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决算
发布时间:2022-10-24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2021年度

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落实整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园区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区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区纪委监委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及区委组织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和区纪委监委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代管区法学会机关。

8.落实中央、省、市、区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全区政治安全、法治彭山建设重要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二)、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安全稳定保障有力。

1.政治安全有力维护。

始终把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严格落实防范、管控、教转各项措施,全面开展政治重点人、邪教人员教转攻坚专项行动,完成省级挂牌1名政治重点人教转工作,邪教人员教转率85.7%,超额完成省下80%、市下85%的目标任务,全年未发生政治安全案(事)件。二是重大风险有效化解。全年重大决策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备案率100%;排查住建、金融、征地拆迁、民工工资等领域重大涉稳问题22个、信访突出问题23件,化解不稳定因素238件,完成各级领导莅彭视察调研信访维稳安保任务96次,圆满完成全国、全省两会、建党100周年、十九届六中全会、市区三会等重大敏感节点维稳工作,实现“五个坚决防止发生”目标。三是涉稳人员稳控到位。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工作导向,严密关注涉稳群体动向,确保一旦有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77名重点信访人员稳控措施,阻止进京非访4批4人次;中央、省、市交办的第一批42件“治重化积”案件全部化解销案,中央交办的第二批15件完成省下达的45%目标任务。信访稳定综合指标全市排名前列,获评全国信访“三无”县。

二、平安建设厚积成势。

1.平安建设满意度持续提升。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26项,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和急难愁盼问题,着力破解小区治理难题、治安乱点乱象等问题。修订《彭山区举报治安隐患行业乱象及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平安创建,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二是治安防控体系提档升级。建成智慧平安小区33个,超额完成市下目标,建成率、覆盖率、使用率全市第一,考核排名全市第一;推动雪亮工程、天网工程优化升级,成立无人机中队和警犬中队,实现人防、技防、物防有机结合。三是社会治安环境不断优化。禁毒攻坚取得重大战果,健全党管禁毒工作体制,构建“六全”毒品治理体系,圆满完成禁毒重点整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提前实现省级禁毒重点关注地区“摘帽”。严厉打击电信、“食药环”等领域违法犯罪,破获“6.8”“9.30”电信诈骗案、部督“11.8”信息网络犯罪等重大案件,查处“食药环”案件8起。基层警务工作不断创新,江口派出所依托互联网载体打造“江口微警务”,群防群治工作显著,被省公安厅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最强党支部;校园警务工作接受公安部、教育部联合检查,典型经验全省推广;全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发案率实现连续四年下降。四是扫黑除恶常治长效。审结郭勇等23人涉黑案件;全年共破案18起,刑拘18人,移送起诉27案38人。开展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破获信息网络领域案件45起,查处非法营运车辆和网约车违规经营61起、严重超限运输车辆292台,查处污染环境问题48起,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线索问题9起。五是“民转刑”案件有效防范。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发现、信息共享、研判预警、协调联动、跟踪回访五大机制,妥善化解3起涉婚姻家庭重大矛盾纠纷案事件,有效防范个人极端事件发生,全区连续四年未发生“民转刑”命案。

三、社会治理守正出新。

1.市域社会治理试点稳步推进。做强区县特色,创建“3+6+N”市域社会治理彭山品牌,建成全市首个区级社会心理服务中心,承办全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建设现场观摩交流会,“三个三”社会心理服务模式在全省推广,基层经验在中央政法委《长安》杂志刊发;顺利完成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中期评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全市排名靠前。二是基层治理力量不断夯实。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全区村(社区)常态化配备“五员”队伍,共配备社治委员51人、警务助理53人、禁毒社工58人、专职网格员200人、专职人民调解员69人,“五员”万人比全市最高,在全市率先推行“一村一法律顾问”。三是社会治理平台创新突破。瞄准全省先进、全市一流目标,推进社会治理集约化、高效化、精细化、智能化。在全市率先打造“力量整合最强、资源集成最全、信息化程度最高、诉求办理最优”的群众诉求服务中心,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2022年5月底试运行;在全市率先建设社会治理指挥调度平台,实现政务、网格、应急、综合执法等部门数据共融共享,探索社会治理综合管理运行新模式,力争2022年初实现试运行。

