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二)重点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吴洪,办公室电话:37621937。眉山市彭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是彭山区人民政府对城乡建设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制定相应监督管理办法,进行行业管理。担负着全区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重任,对建筑业、房地产业、村镇建设、勘察设计、工程质监、房产管理、城市供排水等依法实施监管。
(二)2021年工作重点
1.贯彻落实市、区产业激励政策,确保完成建筑业产值、房地产销售增速指标,引领行业高水平、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综合运用诚信体系,强化建筑业、房地产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规范行业秩序。
3.持续抓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全域安全饮水、全域污水治理等工作。牵头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和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提前做好雨季城市防涝工作,确保汛期安全。
4.积极向上争取,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确保完成127个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住建局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2020年末住建局在职职工85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人员46人。其他人员14人,退休职工26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住建局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379,289,7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289,773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79,289,773元,其中:基本支出9,078,699元,项目支出370,211,074元。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住建局单位预算收支较2020年减少5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7万元,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人头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随着增加;项目支出减少5165万元,原因是老项目完工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住建局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水务运行维护类工作开展、市政及路灯维修维护费工作开展、彭祖新城新一中道路及彭溪小学配套道路建设经费项目开展、人行道改造建设经费项目开展、执法工作开展,杆管线路管理、城市品质提升等经费安排。
基本支出9078699元,是用于住建局日常运转所需,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900,000元,差旅费200000元,维修维护费10000元,公务接待费25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50000元,其他交通费161400元,福利费86263元,工会经费支出86311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36,311元。
项目支出370,211,074元,主要用于项目工作经费与项目建设经费。包括住建局单位机关事务运转经费2300000元:其中住建事务工作经费500000元、双创及联系乡镇经费50000元。下属事业单位1750000元:其中:散水节能工作经费200000元、城市品质提升经费500000元、 杆管线管理办公室维护费150000元,执法大队工作经费400000元、人防经费400000元,建筑档案管理工作经费100000元。其他项目建设经费支出367911074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城乡社区支出377,044,550元,主要用于彭祖新城项目建设、人行道改造建设项目与城北片区棚户区改造购买服务等项目。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功能科目1230889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单位运转方面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964,335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联系乡镇及维护环境卫生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96,635,02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74500元,专用车辆购置0元,办公家具购置10020元,向政府购买服务96,400,5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彭祖新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该经费专门用于彭祖新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2.资金主要用于道路建设、“四馆”建设、五湖四海湿地公园建设。
2.1“四馆”项目--图书馆、文化馆、展览馆、档案馆主体建设完成,外装钢结构完成100%,完成室外连廊楼面钢筋绑扎,完成幕墙横墙方向安装80%,完成管道及送风系统安装70%,完成水电安装70%等。
2.2五湖四海湿地公园:年内完成主体工程,完成剩余装饰收尾工程。
2.3彭祖新城市政道路建设:西藏路西藏体育公园配套道路年内完工并交付使用;长乐路A段年内完工并交付使用;长乐路B段年内完工并交付使用;五湖路、四海路年底前完工交付使用。
武阳安置区一期项目:
1.该经费专门用于武阳安置区一期建设。
2.总建筑面积约318000㎡。包括安置房建设及绿化、地面硬化、停车位、大门、围墙、室外管网等配套工程。1批次12栋楼主体结构封顶,砖砌体施工至5层;第二批次新交土地建设6栋安置房,基础土方开挖完成95%,桩基施工完成40%。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0年底,眉山市彭山区住建局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特种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住建局
2021年4月25日
眉山市彭山区住建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预算2021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住建局无出国(境)计划,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住建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000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住建局未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附件:眉山市彭山区住建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元
单位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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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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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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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5000 |
0 |
0 |
0 |
0 |
25000 |
|
132101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0 |
0 |
0 |
0 |
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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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元
单位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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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101 |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
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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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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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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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住建局
2021年4月21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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