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易雨,办公室电话:028-37666770。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主管区退役军人事务的工作部门,担负着全区退役军人相关事务、区烈士陵园运行管理等工作。主要内设机构有三个,综合办公室、安置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股。
(二)、2020年工作重点
1、按时发放全区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及抚恤金;
2、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
3、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及部分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工作;
4、做好2019年秋冬季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
5、做好2020年秋、冬季退役士兵光荣返乡工作;
6、做好退役军人社保接续、光荣牌悬挂工作;
7、做好部分公益性岗位退役军人的跟踪指导工作;
8、协同相关部分做好2020年转业士官、转业干部的安置工 作;
9、做好全区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及军休干部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10、做好去烈士陵园的修建及运行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2019年末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职工12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6人。退休职工1人。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59174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917424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5917424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28361元,卫生健康支出86659元,住房保障支出102404元。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无预算安排,因为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2019年2月机构改革新成立单位。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区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及抚恤金、区退役军人双拥慰问工作开展、区烈士陵园修建及运行项目开展、区退役军人社保接续、关荣牌悬挂项目开展、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服务、区退役军人光荣返乡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1537500元,是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工资福利支出1136331元,办公费50000元,咨询费20000元,邮电费31000,差旅费180000元,公务接待费8000元,工会经费16203元,福利费16359元,其他交通费用4320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20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04元。
项目支出24379924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公益性岗位人员包干经费4934446元;退役军人专项服务管理经费845000元;脱贫攻坚及三创工作经费50000元;区烈士陵园运行工作经费130000元;军转干部解困生活补助、保险经费1620000元;优抚经费10389000元;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200000元;自主择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3570000元;烈士陵园景观改造工程款(尾款)2641478元(执行下达)。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25728361元,主要用于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抚恤金、自主择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军人家属优待金、双拥慰问等管理服务及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二)医疗卫生86659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三)住房保障支出102404元,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165000元,其中:打印设备购置3000元,空调购置7000元,家具用具20000元,向社会购买服务135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1、优抚经费10389000元,该经费专门用于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抚恤及医疗救助等帮扶。完成区退役军人贫困帮扶及医疗救助工作,解决了全区退役军人医疗难、生活难问题,减少了全区上访事件。
2、安置补助经费3570000元,该经费专门用于全区秋、冬季自主择业退役军人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完成了全区退役军人退役军人退役后生活补助,提高了军人服役积极性。
3、部分退役军人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4934446元,该经费专门用于推荐部分退役军人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解决了部分退役军人就业难问题。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9年底,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2月17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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