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和三公经费公开
发布时间:2019-03-10     发文机构:区财政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张奇,办公室电话:37621391。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主管建筑业、房地产业、燃气、供排水管理的工作部门,担负着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建设管理等工作。

(二)2019年工作重点

1、抓实抓好环境保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筑业提质增效、房地产健康发展、村镇建设等重点工作;

2、推进彭山品质城市发展。重点在规范房地产市场、建筑业绿色发展、小区物业管理、土坯房改造行动、特色小镇建设、厕所革命等;

3、强力推进城市更新改造、城市品质提升、环保督察整改项目建设,着力实施中心城区雨污分流5公里管网、云松路黑化、武阳东路道路等8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凤鸣公园改造、毛河公园2个公园项目建设,启动火车站旧城改造、武阳安置区、观音安置区、凤鸣安置等5个安置区建设,继续抓好柏华路、龙湾大道、李密安置区、锦江安置区等11个续建项目建设。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住建局单位2019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5个。2018年末单位在职职工50人,其中:行政人员11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人员37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住建局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130,519,8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519,839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0,519,839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146元、卫生健康支出377,573元、城乡社区支出128,996,456元、农林水支出1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402,664。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住建局单位预算收支较2018年增加61,447,913元,其中:增加基本支出预算447,913元,原因是调整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障性缴费以及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增加61,000,000元,原因是增加棚户区建设项目经费预算。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住建局单位预算安排支出130,519,839元,其中:基本支出6,244,839元,主要是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项目支出124,275,000元,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下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行经费等。

基本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220,000元、差旅费350,000元、维修(护)费200,000元、公务接待费30,000元、工会经费124,395元、福利费62,297元、其他交通费用265,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8,235元。

项目支出124,275,000元,主要用于柏华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购买服务支出6,700,000元、城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购买服务支出60,000,000元、柏华片区毛河景观项目排水管网建设工程支出9,643,960元,棚户区改造贷款本息34,800,000元、城市建设等项目(前期)经费8,375,000元、城市建设项目推进经费400,000元,“三创”工作经费50,000元、党建阵地建设经费223,160元、机关事务管理经费801,252元(含区住建局、原区规划中心、区治理办、区人防办食堂改造及配套项目等支出)、脱贫攻坚及联系乡镇工作经费支出100,000元、房产中心房产档案数字化建设(旧档案)支出665,028元、房产中心房产档案数字化建设(新档案)支出766,600元。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运行经费1,75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146元,用于职工社会保障缴费。

(二)卫生健康支出377,573元,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三)城乡社区支出128,996,456元,用于人员工资、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以及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支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及联系乡镇工作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402,66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103,619,288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12,660元、房产中心房产档案数字化建设(旧档案)采购665,028元、房产中心房产档案数字化建设(新档案)采购766,600元、柏华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购买服务6,700,000元、城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购买服务60,000,000元、其他棚户区改造贷款本息34,800,000元(彭山区城投公司国开行贷款本息)

、其他棚户区改造新增债劵前期咨询服务费375,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1、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该经费专门用于城乡执法、杆管线管理、建筑节能、品质城市建设、建筑管理等工作。完成乱搭乱建拆除、管线管网的规范、新型墙体材及散装水泥的推广、建管中心城市建设等工作。

2、棚户区改造项目经费:该经费用于柏华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购买服务支出、城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购买服务支出、棚户区改造贷款还本付息。完成棚户区建设以及货币化安置等工作,改善棚户区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有利于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增强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品位,重塑城市形象;有利于新旧城区功能互补,协调发展。

3、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该经费用于柏华片区毛河景观项目排水管网建设(续建)工程,该项目为城东片区污水收纳主干系统建设项目,完成起点致民路至兴隆路经太和大道汇入城南新污水处理厂全长1.60km、锁江路(G245线路口)至滨江路,全长约0.60km。该项目同步配套雨、污水主干系统,解决城东片区雨水内涝及污水分流提供主干系统支撑。

城市建设等项目(前期)经费,该经费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前期招标、设计、图审等费用。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8年底,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市政园林局洒水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我局的公务接待费。


眉山市彭山区住建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住建局无出国(境)计划,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住建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0,000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压减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住建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2018年预算一致,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公车制度改革相关规定无公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眉山市彭山区住建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30,000





30,000

132

住房和城乡规则建设局

30,000





30,000


  
附件【预算公开表(住建局).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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