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17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潘淼,办公室电话:028-37621136。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的工作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执行。

(二)、2022年工作重点

1、严格落实好耕地保护责任,全面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行为,切实保障粮食安全;

2、全力配合推进东彭融合区域规划建设,将东彭融合适宜建设区域整体纳入眉山市城市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

3、抓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积极配合市局开展眉山市国土空间规划、眉山市城市新中心策划及东彭仁新一体化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完成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连片村规划编制;

4、加快推进我区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完成3处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稳步推进我区(2021-2025年)矿产资源规划工作;

5、有序推进我区“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和部门信息互通。稳妥推进不动产登记业务全程网办。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1个。2021年末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职职工103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人员79人。退休职工2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2375.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75.98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2375.98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80.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855.7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240.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4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3.89万元。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预算收支较2021年减少3688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9.79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变动;项目支出减少36922.36万元,原因是减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指标回购款等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及土地分等定级、不动产登记确权颁证及运行、地质灾害防治避险、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运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砂石管理、购买建设用地指标等工作的开展。

基本支出1565.35元,是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机关运行经费等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35万元,水费3万元,邮电费40万元,电费7万元,差旅费35元,维修(护)费5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劳务费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其他交通费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9.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万元。

项目支出30810.63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5万元、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专项经费720万元、 国土空间规划等经费3100万元、不动产登记确权颁证及运行经费79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避险项目经费160万元、砂石管理经费140万元、观音镇果园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经费9209.62万元、凤鸣镇江渔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经费2625.9万元、购买建设用地指标及缴纳税费等经费10338.56万元、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1081.23万元、星月五金经营部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资金933.42万元、土地整治经费120万元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节能环保功能科目80.52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相关经费。

(二)城乡社区支出功能科目28855.7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建设用地指标支出、观音镇果园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支出、凤鸣镇江渔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支出等。

(三)自然资源海洋气象功能科目3240.43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和规划事务管理支出。

(四)住房保障功能科目135.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功能科目63.89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避险防治相关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292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0万元,其他服务2905万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凤鸣镇江渔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凤鸣镇江渔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指标回购工作。

2.回购凤鸣镇江渔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指标390.4695亩。

观音镇果园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观音镇果园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指标回购工作。

2.回购观音镇果园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指标219.19亩。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1年底,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2月15日

  
附件【部门预算报表(自然资源局).xlsx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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