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红十字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9-03-07     发文机构:区财政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李燕,办公室电话:028-37622338。眉山市彭山区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一)基本职能

(1)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2)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4)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5)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6)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7)依照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完成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8)依照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9)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二)、2019年工作重点

1、全覆盖重点领域建立基层组织。

2、进一步壮大志愿者队伍。

3、建设彭山区生命安全健康体验中心。

4、组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和红会干部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志愿者培训、普及健康知识进校园、进社区宣传培训。

5、巩固“博爱家园”项目成果,监督和运用好生计基金。

6、继续做好“三献”工作、“小天使”基金、“天使阳光”基金的宣传、组织、申报工作;开展爱心募捐活动。

7、加大红十字宣传力度,进一步完善“博爱寿乡”微信公众号并大力推广;利用新媒体扩大参与者、知晓者、受助者,增强红十字会的影响力。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红十字会是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的部门。核定参公事业编制3人。2018年末在职职工2人,临聘人员1人,空编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红十字会收入预算总额为493406.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3406.33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93406.33元,其中:基本支出283406.33元,项目支出210000元。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红十字会预算收支较2018年增加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0.93万元,原因是工资和社保缴费住房公积支出增加0.9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万元,原因是增加了“三献”工作经费1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红十字会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项目开展、其他扶贫支出等工作。

基本支出283406.33元,是用于我会日常支出,包括机关运行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20000元,差旅费26500元,工会经费2908元,福利费2898元,其他交通费156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08元。

项目支出210000元,主要用于红十字专项业务经费与脱贫攻坚及联系乡镇经费。其中“三献”工作经费10000元、5.8世界红十字日及红十字系列活动工作经费10000元、博爱家园项目配套工作经费40000元、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经费30000元、红十字志愿者活动经费10000元、“三创”工作经费20000元、脱贫攻坚及联系乡镇工作经费50000元、应急救护培训经费4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功能科目429732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红十字相关项目经费与脱贫攻坚及联系乡镇工作项目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功能科目29083元,主要用于社职工社保缴纳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功能科目19322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功能科目15269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纳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35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5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1、5.8世界红十字日及红十字系列活动经费:该经费专门用于开展5.8世界红十字日及红十字系列活动。

2、博爱家园配套工作经费:该经费专门用于博爱家园项目工作。

3、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经费:该经费专门用于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4、红十字志愿者活动经费:该经费专门用于开展红十字志愿者活动

5、应急救护培训经费:该经费专门用于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

6、“三献”工作经费:该经费专门用于开展“三献”工作。

7、“三创”工作经费:该经费专门用于开展“三创”工作。

8、扶贫攻坚及联系乡镇工作经费:该经费专门用于开展扶贫攻坚及联系乡镇工作。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8年底,眉山市彭山区红十字会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19年预算公开表(红十字会).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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