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潘淼,办公室电话:37621136。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的工作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定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执行。
(二)、2020年工作重点
1.抓好用地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区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需求;
2、高标准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做好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3、高效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农房一体不动产确权颁证工作和统规统建拆迁安置房办证工作;
4、规范土地市场建设,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卫片执法、违法用地查处等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2019年末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职职工100人,其中:公务员6人,参公12人,行政工勤0人,事业人员82人。退休职工16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4687.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687.0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4687万元,其中:社会支出102.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008.7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426.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78万元。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预算收支较2019年减少2474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06.45万元,原因是增加区规划中心人员;项目支出减少23151.6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到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减少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经费。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预算安排支出4468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2.1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机关运行经费等支出;项目支出43314.9万元,主要用于用地保障方面购买建设用地指标解缴相关税费等、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编制、不动产登记确权颁证及信息平台建设、土地整理及双挂钩项目、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事务专项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40万元,水费7万,电费25万元,邮电费40万元,差旅费40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培训费5万元,会议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劳务费10万元,工会经费12.86万元,福利费13.2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3.6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3.86万元。
项目支出43314.9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事务专项经费790万元、不动产登记确权颁证及信息平台经费800万元、国土空间规划经费1500万元、土地收储专项债劵“一案两书”编制经费24万元、脱贫攻坚及三创工作经费5万、土地整理及双挂钩项目经费139.18万元、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54.52万元,公共停车场建设经费(尾款)78.2万元,购买建设用地指标经费30000万元,集体土地征收报批税费8000万元,土地整理及双挂钩项目经费1924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2.8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障等缴费。
(二)卫生健康支出70.3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等缴费。
(三)城乡社区支出40008.7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建设用地指标款等经费。
(四)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426.33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和规划专项经费、不动产登记确权颁证、国土空间规划经费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78.7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2945.1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2万元,不动产登记确权颁证及信息平台经费800万元,国土空间规划经费1500万元,土地收储专项债劵“一案两书”编制经费24万元,土地整理及双挂钩项目经费139.18万元,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事务专项经费470万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用地保障方面:
1.用于购买建设用地指标工作。2.解缴土地报批过程中应缴纳失地农民保险、耕地占用税等税费。3.完成全年用地保障等。
国土空间规划项目:
1.国土空间规划及管理工作。2.完成五湖四海二期等项目编制以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3.完成相关规划编制。
不动产登记确权颁证:
1.开展农房一体不动产确权颁证工作和统规统建拆迁安置房办证工作。2.完成农房一体不动产确权办证和统规统建拆迁安置房办证。3.实现不动产互联网平台建设。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9年底,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2月14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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