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妇女联合会单位决算
(单位公开)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10月23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3-6
二、机构设置................................................................................................6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6-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3-17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7-19
第四部分附件...............................................................................................20-27
第五部分附表...............................................................................................28-2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结合彭山实际,推进全区妇女运动健康发展,联系团体会员,对全区妇女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参与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推进妇女儿童培训及活动阵地建设。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承担区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聚力思想政治引领,坚定不移抓学习教育。
1.扎实开展“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大学习大实践大提升活动。一是成立了本单位“两新三大”活动领导小组,落实主要领导任组长,2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负责抓好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推进有力有序。二是深化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年共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形成思想感悟9篇。三是开展专题活动,聚焦“强国复兴有我”主题,开展“巾帼大学习,今天我来读”云接力读书活动,带动全区基层妇联干部、三八红旗手、最美家庭等优秀女性代表领读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中的金句,期间共收到投稿60余份,择优在“寿乡女性”公众号上进行了10期推送。
2.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学习贯彻相关工作,负责按照区委分工方案的任务分工,制定关于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相应措施和举措。二是深入开展学习领会。截至目前共开展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1次,与市妇联机关党支部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次,与市妇联联合举办执委暨各界妇女代表座谈会1次,通过再次观看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影像视频、班子成员撰写个人心得体会、重温入党誓词、红色基地现场教学等方式,对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进行了深入学习。
3.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眉山市彭山区妇联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述职考评和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推动工作发展,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
(二)聚力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抓巾帼建功
1.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举办2022年第一期巾帼家政体验式培训班,共40名城乡生活困难、失业妇女参加,并在培训结束后为优秀学员推荐就业岗位。与金烛村达成意向,依托万水碾旅游项目打造巾帼妇女创业基地。扎实推进鑫艾家庭农场省级乡村振兴巾帼示范基地建设,目前已开展培训18场,惠及500余人次。
2.抢抓双城同城机遇。联合区就业中心开展“送岗位下乡”招聘活动,组织四川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思念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参加现场招聘活动,并开展线上招聘2场,共提供450个工作岗位,76人达成就业意向。
3.推动建设“绿色家庭”。开展“绿色低碳 节能先行”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垃圾分类进社区等示范活动5次,发放垃圾分类环保布袋300个;在儿童之家开展“垃圾分一分·环境美十分”的主题活动6场。
(三)聚力品质彭山建设,坚定不移抓家庭文明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对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要求。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成立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制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举措。并对照区委16个工作方案,逐一梳理工作任务,形成工作方案,共涉及7个方案的14项任务,其中牵头任务1项,配合任务13项,全部落实到责任领导,明确完成时限。
2.深化家庭文明建设。与区纪委、文明办联合开展“五好家庭”“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收到各级推荐40余户,已评选出“最美家庭”10户、五好家庭9户。
3.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在彭祖广场开展为期5天的“家和万事兴·喜迎二十大”家风家教主题展1次,覆盖宣传3000余人次。以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式,在全区11个点位开设家长课堂,举办“陪孩子终身成长”“父母语言”等家庭教育讲座60余场,组织志愿者开展亲子游戏、手工制作、“三苏家风”研学、最美家庭家风家训分享等活动70余场,服务家长儿童8000余人次。
4.深入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区委常委会会前学习1次,组织基层妇联干部学习1次,开展线上线下宣传40余场。
(四)聚力平安彭山建设,坚定不移抓维权服务
1.做好普法宣传。高质量实施好争取到的省妇联妇女儿童维权站示范点,发挥示范引领功能,提升彭山妇联系统维权工作成效,目前已开展各类宣传、培训、观影等活动10场,惠及妇女儿童1700余人次。持续开展“法律月讲堂”活动,本年度共举办线上线下“法律月讲堂”共10次,覆盖2500余人次。
2.参与基层治理。召开全区维权工作推进部署会1次,推动各镇(街道)、村(社区)妇联进一步做好维权工作“五项机制”的建设和落实,做好 “六类人群”摸排,已建立全区特殊人群台账,涵盖残障妇女、留守儿童等1100余人,落实执委一对一联系,针对具体情况提供差异化、个性化跟踪服务。
3.落实信访化解。做好区级妇联来信来访以及转交件的矛盾化解及回访工作,截至目前共收到来信来访39件,信访办结率达100%。
(五)聚力共享发展成果,坚定不移抓关爱服务
