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张海,办公室电话:37621778。眉山市彭山区总工会是主管工会的工作部门,基本职能如下:
区总工会在区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遵守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依照法律法规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商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二)2022年工作重点
一、强化学习,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
年初严格制定学习计划,结合“两新三大”活动,通过集中学习研讨和自我学习提升,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2次,机关集中学习10余次,重点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收看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盛况,并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大学习”,开展“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大学习大实践大提升、三苏祠“弘扬三苏文化、涵养初心使命”、观看红色电影、走访慰问困难户等主题党日活动,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领悟力、执行力,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工会干部队伍,自觉用理论武装头脑,做“两个确立”的坚决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务实推进“大实践”,着眼彭山发展,立足工会实际,持续开展劳模(工匠)宣讲团进园区、进企业、进学校,开展“送技能、送健康、送安全、送文化”等职工活动,不断引领广大职工学习新精神、提升新技能、作出新贡献,让“一切为了彭山好”“劳动最光荣”理念深入人心,不断汇聚推动彭山高质量发展强大力量;着力促进“大提升”,聚焦年度目标任务,提高工作标准,通过开设“职工讲堂”、合力攻坚破难、干部定点联系等,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2022年我会在人民日报客户端、川观新闻、今日头条、四川工人日报等媒体发布信息63条。
二、深入基层,竭力办好事实事
一是“走访慰问留守儿童 温情关怀暖人心”为主题的慰问活动,分别到公义、谢家、武阳等6所小学,为310名留守儿童送去书包、文具用品等价值6万余元的物资。二是联合群团部门开展“新消费,我做主”“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以消费维权知识竞赛、现场讲解、假冒伪劣展示等形式宣传,提高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三是在区职业高中、区鹏利小学、园区企业、新业态群体等开展了5场以“中国梦·劳动美——喜迎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为主题的劳模宣讲“进校园”“进企业”“进新业态”活动。四是开展“彭山区工会会员品质生活课堂——厨艺培训班、艺术课培训班”等普惠服务19期,普惠职工及职工子女400余人次。五是组织省市劳模深入机关、学校、企业、新业态群体等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等10余场,覆盖职工3000余人次,不断引领广大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六是深入中粮油脂、交警大队、谢家供电所、南方家居园区等33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为2000余名高温一线职工送去降温防暑用品。七是开展“喜迎二十大、建功新时代—寻找最美劳动者”照片征集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活动,全面展示全区各行各业劳动者的劳动之美,激发全区干部群众“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精气神。八是因地制宜,积极推进职工之家、户外劳动者驿站等职工服务阵地建设,2022年分类培育建设职工服务阵地,完成县级职工之家建设3个、户外劳动者驿站建设6个、妈咪宝贝屋建设2个。
三、夯实基础,增强工会组织活力
(一)持续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工建,继续深入推进“百人以下、25人以上企业”建会工作,开展新业态群体建会入会专项行动。完成企事业单位新建会7家,扩大新业态群体职工网上入会面,指导37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完成工会组织换届、届中改选等,建会率动态保持在92%以上;新聘用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3名,其中1人下派到园区,协助做好园区工会工作,力争到2024年底,园区工会、园区企业工会全部达到三星级及以上工会标准;新业态群体职工川工APP注册近4000人。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民主管理。继续稳妥有序引导企业开展集体协商,助推企业民主管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指导66家企业稳妥有序开展集体协商,培育了快递行业和珂玛2个协商典型,职工诉求渠道进一步畅通,劳资关系更为融洽。
(三)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一是分组划片,党组班子成员带队深入镇(街道)、行业、企业常态化开展职工劳动保障宣传,了解企业生产及职工困难等。二是多渠道强化法律宣讲,联合区妇联在“三八”节前深入村(社区)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讲;组织律师深入企业举办法律用工讲座;依托建好的社区、行业共享职工之家发放法律宣传资料。三是加大职工法律援助力度,今年,办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5件,涉案金额65.38万元;电话或现场接受职工咨询70余人次,很好地为职工答疑解惑,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四、认真履职,助力我区经济发展
