课程,共计500余人参与,推出国粹脸谱、亲子陶艺等系列公益课,引导少年儿童感悟传统艺术的魅力,厚植爱国强怀。
(3)西部计划项目及青年志愿服务工作经费绩效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21万元,执行数为20.56万元,完成预算的97.90%。通过项目实施,建立西部计划志愿服务保障,2021年获评四川省优秀西部计划志愿者5人,全年共招募18名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全年全覆盖人员慰问4次;深化青年志愿服务制度改革。出台《眉山市彭山区青年志愿服务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持续推动“志愿四川”平台运用,利用志愿四川平台搭建“需求组织发单—中心审单—平台派单—志愿者接单—服务对象评单”的组织架构,累计注册志愿者达20870人,建立团队432个,完成活动871次,总服务时长29870小时。以省级青年志愿服务改革为契机,深化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等“青”字号品牌项目建设,推报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队伍1支。成立彭山青年志愿协会,每月组织开展青春志愿系列活动等类型活动50余场。
(4)团建及少先队建设经费绩效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17万元,执行数为16.91万元,完成预算的99.47%。通过项目实施,一是获评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干部2人、四川省优秀共青团员1人,四川省优秀少先队员2人、优秀少先队辅导员3人、优秀少先队集体3人。二是在团的基层建设百日攻坚中,新建机关团组织2个,小区团支部6个,非公企业团组织19个,农业园区团组织4个,农业园区中非公经济或农合社团组织共15个。三是完成全区村(社区)团组织换届。四是用活用好“智慧团建”系统,做到新发展团员及时录入,全区各级团组织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所有支部均按要求按次数开展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录入率达100%。五是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举办彭山首场大型庆祝活动,主办“青春向党 奋斗强国”——彭山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红色诗词诵读会,1000余名团员青年、少年参加初赛,417人进入决赛诵读红色经典抒发爱国情怀。六是持续高质量开展青年大学习,参学比居全市前列,最高居全省第8,全年参与超27万人次。七是持续高质量开展青年大学习,参学比居全市前列,最高居全省第8,全年参与超27万人次。八是严格团员发展标准,2021年全区各学校及社会领域团组织共发展团员435名,其中学校领域团员400名,社会领域团员35名。
(5)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2.54万元,完成预算的50.8%。通过项目实施,深入开展干部帮扶、双创巩固、疫情防控等工作,科学制定工作计划。今年,开展新年微心愿活动,帮助24所中小学100个困境青少年实现新年心愿。开展“爱在暖冬 青心相伴”暖冬公益行动,为5所乡镇学校困难儿童、留守学生等重点青少年送去了150床针织棉冬被。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区团委部门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为单位职工工资、津补贴等以及为开展团委事务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等。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为开展团委事务发生的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单位职工工资和绩效工资。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开展青少年宫事务发生的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职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单位部分。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17.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奖。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附件1
2021年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员会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属于一级预算单位,行政部门1个。纳入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有眉山市彭山区青少年宫。
(二)机构职能。
1.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党的事业教育、团结和带领好青年。引导青年坚定信念,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实践中锻炼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指导并组织全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理论教育,以及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开展各项活动。组织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工作,提出相应对策。
2.发挥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好青年事务。参与社会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政府委托的有关青年工作事务,指导和帮助少先队等青少年组织开展工作。根据区委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团委的工作要求,制定全区共青团工作计划。加强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检查和督促全区各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带好共青团的队伍。协助党委部门选拔、管理、考核、培训共青团干部,宣传、表彰、推荐优秀青年干部。
3.发挥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依法代表和维护青年具体利益,反映青年的意愿和呼声。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全心全意为青年服务,发挥青年利益的社会代表作用。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2021年末在职职工8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事业编4人,临聘人员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89.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0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8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39万元,占67.37%;项目支出61.69万元,占32.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2021年度制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部门名称 |
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 |
|||||||
年度 |
任务名称 |
主要内容 |
预算金额(万元) |
|||||
总额 |
财政 拨款 |
其他 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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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 |
西部计划项目、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及相关试点经费 |
核制度要求,每年对各区县的西部计划项目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岗位指标。2019年度考核较好,同时由于落实转编政策,名额由9个增加到18个。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根据《眉山市青年志愿服务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眉青联发〔2020〕5号)文件精神,眉山市被列为四川省青年志愿服务制度改革试点(全省仅6个)。我区需要组建青年志愿者协会,建立青年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并为志愿者服务活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
21 |
21 |
||||
团建、少先队建设工作及相关试点经费 |
省分批入队试点工作方案》(川青联发〔2020〕7号)文件精神,彭山区被列为四川省分批入队试点区县之一(全市唯一)。根据试点工作要求,我区需开展好分批入队示范仪式,通过多形式的少先队活动,增加少先队员光荣感和使命感。团建工作:根据市、区目标考核要求,我委需在重大时间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坚持青少年思想价值引领。 |