四、政法改革亮点频现。

区法院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对标对表全区103项重点项目建设清单,加强司法服务,稳妥化解和推进尖子山航电项目系列案件、江口沉银借用砂石案等纠纷案件;人均办案数大幅提升,平均办案天数居全市前列,全年案件罚没收入3132万元;诉讼服务中心质效指标稳居全省第一,获评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区检察院积极探索食品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工作经验全市交流推广。检察宣传工作卓有成效,荣获202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区公安分局大力推进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实现传统警务和现代警务融合发展,特巡警大队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全省公安机关成绩突出集体。区司法局成功打造全市首个宪法主题广场,法治宣传工作持续位列全省、全市先进行列,被推荐为“七五普法全国先进集体;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凸显,江口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完成省司法厅“枫桥式”司法所验收工作。区法学会深入推进实体化、实战化建设,组织法学专家会员进园区、进小区、进校园,建立法律服务工作站,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法学研究等法治实践,创新建立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连续两年获评全省法学工作先进单位。

五、队伍建设持续深化。

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我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政法委员会述职评议等制度,全年政法各部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111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筑牢政治忠诚,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制定防止干预司法、协管协查政法干部等相关规定,健全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党管政法工作体系。二是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查实并整改 “六大顽瘴痼疾”问题127个,核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39条,政法干警主动投案15人,组织处理5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坚持边治边改边建,在管方向、管事权、管人3个方面出台或修订制度84个,实现政法队伍建设管理常治长效,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区委政法委机关教育整顿工作经验全省交流。三是执法监督质效进一步提升。坚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导向,完善执法监督联席会议、案件评查工作规定等制度机制,充分发挥监督效能,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组织开展“万案大评查”,全年评查案件110件,整改瑕疵案件、不合格案件38件,化解涉法涉诉“治重化积”案件10件,清理未收押未收监人员13人,全面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

二、机构设置

政法委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有眉山市彭山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眉山市彭山区法学会。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都为780.4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31.57万元,下降29.82%。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收支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78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0.4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单位: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78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56万元,占62.73%;项目支出290.92万元,占37.2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都为780.48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31.57万元,下降29.82%。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收支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0.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31.57万元,下降29.82%。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收支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0.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1.16万元,占71.9%;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121.19万元,占15.53%;农林水支出(类)4.79万元,占0.6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9万元,占4.09%;卫生健康(类)支出17.5万元,占2.24%;住房保障(类)支出40.95万元,占5.25%;其他支出(类)支出3万元,占0.3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780.4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48.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61.9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50.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公共安全支出(类)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6.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4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0.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其他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9.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7.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01.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单位: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40万元,上涨59.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0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0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省、市领导来彭山调研、督导和指导工作接待费0.60万元,其他同级单位来彭调研考察学习接待费0.0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58万元,比2020年增加74.91万元,上涨35.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8.33万元。主要用于正常办公设备购置、“雪亮工程”维护服务费等工作。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8.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0.8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1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政法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 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

政法委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部分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政法委共有6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政治安全和反邪教股,社会稳定股,基层社会治理股,执法监督和法治股(信访股),政治部。

(二)机构职能。

1.办公室。负责机关内外的工作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督办、档案、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保密、目标绩效考核、网站建设和运维、安全生产等行政和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涉政法综合性文稿事务和重要信息报送工作。指导全区政法调研工作,研究政法工作重大政策和关系政法工作全局的重大事项,提出政策建议。协助领导了解掌握政法工作全面情况。

2.政治安全和反邪教股。负责指导全区政法系统贯彻落实国家政治安全战略,分析研判反颠覆、反渗透、反暴恐、反分裂形势,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调研掌握一定时期内政治安全问题、突出情况、重要动向,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加强政治安全工作。组织政法系统开展政治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督促检查政法等部门做好政治安全风险防控、危机管控。调查研究涉邪教问题,及时掌握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对策建议。协调推动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工作,统筹部署开展重大斗争活动,推动涉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3. 社会稳定股。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影响全区社会稳定的情况动态,分析研判全区社会稳定形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区本级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查、备案、管理、监督工作。协调、组织制定全区防范和处置群体事件总体预案。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影响全区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和风险。

4.基层社会治理股。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调查分析、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组织指导和推动各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领导干部综治责任制。推动平安建设工作和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进全区综治中心实战化深度应用,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协调推动特殊人群社会关怀帮扶体系和铁路护路联防、校园、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考核全区综合治理工作,督促落实综合治理措施;调查掌握综合治理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有关的方针、政策和需要采取的措施并提出建议;组织推动综合治理宣传、理论研究工作,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章制度的建议。组织开展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工作,负责见义勇为保护奖励基金的管理。指导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系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中心。

