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审计局,局长:谢红,办公室电话:0283762156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审计局是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机关,在区长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制定并组织实施彭山区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2025年工作重点
2025年,区审计局将按照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和区委三届十二次全会及区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审计监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更好服务保障现代化彭山建设。
1.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根基。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干部学习培训活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2.全面履职尽责,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紧扣经济建设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重大战略实施、重大项目建设以及重点民生资金落实情况开展审计监督,开展2个专项审计调查;围绕推动财政体制改革加大审计力度,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1个单位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围绕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加大审计力度,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担当作为,开展2个经责项目审计,1个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围绕政府投资项目质效加大审计力度,提高项目支出绩效,开展4个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
3.高质量推动审计整改,扩大信息化在审计中使用范围。强化审计整改“回头看”,与市审计局同步开展审计整改专项审计调查。加大对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研判力度,构建防范问题风险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监督和落实机制、工作运行机制、成果运用等,提升审计整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督促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信息化体系建设,在更多审计领域运用信息化技术,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及成果转化。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审计局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包括:事业单位1个(眉山市彭山区审计局信息中心)。2024年末,区审计局在编在职26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行政工勤0人,事业人员16人。聘用人员2人。退休职工1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5年区审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8056212.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56212.3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056212.30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87060.2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058.31元,卫生健康支出158023.23元,住房保障支出364070.52元。2025年区审计局预算收支较2024年减少371362.65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83362.65元,原因是本年度员工较上年减少1人;项目支出增加12000元,原因是本年度项目重新安排,增加专项业务定额补助经费,减少审计工作经费和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审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审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等。
基本支出4721212.3元,用于保障审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150000元,邮电费95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元,劳务费20000元,维修(护)费20000元,工会经费177638.82元,差旅费160000元,福利费38557.68元,其他交通费7908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7638.82元。
项目支出3335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审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包括:中介服务审计经费3000000元,信息化建设维护及金审三期经费75000元,专项定额补助经费26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87060.24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中介机构审计服务经费、审计业务工作经费、信息化建设及维护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7058.31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等单位承担部分费用的缴纳。
(三)卫生健康支出158023.23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医保单位承担部分费用缴纳。
(四)住房保障支出364070.52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费用缴纳。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3000000元,全部为中介机构审计服务采购3000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一)日常公用经费:该经费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工作正常开展,保障基本工作环境和条件。
(二)党组织活动经费:该经费专门用于单位开展党组织活动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工作,完成全年党员活动组织、学习工作等。
(三)中介机构审计服务经费:该经费用于购买中介机构审计服务开支,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开展。计划指导中介机构完成政府投资项目审计2个及以上,预计审计削减送审资金的10%元及以上,减少财政支出10%及以上,移送重大案件及线索1件及以上,满意度测评满意率达90%及以上,促进重点项目科学决策,有效推进。
(四)信息化建设维护及金审三期经费:该经费主要用于保障网络正常运行,保障大数据运行环境,促进大数据分析用于更多审计项目。
(五)专项业务定额补助经费:该经费主要保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审计任务及专项审计项目2个及以上,组织审计业务开展,确保审计工作正常开展;通过工作开展,挽回经济损失大于等于工作成本,完成审理后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建议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项及以上,满意度上审计人员被投诉率小于5%,全面完成当年审计目标,生态污染率小于10%。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审计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审计局
2025年1月21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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