17 |
17 |
|||||
重点青少年关爱和阵地建设经费 |
童伴计划:根据2020年民生工程下达任务,彭山区设6个童伴之家。根据《共青团四川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童伴计划”试点方案>的通知》,童伴妈妈享有相关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基本补助、特殊补贴、绩效与奖励,童伴妈妈的工资不低于村(社区)两委的工资水平。青年之家:根据《共青团四川省委办公室关于转发<深化青年之家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的通知》,每个青年之家每月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40人参加。 |
12 |
12 |
|||||
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经费 |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及“三创”活动,此经费专项用于脱贫攻坚及“三创”相关工作的开展。 |
5 |
5 |
|||||
团区委部门日常运转经费 |
用于维持部门正常运转,支付员工工资及各项福利,购买办公设备及支付日常办公开销等。 |
47.49 |
47.49 |
|||||
青少年宫项目经费 |
用于开展公益活动及支付自聘人员的劳务费等 |
12 |
12 |
|||||
青少年宫事业运行经费 |
用于维持青少年宫正常运转,支付职工工资、社保、办公经费等。 |
45.34 |
45.34 |
|||||
绩效考核等经费 |
29.25 |
29.25 |
||||||
金额合计 |
189.08 |
189.08 |
||||||
年度总体目标 |
完成单位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共青团及少先队相关工作,服务好我区青少年;完成各项青年志愿服务改革相关工作;完成上级团委及区委区政府布置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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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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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志愿四川”平台运用,全年建立团队不少于200个 |
≥20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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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志愿四川”平台运用,全年注册志愿者不少于1万人 |
≥100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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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新发展团员不少于80人 |
≥8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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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00次 |
≥10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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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返家乡”“逐梦计划”活动提供岗位不少于100个 |
≥10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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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工作全年不少于5次省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 |
≥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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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大学习全年参与人次达到10万 |
≥10万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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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大学习参学比达到80%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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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及庆祝建党一百周年系列活动5次 |
≥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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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运营同伴之家6个 |
≥6个 |
|||||||
同伴计划全年开展活动不少于80次 |
≥80次 |
|||||||
同伴计划全年走访慰问留守儿童不少于80次 |
≥8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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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开展“返家乡”“逐梦计划”活动效果好。 |
好 |
||||||
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效果好。 |
好 |
|||||||
团教协作衔接紧密。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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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常态化开展好、完成好各项目标 |
贯穿全年 |
||||||
常态化开展青年大学习 |
贯穿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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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开展双创巩固包保工作 |
贯穿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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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开展红领巾争章。 |
贯穿全年 |
|||||||
常态化运营童伴计划 |
贯穿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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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微心愿、“爱在暖冬 青心相伴”等活动 |
年底11、12月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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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预算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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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深化改革成效,使服务青少年成效更加显著,基层团组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明显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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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青春志愿 爱在旅途”春运青年等各类志愿服务行动,为返乡农民工提供各类便民服务,维护社会秩序,温暖返乡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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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心关爱困境青少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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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开展双创巩固包保工作,改善彭山人居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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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提高彭山社会文明程度;提高市民幸福指数。 |