(一)开展“建功‘十四五’奋进新征程”劳动竞赛暨“安康杯”竞赛活动。为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建功“十四五” 奋进新征程”系列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全区共有46家企业和单位参赛,进一步激发了职工岗位创造力,促进企业生产效能提升。结合“安全生产月”,深入企业,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禁毒知识等宣传活动,发放资料1500余份;组织52家企业1000余名职工参加“安康杯”竞赛答题,其中园区企业参与率达100%。动员重点工业企业结合生产实际,积极参与全市“五小”创新评选活动,全区14家企业荣获相关荣誉。
(二)倾情关心关爱农民工。春节期间,联合区人社、邮政,针对响应号召在外过年的农民工开展了“乡情相爱 就业相伴”亲情连线慰问活动,为留守老人及儿童发放了慰问品;“三八节”期间慰问新业态女职工305人;6月,彭山区总工会联合区交通
运输行业党委,在货车司机行业开展了“亮身份 送清凉”慰问活动。7月,联合区就业局举办农民工专场就业招聘会,提供岗位400多个,达成就业意向80余人。
(三)持续做响“四季送”品牌。一是“冬送温暖”关爱慰问困难职工、一线职工等2000余人次,发放慰问物资37.95万元;全年节假日慰问省市劳模174人次,发放慰问物资13.9余万元。二是根据工作实际,联合区就业服务中心开展线上招聘,每月更就业岗位;三是开展“夏送清凉”活动,慰问高温一线职工2000余名;四是深入开展“金秋助学”,慰问困难职工子女28人,发放慰问金14万元。
(四)着力推进工会会员普惠服务。全年共投入资金26.915万元,开展了“三八”节新就业形态女职工普惠、“迎五一·劳动最光荣”免费早餐券、职工品质生活课堂、职工子女托管等普惠活动105场次,线上线下惠及会员10000多人次。
五、建立健全机制,规范经费管理
一是加强经费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坚持依法收缴,依法开支。二是加强经费审查。及时完成整改区委巡察、市总审计发现问题,保证工会经费合规使用,及时催缴拖欠工会经费。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经审监督,全年委托第三方完成全区20家机关单位工会经费审查。四是加大工会经费收缴,全面完成2022年税务代征额450万元。五是积极向上对接,争取省、市项目资金,进一步做好基层工会运行和困难职工、农民工及新业态群体职工关爱保障。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总工会2023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2022年末总工会在职职工9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行政工勤0人,事业人员0人。退休职工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3年眉山市彭山区总工会收入预算总额为230.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5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0.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4万元。2023年眉山市彭山区总工会预算收支较2022年增加6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8.73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万元,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总工会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开展、公用经费开展、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项目开展、困难职工帮扶资金项目开展、群团党工委经费项目开展。
基本支出213.52万元,是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支出,包括日常运转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5.1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2万元,差旅费12.5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1.57万元,福利费1.6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7万元。
项目支出17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群团党工委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2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群团党工委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0万元,主要用于社保缴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7.36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4.7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0万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
把爱国卫生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了年度的总体工作规划和考核目标,整合资源,统筹规划所需经费。
困难职工帮扶资金:
区总工会针对困难职工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建档条件适当拓宽,救助标准大幅提升,帮扶力度不断加大,瞄准致困因素精准施策,救助成效不断增强。深入开展“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系列活动,实现对困难职工全时段、无缝隙帮扶。
群团党工委工作经费:
为加强群团组织党的建设,扎实推进群团改革和创新,成立群团组织党工委,将进一步整合资源,多方协同开展工作。作为群团“老大哥”,区总工会每年牵头,团结各群团部门完成省市群团考核总任务,开展对基层群团工作考核。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2年底,眉山市彭山区总工会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指财政对工会事务的补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体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总工会
2023年2月8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