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1-04-27     发文机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易雨,办公室电话:028-37666770。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主管区退役军人事务的工作部门,担负着全区退役军人相关事务、区烈士陵园运行管理等工作。主要内设机构有三个,综合办公室、安置就业创业股、拥军优抚股。

(二)、2021年工作重点

1、按时发放全区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及抚恤金;

2、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

3、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及部分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工作;

4、做好2020年秋冬季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

5、做好2021年秋、冬季退役士兵光荣返乡工作;

6、做好退役军人社保接续、光荣牌悬挂工作;

7、做好部分公益性岗位退役军人的跟踪指导工作;

8、协同相关部分做好2021年转业士官、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

9、做好全区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及军休干部的管理服务等工作;

10、做好区烈士陵园的维修改造及运行管理等工作;

11、做好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2020年末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职工13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7人。退休职工2人。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32680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68086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268086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33776元,卫生健康支出49094元,城乡社区支出939320元,农林水支出5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95896元。较2020年预算支出减少2649338元,原因为天府新区眉山管委会自行预算相关经费和优抚对象等人员自然减员情况。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区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及抚恤金、区退役军人双拥慰问工作开展、区烈士陵园修建及运行项目开展、区退役军人社保接续、关荣牌悬挂项目开展、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区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服务、区退役军人光荣返乡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1761166元,是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工资福利支出1324295元,办公费80000元,咨询费20000元,邮电费40000,差旅费145000元,公务接待费8000元,工会经费17623元,福利费17680元,其他交通费用4968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962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264元。

项目支出20567600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公益性岗位人员包干经费4105000元;退役军人专项服务管理经费800000元;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经费50000元;区烈士陵园运行管理经费170000元;军转军工干部解困生活补助、保险经费1655300元;优抚经费9815300元;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150000元;自主择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3180000元;退役士兵社保接项目经费232000元;续烈士陵园景观改造工程款(尾款)410000元(执行下达)。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22033776元,主要用于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和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抚恤金、自主择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退役军人家属优待金、双拥慰问等管理服务及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二)医疗卫生4909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三)住房保障支出195896元,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农林水(其他扶贫支出)支出50000元,用于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工作开展。

(五)城乡社区支出939320元,用于区烈士陵园景观改造工程尾款支付。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为区烈士陵园景观改造工程尾款预算;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220200元,其中:台式计算机10000元,照相机及器材9000元,饮水器3000元,打印设备购置4800元,空调购置9000元,家具用具24400元,向社会购买服务160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1、优抚经费9815300元,该经费专门用于全区重点优抚对象及退役军人生活补助、抚恤及医疗救助等帮扶。完成区退役军人贫困帮扶及医疗救助工作,解决了全区退役军人医疗难、生活难问题,减少了全区上访事件。

2、安置补助经费3412000元,该经费专门用于全区秋、冬季自主择业退役军人一次性经济补助发放及全区退役士兵社保接续项目。完成了全区退役军人退役军人退役后生活补助,提高了军人服役积极性。

3、部分退役军人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4105000元,该经费专门用于推荐部分退役军人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解决了部分退役军人就业难问题。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0年底,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情况的说明

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因公出国(境)经费为0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原因: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000元,较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接待对象少和我局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压减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财政拨款中无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上级财政拨款中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因公务用车为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业务用车,现有车辆已达到使用年限,且车况差,维修频繁,为保障安全需更换现有车辆)。

附件: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附件

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情况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名称: 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 或者等于 退役军人事务局(事业)





单位: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8,000





8,000

337

退役军人事务局

8,000





8,000









眉山市彭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4月25日

  
附件【2021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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