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工商业联合会,主席:毛太忠,办公室电话:028-37629501。眉山市彭山区工商业联合会是主管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主管的部门,对全区的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维权等服务。
(二)、2019年工作重点
1、在全区非公有制企业中深入开展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活动,积极开展非公有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引导会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扶贫助困等光彩事业活动。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工作。
2、认真开展非公有制企业的生产经营、项目投资、信贷融资、发展环境等议题的走访调研,广泛征集建议意见,发展民营经济,当好区委、区政府参谋助手。
3、加强商会组织建设,新组建基层商工作。开展商务交流、投资考察和教育培训积极开展信贷融资协调服务,重点针对小微企业开展信贷产品推介活动。会同区纪委努力开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软环境和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行动。积极开展百企联百村工作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工商联2019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2018年末彭山区工商联在职职工7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退休人士3人,公益性岗位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工商联收入预算总额为12779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7991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77991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080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609元,卫生健康支出57696元,农林水支出3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67869元。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工商联预算收支较2018年增加34074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074元,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43078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77782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工商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智慧商会建设、民营经济发展、脱贫攻坚联系乡镇、百企联百村、非公有制经济人仕教育培训以及商会组织建设项目开展。
基本支出997991元,是用于保障工商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38000元,差旅费8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元,福利费9906元,维护费2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162元。
项目支出280000元,主要用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教育培训费、百企联百村经费、民营经济发展项目经费、商会组织建设经费、脱贫攻坚联系乡镇经费、“三创”工作经费。其中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教育培训费70000元、“三创”工作经费30000元、百企联百村经费30000元、民营经济发展项目经费80000万、商会组织建设经费40000元、脱贫攻坚联系乡镇经费3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1020807元,主要用于保障工商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01619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57696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联系乡镇经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67869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10000元,其中:台式计算机购置2台,10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1)、民营经济发展项目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聘请经济界专家和经济成功人士为民营企业家授课传经送宝,组织民营企业家走出去学习企业管理先进理念等支出,有效促进我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彭委发〔2011〕10号)。
2)、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教育培训费:
围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工作主题开展工作的经费,主要用于引进来、走出去的教育培训学习参观,聘请专家教授为民营企业家讲课、组织非公经济人士外出到红色革命教育基地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等支出(彭委发〔2011〕10号)。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8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工商联无公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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