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03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办公室电话:028-38526508。主要职能:拟定全区综合交通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全区综合交通发展的具体政策和配套措施,分析全区综合交通发展形势及难点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全区轨道交通、航电、高速公路等重大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协调,负责综合交通建设项目的争取及推进工作等。

(二)2022年工作重点

1.进一步优化动车车次。

2023年,在确保成贵客运专线停靠班次25对50趟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早晚黄金时段车次停靠。一是会同有关单位继续积极与成都铁路局深入对接,深化路地联系协作的长效机制,采取增加动车开行列次、优化动车开行时间、探索试行通勤“月票制”等措施,不断优化动车车次。二是继续与成都车务段签定动车运营合作补助协议,保障彭山北站动车停靠车次不低于2022年,并不断优化早晚黄金时段车次停靠。三是积极向市交通运输局争取动车运营、车次保障、运营时段等方面向彭山倾斜。

2.继续全面推进尖子山航电工程建设。

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尖子山航电建设中的相关工作,确保尖子山航电工程建设早日完工并按期建成。

3.全面完成两条铁路的后期结算工作。

一是上清。将成昆铁路扩能改造项目和成绵乐客运专线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二是下清。与铁路建设项目中涉及的街道、镇,再次进与铁路方精准锁定铁路建设中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力争两条铁路建设项目资金全部拨付到位行资金锁定确认,完成与街道、镇的项目资金结算。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2023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2022年末单位在职职工6人,其中:事业人员6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3年眉山市彭山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9,259,629.5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59,629.53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259,629.53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5742.42元,卫生健康支出38185.61元,交通运输支出8,596766.42元,住房保障支出78196.08元。2023年眉山市彭山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预算收支较2022年增加110,360.89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7,328.8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43,032.00元,原因是原铁建办人员的工资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动车组租赁费用开展、高铁彭山北站增次运营工作开展、综交事务管理专项经费开展、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847,435.11元,是用于综交事务开展日常支出,包括人员经费847,435.11元,公用经费174,362.42元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40000.00元,培训费1000.00,差旅费70,000.00,公务接待费3600.00元,工会经费33418.38元,福利费8325.66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18.38元。

项目支出8,237,832.00元,主要用于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动车组租赁经费与高铁彭山北站增次运营经费。其中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动车组租赁经费2,614,800.00元、高铁彭山北站增次运营经费5,000,000.00元、综交事务管理专项经费440,000.00元、 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30,000.00元,原铁建办人员经费153,032.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基本支出功能科目102,1797.53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847,255.1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362.4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0.00元。

(二)项目支出功能科目8,237,832.00元,主要用于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动车组租赁经费2,614,800.00元、高铁彭山北站增次运营经费5,000,000.00元、综交事务管理专项经费440,000.00元、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30,000.00元、原铁建办人员经费153,032.00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一)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动车组租赁费用

该经费专门用于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动车组租赁费用。

(二)高铁彭山北站增次运营专项补助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增加动车车次工作。

2.优化彭山北站停靠车次等。

(三)综交事务专项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综合交通项目推进工作。

2.完成重点项目推进工作。

3.完成全年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工作等。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2年底,眉山市彭山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共有车辆0辆。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

2023年2月2日

  
附件【区综合交通枢纽建设推进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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