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0-23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2022年度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委

政法委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

一、部门职责 3 

二、机构设置 3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4 

第四部分附件 17 

附件1 17 

一、部门概况 17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21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22 

附件2 33 

一、项目概况 33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34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34 

四、项目绩效情况 34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35 

第五部分 附表 3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6 

二、收入决算表 36 

三、支出决算表 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6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6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6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6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6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6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员会是负责全区政法工作的部门,主管眉山市彭山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眉山市彭山区法学会、眉山市彭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等事业单位,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基层社会治理、政治安全和反邪教、执法监督、平安建设、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法学、政治督查、扫黑除恶、政法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政法委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眉山市彭山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

2眉山市彭山区法学会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都为730.78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9.7万元,下降6.37%。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等项目。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730.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5.25万元,占85.5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53万元,占14.4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单位: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73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31万元,占66.68%;项目支出243.47万元,占33.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都为730.7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9.7万元,下降6.37%。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等项目。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5.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56%。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55.23万元,下降19.89%。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减少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经费等项目,“雪亮工程”运行维护费为政府性基金预算。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5.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3.29万元,占83.69%;公共安全支出支出7.16万元,占1.15%;农林水支出4.98万元,占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6万元,占4.41%;卫生健康支出15.69万元,占2.5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87万元,占0.94%;住房保障支出40.7万元,占6.5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625.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73.4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3.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4.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2.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0.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支出决算为4.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商业服务业等(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7.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2.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9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单位: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1.45万元,上涨135.51%。主要原因是:2021年疫情原因公务接待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17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5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市领导来彭山调研、督导和指导工作接待费1.2万元,其他同级单位来彭调研考察学习接待费1.3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05.5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7万元,比2021年减少6.88万元,上涨6.7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政法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对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雪亮工程”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政法委共有6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安全和反邪教股,社会稳定股,基层社会治理股,执法监督和法治股(信访股),政治部。

(二)机构职能。

1.办公室。负责机关内外的工作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督办、档案、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保密、目标绩效考核、网站建设和运维、安全生产等行政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涉政法综合性文稿事务和重要信息报送工作。指导全区政法调研工作,研究政法工作重大政策和关系政法工作全局的重大事项,提出政策建议。协助领导了解掌握政法工作全面情况。

2.政治安全和反邪教股。负责指导全区政法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政治安全战略,分析研判反颠覆、反渗透、反暴恐、反分裂形势,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调研掌握一定时期内政治安全问题、突出情况、重要动向,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加强政治安全工作。组织政法系统开展政治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督促检查政法等部门做好政治安全风险防控、危机管控。调查研究涉邪教问题,及时掌握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对策建议。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统筹部署开展重大斗争活动,推动涉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3. 社会稳定股。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影响全区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分析研判全区社会稳定形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区本级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备案、管理、监督工作。协调、组织制定全区防范和处置群体事件总体预案。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影响全区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和风险。

4.基层社会治理股。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分析、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组织指导和推动各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领导干部综治责任制。推动平安建设工作和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全区综治中心实战化深度应用,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协调推动特殊人群社会关怀帮扶体系和铁路护路联防、校园、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考核全区综合治理工作,督促落实综合治理措施;调查掌握综合治理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需要采取的措施并提出建议;组织推动综合治理宣传、理论研究工作,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章制度的建议。组织开展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负责见义勇为保护奖励基金的管理。指导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

5.执法监督和法治股(信访股)。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推动政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针对突出违法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督促依法及时办理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协调市委政法委、区委交办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工作。研究法治彭山建设中有关重要问题,提出建议意见,会同区依法治区办做好依法治区的相关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6.政治部。指导推动全区政法系统党的建设、政法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机关及政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政法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配合有关部门办理政法系统功勋荣誉表彰工作。组织开展对政法机关的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巡查。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政法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重大案件。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推动政法系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政法宣传文化、舆论引导工作。联系区法学会。

(三)人员概况。

2022年末,政法委编制数20个,实有人数22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机关工勤1人,事业编制5人;年末已退休人员4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统筹做好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持续深入推进涉政、涉邪人员教育转化、重大信访涉稳疑难问题稳控化解工作,坚决防范化解个人极端事件和“民转刑”命案,全力保障党的二十大等重大敏感节点政治社会稳定。二是深化市域社会治理“1+5+5”工作体系,深化“3+6+N”特色品牌创建工程,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三年评估验收。三是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目标,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建立执法司法跨区域融合发展机制。创新完善社会治理运行机制和平台建设,实现“双中心”规范化、标准化运行。四是全面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融入成都都市圈社会治理联盟,提升区域一体化执法司法水平。五是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警,健全政治督察、政治轮训、执法检查、作风巡查和政法干部交流轮岗等长效机制,推进政法队伍“四化”建设,建设更高素质、更强战斗力的政法队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政法委财政资金收入为730.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5.25万元,占财政资金收入的85.5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53万元,占财政资金收入的14.44%。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政法委财政资金支出为73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31万元,占财政资金支出的66.68%;项目支出243.47万元,占财政资金支出的33.32%。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根据适用指标体系进行调整,涉及有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的部门,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自评报告作为本报告附件一并公开)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2022年,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区财政局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细化支出预算编制,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按定额编制;2022年预算编制支出73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31万元(人员支出392.61万元,公用支出94.7万元)、项目支出243.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37.94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105.53万元)。严格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压缩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政府采购,全年实际支出730.7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2.61万元、公用支出94.7万元、项目支出243.47万元。