1.开展女性关爱。推进“巾帼健康行动”,共开展关爱女性健康公益讲座活动5场,与卫健局联合开展“妇女病”、“两癌”免费筛查,全年共筛查7979人。深入开展贫困母亲救助行动,各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结对帮扶困难母亲68名,发放救助金3.4万余元。开展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工作,全年救助4人,发放救助金4万元。
2.开展儿童关爱。组织开展“六一”困境儿童“四送”关爱活动,走访慰问100名困境儿童,送物资1.5万元。联合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团区委、区科协开展“苏娃快乐成长营”暑期关爱服务活动5期,覆盖6个镇(街道)400多名儿童。
3.完成编制新一轮“两纲”工作。区政府妇儿工委成立了“两纲”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两纲”编制起草小组,制定了《彭山区“两纲”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清单,全年共召开“两纲”相关编制工作会议2次,邀请市级专家开展省、市“两纲”宣讲解读会1次。结合彭山实际,修改完成“两纲”各类稿件3版。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及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已制发《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山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 年)和彭山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 年)的通知》(眉彭府发〔2022〕26号)文件,并组织实施。
(六)聚力基层组织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开展“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大学习大实践大提升活动。全面加强对区妇联班子成员和干部的管理,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家风建设。认真执行党内各项制度,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聚力。继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2.夯实基层组织基础。一是深化组织建设破难行动。7月联合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团区委,召开全区两新组织建群团工作推进会,现已在全区符合条件的81个两新组织完成妇女组织建设工作,组建率达100%,进一步提高了妇女组织覆盖率。二是实施星级妇联组织建设行动。全区共确定8个星级妇联组织,进行升级提升,进一步发挥示范标杆作用。三是深化阵地建设。全年共新建友好型儿童之家5个。
区妇女联合会属于一级单位,行政部门1个。
2022年度收、支总计167.55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44万元,增长7.33%。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临聘1名人员。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67.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5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6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09万元,占71.07%;项目支出48.47万元,占28.9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7.5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44万元,增长7.3%;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临聘1名人员。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44万元,增长7.3%;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临聘1名人员。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38.82万元,占82.85%;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83万元,占5.87%;卫生健康支出(类)4.34万元,占2.59%;农林水支出(类)4.63万元,占2.76%;住房保障支出(类)9.93万元,占5.9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7.5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1.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3.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6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9.9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1.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7.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0.26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26万元,增长866.7%。主要原因是开展业务活动,2022年公务接待批次增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眉山市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眉山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编制工作调研接待费0.10万元;市妇联调研基层组织建设及维权工作接待费0.05万元;省妇联调研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工作接待费0.14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2022年,区妇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32万元,比2021年减少1.61万元,下降8.5%。主要原因是劳务费减少,2021年聘请的劳务人员于2022年3月转为单位临聘人员。
2022年,区妇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电脑及配套软件1套0.6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区妇联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妇女儿童专项工作”“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及运行”“乡村振兴及双创”等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妇儿之家建设及运行、乡村振兴及双创、妇女儿童工作等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当年目标工作任务,建设友好型儿童之家的个数以及家政培训人数等均达到目标任务。部门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绩效评价结果良好,有效地为建设彭山开放发展先行区贡献巾帼力量。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家庭建设”、“妇女儿童工作”“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及运行”“乡村振兴及双创”“两纲换届”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家庭建设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7%。