|||||||
积极开展各类困境青少年关心关爱及帮扶活动,提高困境青少年幸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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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群众满意度达85%以上。 |
≥85% |
|||||
开展各类困境青少年关心关爱及帮扶活动,被帮扶对象满意度达85%以上。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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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算编制。
(1)目标制定。
2021年,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涉及资金159.83万元,其中5个项目的绩效目标,涉及资金67万元,从目标的设定、内容的完整等方面来看,基本按要求编制了完成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但也存在成本指标和效益指标均未量化的问题。
(2)目标实现。
根据部门整体项目绩效目标表及完成资料,完成情况汇总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值 |
项目预算(单位:万元) |
项目决算(单位:万元) |
完成情况 |
1 |
西部计划项目、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及相关试点经费 |
西部计划项目:根据省项目办考核制度要求,每年对各区县的西部计划项目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分配岗位指标。2019年度考核较好,同时由于落实转编政策,名额由9个增加到21个。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根据《眉山市青年志愿服务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眉青联发〔2020〕5号)文件精神,眉山市被列为四川省青年志愿服务制度改革试点(全省仅6个)。我区需要组建青年志愿者协会,建立青年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并为志愿者服务活动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
21 |
20.56 |
已完成 |
2 |
团建、少先队建设工作及相关试点经费 |
少先队建设工作:根据《四川省分批入队试点工作方案》(川青联发〔2020〕7号)文件精神,彭山区被列为四川省分批入队试点区县之一(全市唯一)。根据试点工作要求,我区需开展好分批入队示范仪式,通过多形式的少先队活动,增加少先队员光荣感和使命感。团建工作:根据市、区目标考核要求,我委需在重大时间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坚持青少年思想价值引领。 |
17 |
16.91 |
已完成 |
3 |
重点青少年关爱和阵地建设经费 |
童伴计划:根据2020年民生工程下达任务,彭山区设6个童伴之家。根据《共青团四川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童伴计划”试点方案>的通知》,童伴妈妈享有相关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基本补助、特殊补贴、绩效与奖励,童伴妈妈的工资不低于村(社区)两委的工资水平。青年之家:根据《共青团四川省委办公室关于转发<深化青年之家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的通知》,每个青年之家每月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40人参加。 |
12 |
10 |
受疫情影响,未完成 |
4 |
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经费 |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及“双创”活动,此经费专项用于脱贫攻坚及“双创”相关工作的开展。 |
5 |
2.54 |
受疫情影响,未完成 |
5 |
青少年宫项目经费 |
用于开展公益活动及支付自聘人员的劳务费等 |
12 |
10.68 |
受疫情影响,未完成 |
(3)编制准确。
2021年年初总预算159.83万元,预算调整数189.08万元,其中:预算追加29.25万元(发放绩效考核等)。
2.预算执行。
(1)支出控制。
2021年,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是22.34万元,决算是20.70万元;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0.7万元,决算6.67万元。偏差度为15.82%。
(2)动态调整。
根据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2021年1-8月部门项目绩效运行分析报告,2021年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预算项目5个,其中预算没有超过50万的项目,部门整体预算执行情况正常,无绩效监控取消额。
(3)执行进度。
2021年,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6月、9月、11月预算支出分别为85.25万元、118.71万元和144.79万元,占年度预算总额189.08万元的实际支出进度45.09%、62.78%和76.57%,分别占应达到支出进度40%、67.5%、82.50%的112.72%、93.01%和92.82%。
(1)预算完成。
根据大平台数据(指标对账单和可执行指标来源及其执行情况),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1-12月年度预算总额189.08万元,决算支出189.08万元,预算执行进度为100%。
(2)违规记录。
2021年度,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未经过审计、财务检查,违规记录项不涉及。
(二)结果应用情况。
1.信息公开(自评公开)。
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已于2021年4月26日将2021年部门预算在彭山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
2.整改反馈。
(1)结果整改。2020年度,区财政局未对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组也没有获取到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相关资料,该项指标不涉及。
(2)应用反馈。2020年度,区财政局未对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故不涉及向财政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
(三)自评质量
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92.60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度,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围绕青年志愿者服务工作、团建、少先队建设工作、重点青少年关爱和阵地建设等,较好的完成了部门整体目标任务。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值 |
得分 |
扣分原因 |
部门预算管理 |
预算编制 |
目标制定 |
15 |
12 |
个别项目绩效目标要素不完整 |
目标实现 |
15 |
15 |
|||
预算执行 |
支出控制 |
5 |
2 |
偏差度为15.82% |
|
及时处置 |
10 |
10 |
|||
执行进度 |
5 |
4.71 |
6月完成112.72%,9月完成93.01%,11月完成92.82% |
||
完成结果 |
预算完成 |
10 |
10 |
预算完成率100% |
|
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 |
5 |
5 |
|||
违规记录 |
0 |
0 |
此项不涉及 |
||
绩效结果应用 |
内部应用 |
预算挂钩 |
6 |
6 |
|
信息公开 |
自评公开 |
4 |
4 |
||
整改反馈 |
问题整改 |
0 |
0 |
此项不涉及 |
|
应用反馈 |
0 |
0 |
此项不涉及 |
||
自评质量 |
自评质量 |
自评质量 |
10 |
10 |
|
合计 |
85 |
78.71 |
|||
折算得分 |
100 |
92.60 |
(二)存在问题。
项目预算绩效编制和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设立要更加细化、量化。
(三)改进建议。
严格项目预算绩效编制和管理,增强预算控制意识。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