5.执法监督和法治股(信访股)。监督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推动政法部门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针对突出违法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督促依法及时办理有重大影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协调市委政法委、区委交办案(事)件的依法处理工作。研究法治彭山建设中有关重要问题,提出建议意见,会同区依法治区办做好依法治区的相关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6.政治部。指导推动全区政法系统党的建设、政法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机关及政法队伍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政法改革和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考察、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配合有关部门办理政法系统功勋荣誉表彰工作。组织开展对政法机关的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巡查。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政法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重大案件。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推动政法系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负责政法宣传文化、舆论引导工作。联系区法学会。

(三)人员概况。

2021年末,政法委编制数19个,实有人数20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机关工勤2人,事业编制5人;年末已退休人员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政法委财政资金收入为780.4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0.48万元,占财政资金收入的10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政法委财政资金支出为78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9.56万元,占财政资金支出的62.73%;项目支出290.92万元,占财政资金支出的37.27%。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科学准确编制年初预算,严格支出控制、跟踪督查执行进度,全面完成各项工作指标任务,确保了预算在12月进度达到了100%。全年无违规情况。

(二)果应用情况。

我委经过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自查自评,绩效评价和全部支出的全覆盖自查。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参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保障重点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我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自评质量

2021年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我委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目标制定还不够细化,支付进度与目标计划存在偏差。

(三)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加大控制力度,减少资金的浪费,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二是加大监督力度,做好支出管理工作的监督,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进一步做好收支管理工作,避免出现项目支出和基本支出乱列现象。三是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找出预算实际执行情况与预算目标之间存在的差距,纠正偏差,均衡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政法委部门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雪亮工程”专项项目)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预算属于运转类项目,根据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和年初预算资金使用情况,按照目标完成情况支付项目费用。仅用于“雪亮工程”项目专项运行维护作。

该项目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0万元,全年支出按照工作开展进度安全、规范、及时支付资金,支付范围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合规合法支付,于年底全面完成预算资金支付。全面保障“雪亮工程”项目正常运行。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绩效结果应用等情况,收集数据资料,汇总整理后自评,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使用预算资金情况较好。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根据我委业务工作职责和年初任务目标进行项目立项,并且预算经区委政法委委务会讨论决定,规划合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管理程序严密、规划合理,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情况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按进度、计划支付,无违规记录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自项目开展以来,已在科学的点位上建成“雪亮工程”598路,全部接入视联网平台,实时对雪亮工程运行情况进行维护,运用“雪亮工程”进一步提升社会治安技防能力、民生服务水平,在侦破案件、化解矛盾纠纷、民生服务等方面得到了深度运用。2021年,雪亮工程出图率、在线率均在95%以上,各项指标居全市第一。

(四)项目效益情况。该项目实施以来,更全面、更深入的开展治安技防服务水平和能力,不但打击了犯罪,还打击了违法行为,维护了全区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五、存在主要问题。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无

附表: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106101

实施单位

政法委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000000

执行数:

1000000


其中:

财政拨款

1000000

其中:

财政拨款

1000000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全区“雪亮工程”运行正常

已完成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598


完成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一年


完成


成本指标

100万


完成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平安、护稳定、化矛盾


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100%


完成











政法委部门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自评报告

(政法工作项目)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预算属于运转类项目,主要用于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政治安全、争创平安先进县建设、基层社会治理、政法干警队伍思想提高、政法日常工作宣传等。

该项目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2.2万元,全年支出按照工作开展进度安全、规范、及时支付资金,支付范围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合规合法支付,于年底全面完成预算资金支付。维护了政治社会大局稳定,锻造了新时代彭山政法铁军,优化了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护航。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绩效结果应用等情况,收集数据资料,汇总整理后自评,并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

使用预算资金情况较好。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根据我委业务工作职责和年初任务目标进行项目立项,并且预算经书记办公会讨论决定,规划合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项目管理程序严密、规划合理,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情况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按进度、计划支付,并对各股室工作进度进行监督管理,达到预期目标。无违规记录情况。

(三)项目产出情况。自项目开展以来,实现全区新冠肺炎“零确诊”病例重大阶段性战果,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全面启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初步建成,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和基层法学实践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增强,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政法干警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

(四)项目效益情况。该项目实施以来,社会稳定持续向好,政法工作开展顺利,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服务环境进一步优化,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全力保障了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五、存在主要问题。无

六、相关措施建议。无

附表:

2021年100万元以上(含)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106101

实施单位

政法委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075300

执行数:

1022033.1


其中:

财政拨款

1075300

其中:

财政拨款

1022033.1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国家政治安全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已完成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一年


完成


成本指标

102.2万


完成


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全区安全稳定


完成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

度指标

满意度

指标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委政法委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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