(二)果应用情况。

我委经过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自查自评,绩效评价和全部支出的全覆盖自查。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参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保障重点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自评质量

2022年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我委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目标制定还不够细化,支付进度与目标计划存在偏差。

(三)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加大控制力度,减少资金的浪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加大监督力度,做好支出管理工作的监督,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进一步做好收支管理工作,避免出现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乱列现象。三是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均衡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322T000000342077-“雪亮工程”运行维护费

主管部门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提供原有598个视频数据采集点位,63个村镇平台,1个区级平台“雪亮工程”系统整体运行维护服务,包括系统运维、数据传输服务、供电服务等,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合同已于2021年完成政府采购和合同签订,时间从2021年9月-2024年8月,总金额498.1万元,根据签订的合同2021年支付166.0338万元,2022年支付166.0331万元,2023年支付149.4298万元,2024年9月前支付16.6033万元。

实时对雪亮工程运行情况进行维护,运用“雪亮工程”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技防能力、民生服务水平,在侦破案件、化解矛盾纠纷、民生服务等方面得到了深度运用。2022年,雪亮工程出图率、在线率均在95%以上,各项指标居全市前列。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对全区598个视频数据采集点位,63个村镇平台,1个区级平台“雪亮工程”系统整体运行维护服务,包括系统运维、数据传输服务、供电服务等,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71.57

271.57

105.53

38.86%

10


年中申请支付166.04万元未批,导致未支付,于2023年1月支付完毕。

其中:财政资金

271.57

271.57

105.53

38.86%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数量指标

1


20

20


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

定性

优良中低差



20

19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2


10

10


成本指标

预算经费

2715669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9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响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9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9


合计

100

96


评价结论

全面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存在问题

因设备为电子产品,建成时间久,前端设备及平台老化,配置低,兼容性差,夜间视频效果和抓拍效果弱。

改进措施

对前端设备及平台进行提档升级,更新设备。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322T000000342122-扫黑除恶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打击九类重大案件,深入宣传扫黑除恶,完成行业乱象专项整治,群众实名举报奖励。

完成全部受理线索核查,未发现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印制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资料20000余份,强化治安重点场所整治,案件同比下降50%。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建立健全《眉山市彭山区扫黑办工作机制制度》,推动常态化斗争走深走实,抓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严惩黑恶违法犯罪。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0.00

28.05

22.27

79.39%

10


具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宣传,无实名举报线索奖励,导致预算资金执行率未达到90%

其中:财政资金

30.00

28.05

22.27

79.39%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

定性

优良中低差



5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2


10



成本指标

预算经费

30

万元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全面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322T000000342149-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用于联系乡镇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进一步巩固“双创”成果。

全年按照要求进村入户走访慰问5次,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对包保社区卫生秩序和文明城市宣传,完成双创有关要求,顺利通过评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按照全区工作要求,完成5次走访慰问联系户,投入4万元用于大塘村乡村卫生治理和撂荒地整治,投入2.5万元用于城西15网格包保社区卫生环境治理和市容市貌整治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0.00

4.98

4.98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0.00

4.98

4.98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2


20

20


成本指标

预算经费

10


20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定性

优良中低差



50

48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全面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322T000000342157-政法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研究法学课题,组织政治轮训和政法大讲堂,提升政法干警政治素质,大力宣传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工作,实现重点人员教育管控转化,开展重大涉稳涉患问题排查,对重点人员进行稳控,防范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各种矛盾,提升群众满意度,促进社会和谐,争创平安建设先进区县,维护社会稳定,优化营商环境,为全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围绕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一主题主线,抓实落细保安全、护稳定、强治理、促发展各项举措,有力维护全区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奋力推进政法工作守正创新,为建设开放发展先行区提供了坚强政法保障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全力保障维稳、综治、平安建设、防邪、多调、政工、法学等日常工作运转,着重研究法学课题,组织政治轮训,大力宣传政治安全和反邪教工作,实现重点人员教育管控转化,开展重大涉稳涉患问题排查,对重点人员进行稳控,防范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各种矛盾,争创平安建设先进区县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84.00