通过项目实施,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对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要求。区妇联党组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成立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制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举措。并对照区委16个工作方案,逐一梳理工作任务,形成工作方案,共涉及7个方案的14项任务,其中牵头任务1项,配合任务13项,全部落实到责任领导,明确完成时限。二是深化家庭文明建设。与区纪委、区文明办联合开展“五好家庭”“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收到各级推荐40余户,已评选出“最美家庭”10户、五好家庭9户。三是推动建设“绿色家庭”。开展“绿色低碳 节能先行”全国低碳日主题宣传活动、垃圾分类进社区等示范活动5次,发放垃圾分类环保布袋300个;在儿童之家开展“垃圾分一分·环境美十分”的主题活动6场。四是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在彭祖广场开展为期5天的“家和万事兴·喜迎二十大”家风家教主题展1次,覆盖宣传3000余人次。以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式,在全区11个点位开设家长课堂,举办“陪孩子终身成长”“父母语言”等家庭教育讲座60余场,组织志愿者开展亲子游戏、手工制作、“三苏家风”研学、最美家庭家风家训分享等活动70余场,服务家长儿童8000余人次。五是深入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区委常委会会前学习1次,组织基层妇联干部学习1次,开展线上线下宣传40余场。
(2)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及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8万元,执行数为0.44万元,直拨付项目资金6.3万元给5个镇(街道),完成预算的84%。通过项目实施,新建友好型儿童之家5个,开展常态化活动80期。
(3)妇女儿童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18.26万元,完成预算的91.29%。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举办2022年第一期巾帼家政体验式培训班,共40名城乡生活困难、失业妇女参加。与金烛村达成意向,依托万水碾旅游项目打造巾帼妇女创业基地。扎实推进鑫艾家庭农场省级乡村振兴巾帼示范基地建设,目前已开展培训18场,惠及500余人次。二是抢抓双城同城机遇。联合区就业中心开展“送岗位下乡”招聘活动,组织四川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四川思念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参加现场招聘活动,并开展线上招聘2场,共提供450个工作岗位,76人达成就业意向。三是开展女性关爱活动。推进“巾帼健康行动”,共开展关爱女性健康公益讲座活动5场,与卫健局联合开展“妇女病”、“两癌”免费筛查,全年共筛查7979人。深入开展贫困母亲救助行动,各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结对帮扶困难母亲68名,发放救助金3.4万余元。四是开展儿童关爱。组织开展“六一”困境儿童“四送”关爱活动,走访慰问100名困境儿童,送物资1.5万元。联合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团区委、区科协开展“苏娃快乐成长营”暑期关爱服务活动5期,覆盖6个镇(街道)400多名儿童。
(4)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4.63万元,完成预算的92.64%。通过项目实施,一是助力乡村振兴,结对帮扶联系户5户,发放慰问品及慰问金0.5万余元;二是常态化在包保网格开展防疫摸排及宣传、文明劝导、环境卫生清理等志愿活动500余人次。
(5) “两纲”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2.18万元,完成预算的36.33%。通过项目实施,政府妇儿工委成立了“两纲”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两纲”编制起草小组,制定了《彭山区“两纲”编制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清单,全年共召开“两纲”相关编制工作会议2次,邀请市级专家开展省、市“两纲”宣讲解读会1次。结合彭山实际,修改完成“两纲”各类稿件3版。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及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已制发《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彭山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 年)和彭山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 年)的通知》(眉彭府发〔2022〕26号)文件,并组织实施。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以及为开展工作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费用。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职工的绩效工资等。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为开展工作发生的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费用。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职工职业年金的单位部分。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5.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1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乡村振兴及双创巩固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报表编号:510000_0013z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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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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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140322T000000342064-妇女儿童之家建设及运行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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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眉山市彭山区妇女联合会 |
实施单位 (盖章) |
眉山市彭山区妇女联合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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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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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友好型儿童之家5个,开展常态化活动80期 |
