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16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主任:罗涛。办公室电话:37629801。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负责为全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权出让、国有资产权转让及农村产权流转提供场地、信息、政策、咨询等服务。

(二)、2022年工作重点

1、按照《四川省远程异地评标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做好异地远程评标常态化工作;做好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新平台上线运行地准备工作;实现项目资料全电子档案,工程建设项目开标同步全影像功能。

2、做好“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标准化建设试点”创建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电子档案管理,全面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档案建设工作,稳步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确保政采全流程化工作稳步推行。

3、做好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继续做好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宅基地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到农交中心平台能顺利交易。

4、全力做好省市区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服务工作,保障招投标环节公平、高效推进,以充分竞争促进政府资源与优质市场主体的合理配置。

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继续抓好联系村和结对帮扶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2022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2021年末中心在职职工17人,其中:事业人员17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2年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3954244.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54244.66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954244.6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6242.7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349.58元,卫生健康支出117521.60元,住房保障支出214130.76元,农林水支出50000.00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50000.00元。2022年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预算收支较2021年减少199294.34元,其中:项目支出与2021年相比减少150000.00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保障中心承担的中心工作:国有土地交易项目、政府投资采购项目、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项目、农交中心项目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基本支出2454244.66元,是用于保障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基本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1963553.74元;办公费、差旅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490690.92元。

项目支出1500000.00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交易、政府投资采购项目、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项目、农交中心项目工作的开展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56242.72元,主要用于中心职工基本工资以及正常开展工作的办公费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6349.58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117521.60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50000.00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继续抓好联系村和结对帮扶工作

(五)住房保障支出214130.76元,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50000.00元,用于中心项目工作开展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300000.00元,主要用于业务工作以及进一步完善标准化建设项目工作需要。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1、国有土地交易管理经费

该经费用于2022年国有土地出让工作的公告费、宣传费、拍卖佣金等支付。保障2022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的顺利完成。

2、政府采购评标专家费用

该经费用于政府投资采购项目专家评标费等支付。保障2022年政府投资采购项目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顺利完成。

3、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

该经费用于帮助联系村金烛村解决实际困难支出以及“双创”工作巩固经费。

4、中心大厅运行经费

该经费用于保障中心各个交易项目顺利开展,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实现财政节资增收。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1年底,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

2022年2月11日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报表(2022年部门公开).xlsx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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