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中心主任:罗涛,办公室电话:37629801。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负责为全区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矿)权出让、国有资产权转让及农村产权流转提供场地、信息、政策、咨询等服务。
(二)2023年工作重点
1、推动我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严格按四川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标准化服务标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集中采购流程、内控制度、文件编制、项目受理、项目开评标、项目评审、合同签订等业务标准,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提升全区政府集中采购服务质效;
2、高效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主动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完成成德眉资同城化跨区域工程项目服务工作,为加快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和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3、持续深化“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五减”工作。按照“风险可控、能减尽减”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交易服务环境;
4、开展项目“回头看”,为企业纾困解难。助推彭山高质量发展,开展暖企护航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上门开展政策咨询和回访服务,积极开展“政采贷”服务,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压力;
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常态化开展与包保社区的共驻共建工作;
6、全力做好省市区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服务工作,实现项目资料全电子档案,工程建设项目开标同步全影像功能,保障招投标环节公平、高效推进,以充分竞争促进政府资源与优质市场主体的合理配置;
7、做好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继续做好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宅基地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顺利交易。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无下属单位,2023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2022年末中心在职职工19人,其中:事业人员19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3年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4880720.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80720.09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880720.0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56320.09元,农林水支出40000.00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84400.00元。2023年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预算收支较2022年增加926475.43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102075.43元,原因一是2022年中心新增在职职工2人,二是职工月基础绩效奖进入工资预算。项目支出减少175600.00元,原因是进一步压减了项目开支。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保障中心承担的中心工作:国有土地交易项目、政府投资采购项目、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项目、农交中心项目等工作的正常开展等。
基本支出3556320.09元,是用于保障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26000.00元,电费8000.00元,邮电费8000.00元,差旅费115300.00元,维修(护)费20000.00元,会议费8100.00元,培训费12000.00元,公务接待费13500.00元,工会经费100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劳务费200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9100.00元。
项目支出1324400.00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交易、政府投资采购项目、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项目、农交中心项目工作的开展支出。其中:国有土地交易管理经费600000.00元,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经费254400.00元,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40000.00元,中心大厅运行经费4300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56320.09元,主要用于中心职工基本工资以及正常开展工作的办公费等支出。
(二)农林水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继续抓好联系村和结对帮扶工作。
(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84400.00元,用于中心项目工作开展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154400.00元,其中:电脑设备购置14500.00元,打印设备购置24200.00元,复印设备购置35000.00元,空调设备购置25000.00元,电子交易档案设备购置5570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1、国有土地交易管理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2023年国有土地出让工作的公告费、宣传费、拍卖佣金等支付。保障2023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的顺利完成。
2、政府采购评标专家经费
该经费这专门用于政府投资采购项目专家评标费等支付。保障2023年政府投资采购项目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顺利完成。
3、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帮助联系村金烛村解决实际困难支出以及“双创”工作巩固经费。
4、中心大厅运行经费
该经费用于保障中心各个交易项目顺利开展,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实现财政节资增收。
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2年底,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0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彭山区分中心
2023年2月6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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