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目标绩效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4-26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眉山市彭山区目标绩效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目标绩效中心,主任:颜菱,办公室电话:028-37618773。眉山市彭山区目标绩效中心是主管目标绩效管理和效能评价的工作部门,担负着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目标绩效管理和效能评价的决策部署等工作。

(二)2021年工作重点

1、承办市委、市政府对区委、区政府的目标绩效考核相关工作,对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效能评价;

2、拟定全区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年度考评方案及相关措施,并协助组织实施;

3、区委、区政府对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单位)和园区年度目标任务的编制、分解和下达;

4、对区委、区政府下达目标任务进行跟踪和评估,并提出通报建议。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目标绩效中心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2020年末目标绩效中心在职职工8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行政工勤0人,事业人员8人。退休职工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目标绩效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92633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6331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26331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704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511元,卫生健康支出53404元,住房保障支出111372元。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目标绩效中心预算收支较2020年增加1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7.55万元,原因是职工人员增加1人。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目标绩效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926331元,是用于单位正常运行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50000元,工会会费9142元,福利费889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9142元。

项目支出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7045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及服务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511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53404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四)住房保障支出111372元,主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2021年无重点项目。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0年底,眉山市彭山区目标绩效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目标绩效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元,无出国(境)计划,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目标绩效中心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元,无公务接待计划,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目标绩效中心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60000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公车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加强车辆管理,切实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附件:眉山市彭山区目标绩效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名称:目标绩效中心(事业)







单位: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60,000


60,000


60,000


339

目标绩效中心

60,000


60,000


60,000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目标绩效中心

2021年4月23日

  
附件【2021预算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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