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档案局,局长:张富明,办公室电话:37621451。眉山市彭山区档案局是主管全区档案的工作部门,担负着档案法律法规宣传、档案接收征集、查阅利用和保管保护等工作。
2019年工作重点
1.加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不断提升档案管理水平。加大对立档单位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指导,监督指导实现全覆盖。
2.落实档案安全管控措施,确保纸质、电子档案安全。
3.深化档案查阅利用服务工作,丰富完善档案及时查阅、预约查阅、跨馆查阅,不断提升档案查阅利用服务水平。
4.深入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继续实施档案“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战略,馆藏档案数字化达90%以上,继续督促各立档单位完成纸质和电子材料同步归档工作。
5.加强对村(社区)档案工作的指导力度。紧紧围绕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深化农村改革,确保农业农村改革过程中形成材料的齐全、完整,档案管理规范。
6.探索特色档案征集工作。创新征集手段,有针对性主动开展突出反映彭山特色的档案资料征集工作,丰富档案资源,优化馆藏结构。
7.服务产业园区项目档案工作,认真 《四川省产业园区档案管理办法(试行)》,深入园区开展档案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促进园区档案工作与园区建设同步推进。
8.加大对全区立档单位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9.积极协调推进区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力争项目早日竣工使用。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档案局2019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1个。2018年末单位在职职工7人,其中:参公事业人员7人。退休职工7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档案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50.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3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50.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6万元。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档案局预算收支较2018年减少88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9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等;项目支出减少890万元,原因是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经费纳入全区“四馆”建设项目,不再在我局单独列支,同时档案保管保护经费、档案馆库房硬件设施经费也相应减少预算。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档案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开展、档案保管保护项目开展、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开展、档案业务培训项目开展、“三创”工作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指导开展、档案馆库房硬件设施开展、馆务基本运行开展、脱贫攻坚联系乡镇开展、档案网站运行开展等。
基本支出95.33万元,是用于人员等日常支出,包括工资、津补贴、保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1万元,差旅费10.08万元,维修(护)费0.1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工会经费0.94万元,福利费0.89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7万元。
项目支出155万元,主要用于项目经费、脱贫攻坚、三创等工作。包括“三创”工作经费5元、档案保管保护经费26万元、档案馆库房硬件设施经费5万元、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指导专项经费5万元、档案数字化服务经费90万元、档案网站运行费5万元、档案业务培训费6万元、馆务基本运行经费8万元、脱贫攻坚联系乡镇等经费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1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与档案项目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经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5.9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6.2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金经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116万元,其中:设备购置26万元,档案数字化扫描服务90万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档案数字化服务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馆藏档案数字化工作。2.完成扫描200万页,著录50万条。3.验收合格。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无。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