已在汉安、平乐、果园、泥湾、丰华等5个村(社区)建成友好型儿童之家,通过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形式常态化开展活动85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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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友好型儿童之家建设是市级民生工程,为了保障我区友好型儿童之家全面完成并有效运行,区妇联根据各镇(街道)申报情况多次实地走访调研,制定了《友好型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管理方案》,对5个友好型儿童之家的建设内容和经费预算进行细化安排,通过党组会讨论确定后分两次调拨指标到相关镇(街道)实施。区妇联全程监管各儿童之家活动开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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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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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额 |
8.00 |
1.14 |
0.44 |
38.46% |
10 |
10 |
其余项目资金全部调拨指标到各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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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资金 |
8.00 |
1.14 |
0.44 |
38.46%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友好型儿童之家5个,开展常态化活动80期。 |
≥ |
5 |
个 |
5 |
50 |
50 |
||
时效指标 |
10月底完成 |
≤ |
10 |
月 |
10 |
10 |
10 |
|||
成本指标 |
经费控制在10万元内 |
≤ |
10 |
万元 |
8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儿童及家长满意度 ≥90% |
≥ |
90 |
% |
95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按照年初目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群众满意度达到95%。 |
|||||||||
存在问题 |
因疫情原因,部分阵地活动未按计划开展。 |
|||||||||
改进措施 |
已按方案及时安排活动。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0322T000000342066-妇女儿童专项经费 |
|||||||||
主管部门 |
眉山市彭山区妇女联合会 |
实施单位 (盖章) |
眉山市彭山区妇女联合会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举办巾帼家政体验式培训班,结对帮扶困难母亲,走访慰问困境儿童,开展法律月讲堂等活动。 |
举办巾帼家政体验式培训班1期,结对帮扶困难母亲68名,走访慰问困境儿童100名,开展法律月讲堂线上线下活动10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一是持续开展“法律月讲堂”活动,共举办线上线下“法律月讲堂”共10次,覆盖2500余人次;二是在观音铺社区举办巾帼家政体验式培训班1期,共40名城乡生活困难、失业妇女参加;三是各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结对帮扶困难母亲68名,发放救助金3.4万余元。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0.00 |
19.61 |
18.26 |
93.13%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20.00 |
19.61 |
18.26 |
93.13%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结对帮扶困难母亲60人,举办巾帼家政体验式培训班1期,开展“法律月讲堂”10次 |
≥ |
10 |
个 |
完成 |
40 |
40 |
||
时效指标 |
11月底完成 |
≤ |
11 |
月 |
完成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妇女儿童幸福指数 |
定性 |
好坏 |
好 |
30 |
3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儿童及妇女满意度 ≥90% |
≥ |
90 |
% |
90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按照年初目标,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
|||||||||
存在问题 |
因疫情原因,有些项目进度有所延迟。 |
|||||||||
改进措施 |
对照目标任务,按计划进行。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0322T000000342095-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 |
|||||||||
主管部门 |
眉山市彭山区妇女联合会 |
实施单位 (盖章) |
眉山市彭山区妇女联合会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每季度度走访慰问联系户1次,对包保小区开展卫生整治、文明劝导、卫生宣传不少于6次。 |
走访慰问联系户4次,对包保小区开展卫生大整治2次、文明劝导、卫生宣传、疫情防控宣传等共计500余人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走访慰问联系户,对包保小区开展卫生大整治2次,对小区住户及周边商户上门入户发放禁毒、疫情防控等各类宣传资料。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5.00 |
4.63 |
4.63 |
10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5.00 |
4.63 |
4.63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包保小区开展各类宣传及卫生治理不少于6次 |
≥ |
6 |
次 |
8 |
20 |
20 |
||
成本指标 |
经费合理控制在预算内 |
≤ |
5 |
万元 |
5 |
20 |
2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包保小区群众支持覆盖率 |
≥ |
200 |
人 |
200 |
30 |
3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 |
85 |
% |
90 |
20 |
2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围绕帮扶工作,开展调研走访,做到精准到位,开展结对帮扶,提高致富能力。通过卫生整治活动,有效改善了包保小区卫生环境,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及幸福感。 |
|||||||||
存在问题 |
进一步加强包保小区住户共治共享的卫生意识 |
|||||||||
改进措施 |
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卫生整治,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0322T000000342102-家庭建设经费 |
|||||||||
主管部门 |
眉山市彭山区妇女联合会 |
实施单位 (盖章) |
眉山市彭山区妇女联合会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在全区11个点位开设家长课堂,评选最美家庭,举办家庭讲座,开展亲子活动。 |