80.07

79.22

98.94%

10



其中:财政资金

284.00

80.07

79.22

98.94%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平安彭山》电视节目期数

12


10



培训等活动次数

8


10



调研文章篇数

20


10



满意度测评次数

4

次/年


1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2


10



成本指标

预算经费

284

万元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95

%


10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全面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322T000000342165-“智慧平安小区”建设以奖代补资金

主管部门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建设人员出入管理系统、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人脸识别系统、安防视频监控、单元门禁系统等智慧化系统,3年实现全区各类住宅小区动态信息全采集、安全状态全监测,不断夯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实施小区分类经费保障机制,按照文件标准给予建设完成的小区以奖代补,鼓励推动建设。2022年预计完成27个小区建设,预估以奖代补资金70万元,若存在资金不足情况,需实报实销。

2022年建成智慧平安小区27个,经三方验收合格,符合奖补条件的按照文件标准给予建设完成的小区以奖代补。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在27个住宅小区建设人员出入管理系统、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人脸识别系统、安防视频监控等智慧化系统,实现住宅小区动态信息全采集、安全状态全监测,不断夯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90.00

22.03

22.03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90.00

22.03

22.03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数量指标

27


20

20


质量指标

质量指标

定性

优良中低差



20

2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2


10

10


成本指标

预算金额

90

万元


10

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9


可持续发展指标

可持续影响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9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9


合计

100

95


评价结论

因预算调整,未完成支付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322T000000344090-见义勇为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四川省见义勇为保护条例》和《眉山市奖励和保障见义勇为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奖励资助见义勇为人员,弘扬社会见义勇为正能量,营造社会弘扬见义勇为的氛围,让见义勇为人员得到有效保护和奖励。

2022年春节来临之前,对全区见义勇为人员进行了慰问。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春节来临之前对全区见义勇为人员进行了慰问。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8.00

2.28

2.28

100.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8.00

2.28

2.28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慰问人数

27


30

30


时效指标

时效指标

2022


20

20


成本指标

预算经费

8

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5

14


可持续影响指标

可持续影响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5

14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全面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140322T000005734236-一村(社区)一警务助理建设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员会

实施单位 (盖章)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员会机关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充实基层警务业务工作,加强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防止“民转刑”案事件发生

全面完成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解工作,切实降低“民转刑”案事件发案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全年完成矛盾纠纷案件排查化解件,实现矛盾问题早发现、早解决。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7.15

7.15

100.0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7.15

7.15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合计

100

98


评价结论

全面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附件2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

2022年“雪亮工程”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按照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四川省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中实施“雪亮”工程的指导意见》(川综治委〔2016〕10号)安排部署,于2021年5月向区人民政府申请项目运行维护,按照招投标程序由四川移动通信集团负责运行维护,区政府领导批文(〔2021〕136号)同意政法委购买“雪亮”工程运行维护项目。运行维护期限自2021年9月至2024年8月,合同总金额498.1万元,并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节点进行支付。

(二)项目绩效目标

提供彭山雪亮工程的整体检修升级,并对前端图像采集及配套运维服务点位598个,云存储节点及配套运维服务点位15个,63个村镇平台,1个区级平台“雪亮工程”系统进行系统整体运维,必须保证24小时不间断运行,满足各级综治中心正常使用。598条电路接入服务。前端点位接入电路带宽不低于20M。保障电路运行畅通,不出现监控画面卡顿等情况。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2021年5月经区政府批准后,按照运行维护要求纳入年初预算安排,2022年该项目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1.56万元,预算属于运转类项目。全年支出按照工作开展进度安全、规范、及时支付资金,支付范围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合规合法支付,于年底完成预算资金支付105.53万元,2023年1月支付166.03万元,全面保障“雪亮工程”项目正常运行。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区委政法委制定《彭山区“雪亮工程”运维服务项目考评办法》,对改项目运行维护情况进行考核,项目管理程序严密、规划合理,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情况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按进度、计划支付,无违规记录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自项目开展以来,已在科学的点位上建成“雪亮工程”598路,全部接入视联网平台,实时对雪亮工程运行情况进行维护,运用“雪亮工程”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技防能力、民生服务水平,在侦破案件、化解矛盾纠纷、民生服务等方面得到了深度运用。2022年,雪亮工程出图率、在线率均在95%以上,各项指标居全市前列。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实施以来,更全面、更深入的开展治安技防服务水平和能力,2022年协助侦察破案类、治安防控类、化解矛盾类等多起相关案例,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治安防控、防灾减灾救灾、服务发展、智慧治理、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全面提升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全年项目运行良好,无其他建议意见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件【2022年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决算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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