2021年共青团、少先队及相关试点工作经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眉山市彭山区委员会112101 |
实施单位 |
团区委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17.00 |
执行数: |
17.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17.00 |
其中:财政拨款 |
17.00 |
|||||
其他资金 |
0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根据市、区目标考核要求,在重大时间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坚持青少年思想价值引领;根据改革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为全区的兼职团干发放补贴购买保险等,确保各项改革工作落地落实。 |
在五四、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坚持青少年思想价值引领;根据改革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为全区的兼职团干发放补贴购买保险等;积极开展眉山市彭山区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根据市、区目标考核要求,在重大时间节点,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不少于5次。 |
≥5次 |
23次 |
||||
质量指标 |
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开展。 |
高质量完成 |
高质量完成 |
|||||
时效指标 |
常态化开展好、完成好各项目标。在2021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 |
贯穿全年 |
贯穿全年 |
|||||
成本指标 |
预算内在开支合理成本可控的情况下完成各项工作。 |
预算内 |
预算内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90% |
||||||
附表:
(注:有两个及以上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的,需分别开展绩效目标自评并填写附表,若本年没有100万以上项目,请单位自行选择较为重要的特定目标类或部门预算项目进行绩效目标自评)
共青团眉山市彭山区委员会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团建及少先队工作项目)
一、基本情况
2021年团建及少先队工作项目经费共计17万元。该经费专门用于完成2021年少先队及共青团的相关工作。一是全面开展眉山市彭山区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二是持续强化青少年思想引领。开展“五四”“六一”等系列庆祝活动和“眉山故事少年说”讲说比赛等,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组织“新时代文明实践青年宣讲团”“青年讲师团”和“红领巾宣讲团”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宣讲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青年大学习。积极开展“红领巾爱学习”活动。三是深化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改革。全面落实分批入队、阶梯式成长激励等制度。推动少先队辅导员激励政策落地实施。建立完善入队规范档案,严格团员发展标准。四是夯实基层基础。开展基层团干部大培训,实现全区镇(街道)、村(社区)级团组织书记全覆盖,力争中小学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全员培训。全面推进下级团组织负责人向上级团组织述职。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评价组织情况:团区委领导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立即召开会议,加强学习关于预算绩效的文件,再次强调要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意识。成立团区委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绩效评价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
(二)评分方法:
针对不同的指标,该项目采用多种评分方法。
是否评分法:适用于合规性等正反判断指标,正向满分,反向0分。
分级评分法:指标评分设置多级权重,指标得分按指标值所处区间的权重计算。
比率分值法:对存在连续性比率的指标,按比率乘以指标分值计算得分。
缺(错)项扣分法:按照要求所具备的事项计算,全部具备得满分,根据缺项扣一定分值。
满意值赋分法:设置一个满意值,指标值达到满意值得满分,未达到不得分或扣分。
按数累加法:若有必要用于加分项指标。
(三)预算绩效指标评价标准:
针对不同的指标,该项目采用多种评价标准。
(1)定性指标标准:根据客观依据判断指标得分,一般采用是否评分法。
(2)定量指标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
国家标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全国范围内适用,其他各级别标准不得与其抵触。
行业标准: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用于特定行业。
地方标准:在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省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可根据历史数据、统计数据、调研数据等设定绩效标准,可根据四川的实际情况按经济片区分设标准。
申报标准:对新实施的政策项目且相关基础数据匮乏的基础上,各方根据试点探索商定绩效标准,并在以后年度动态修订完善。
一、综合评价结论
2021年团建及少先队工作项目绩效工作基本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管理情况
根据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对该项目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财政与审计部门项目审计,同时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及时纠正资金管理上的不良行为。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持先验收评价再付款,无截留挪用现象。
(二)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全年预算数17万元,执行数为16.91万元,完成预算的99.47%。通过项目实施,一是优化县域团干部“顶层”力量。按照1正4副配齐配强团区委班子。各项配备率均达到100%。二是大力开展基层团建工作。新建机关团组织2个,小区团支部6个,非公企业团组织19个,农业园区团组织4个,农业园区中非公经济或农合社团组织共15个。完成全区村(社区)团组织换届。三是持续开展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全区各级团组织积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智慧团建系统录入率达100%。四是加强团干部交流。开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线上专题培训学习、中学(中职)干部培训会暨基层团干部述职、团教协作暨中学团干部培训会、团教协作暨中学(中职)团组织改革工作推进会等。五是强化思想引领,树立理想信念。主办“青春向党 奋斗强国”——彭山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红色诗词诵读会。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书画比赛。持续高质量开展青年大学习。六是创新主责主业,强化政治启蒙。组织开展禁毒原创公益作品大赛,组织“青年讲师团”“红领巾讲师团”“新时代文明实践青年宣讲分团”,宣讲党的理论11场,覆盖团员青年2.5万。七是深化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改革。举行全区少先队分批入队示范仪式。实现县域“分批全童入队”全覆盖。挂牌成立10个“眉山市彭山区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同时严格团员发展标准,2021年全年全区各学校及社会领域团组织共发展团员435名。印发《眉山市彭山区中学“双积双评”积分入团实施方案》。
(三)项目效益情况
我委结合实际情况,按要求全面开展2021年团建及少先队工作。建立健全了财务支出制度,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团建及少先队建设项目完成率超过99%。
五、存在主要问题
该项目在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建设程序合法,资金使用管理到位,项目实施速度适中,完全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未发现任何问题。
六、相关措施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委将继续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教育,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各项开支,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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