举办家风家教主题展1次,以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式,在全区11个点位开设家长课堂,举办各类家庭教育讲座60余场,亲子游戏、手工制作等70余场。评选最美家庭10户、五好家庭9户。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开展家风家教主题展活动1次。以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式,在全区11个点位开设家长课堂,举办各类家庭教育讲座60余场,组织志愿者开展亲子游戏、手工制作等70余场。与纪委、文明办联合开展“最美家庭”评选活动,评选区级最美家庭10户、五好家庭9户。开展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普及及贯彻实施。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8.00 |
7.96 |
7.96 |
10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8.00 |
7.96 |
7.96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在全区11个点位开设家长课堂,以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式,开展家庭教育讲座60场,评选最美家庭10户、五好家庭9户 |
≥ |
60 |
场 |
完成 |
30 |
3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11月底 |
≤ |
11 |
月 |
完成 |
20 |
2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帮助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 |
定性 |
好坏 |
好 |
30 |
3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
≥ |
90 |
% |
92 |
10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深入开展家庭建设活动,举办家风家教主题展1次,以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式,在全区11个点位开设家长课堂,开展家庭教育讲座60余场,亲子游戏、手工制作等70余场。评选最美家庭10户、五好家庭9户。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0322T000000349009-“两纲”经费 |
|||||||||
主管部门 |
眉山市彭山区妇女联合会 |
实施单位 (盖章) |
眉山市彭山区妇女联合会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编制《眉山市彭山区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眉山市彭山区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简称两纲),召开两纲编制工作会1次。 |
召开两纲编制工作会1次,完成对彭山区新“两纲”的编制工作。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实地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研究编制新两纲。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6.00 |
4.50 |
2.18 |
48.44% |
10 |
因疫情原因,未能邀请到省级妇女儿童相关专家学者进行座谈调研和开展工作培训。 |
||||
其中:财政资金 |
6.00 |
4.50 |
2.18 |
48.44%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召开两纲相关编制工作会1次 |
≥ |
1 |
次 |
2 |
3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10月底 |
≤ |
10 |
月 |
2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益儿童及妇女人数≥16.8万人 |
≥ |
16.8 |
万 |
16.8 |
3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儿童及妇女满意度 ≥85% |
≥ |
85 |
% |
90 |
10 |
|||
合计 |
100 |
|||||||||
评价结论 |
完成彭山区新一轮两纲工作的编制,在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妇女儿童群体服务等方面意义重大。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0322T000007167691-2022年度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
|||||||||
主管部门 |
眉山市彭山区妇女联合会 |
实施单位 (盖章) |
眉山市彭山区妇女联合会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打造省级乡村振兴巾帼示范基地1个和省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1个 |
在公义镇鑫艾家庭农场打造省级乡村振兴巾帼示范基地,开展各类技能培训18期,培训妇女500余人次。在金烛村打造省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活动14场,共230名儿童参加。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市、区妇联多次调研选址,召开党组会议审定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后对两个项目所有票据和活动资料进行审核,并委托审计公司进行了项目审计。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5.00 |
15.00 |
10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5.00 |
15.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92 |
90 |
9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乡村振兴巾帼示基地切实对带动妇女就业增收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140323T000008781420-两癌救助专项资金 |
|||||||||
主管部门 |
眉山市彭山区妇女联合会 |
实施单位 (盖章) |
眉山市彭山区妇女联合会机关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救助“两癌”患病妇女1人 |
救助“两癌”患病妇女1人,发放省级救助资金1万元。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区妇联按照省市妇联下达的救助指标在申报合格人员名单中确定救助对象,由区卫健局、区民政局联合盖章后报上级妇联审核,救助金到妇联后在15个工作日内通过“一卡通”平台及时、足额发放至救助对象。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00 |
0.00 |
0.00% |
10 |
10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00 |
0.00 |
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92 |
90 |
90 |
||
合计 |
100 |
100 |
||||||||
评价结论 |
及时定额的对申报合格中的“两癌”救助妇女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救助金。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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