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眉山市彭山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04-23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2021年度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部门预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4月23日

第一部分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二、2021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部门概况

第三部分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第四部分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第五部分政府采购情况

第六部分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第七部分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第八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中心主任:喻建勇,办公室电话:37627869。眉山市彭山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是主管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房屋征收补偿及集体土地征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征收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承担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以及国有土地收购,和被征收对象的安置服务工作;拟订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相关文件,并做好资金预算;指导乡镇(街道)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国有土地收购和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服务工作的工作部门,担负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以及国有土地收购服务、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补偿服务、安置服务等工作。

(二)、2021年工作重点

1、继续抓好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按照区政府安排,继续抓好东红社区、蔡山社区、城西社区、龙门桥社区等城中村改造项目。

2、突出抓好房屋征收项目。采取预征收与协商搬迁相结合的方式,积极推进城东社区城中村旧城片区棚户区改造、火车站站前广场暨狗市旧城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3、认真做好土地收购工作。按照区政府批准的年度土地储备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协商谈判力度,做好国有土地收购工作。

4、切实抓好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建立完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工作程序,充分利用新启用的征收信息系统,做好入户调查数据审核、征收项目资金审核、失地农民社保审核、项目征收用地指标申报基础工作,为全区各项目征地拆迁做好服务和保障。

5、完善全区拆迁安置管理。配合拆迁安置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各职能部门和镇(街道)的职能职责,规范安置房屋规划、建设、分配、管理的具体流程,完成彭祖长寿旅游小镇安置区(二期)、武阳安置区(一期)、谢家安置区3个安置区建设。同时,会同相关部门、镇(街道)收集全区剩余安置房源,建立台账,及时盘活利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完成全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并启动运行。按照采购程序,经公开招标确定“深圳华云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该公司结合彭山实际设计集体土地和征收补偿信息系统,已完成系统试点运行,并将逐步在全区各镇(街道)推广使用,确保全区集体土地和征收依法推进、规范管理、高效运行。同时,配合项目镇(街道)对之前已实施的项目相关信息进行补录,建立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电子档案,形成我区集体土地和征收补偿安置大数据库。

7、做好土地和房屋征收资金稽核工作。建立我区土地和房屋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资金申请、审核、划拨、监督流程,配合区纪委监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对全区土地和房屋征收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稽核,确保土地和房屋征收资金依法、合规使用。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2020年末在职职工23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行政工勤0人,事业人员23人。退休职工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4058313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5831325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05831325元,其中:基本支出2954325元,项目支出2877000元,政府基金支出400000000元。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预算收支较2020年减少198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1万元,原因是2021年有新调入人员;项目支出减少19907.3万元,原因是减少了征地拆迁经费20000万元和征拆事务专项经费32万元,新增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经费”124.7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征地拆迁开展、征地拆迁项目开展、土地征收测绘、评估项目开展、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项目开展、三创项目开展、脱贫攻坚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2954325元,是用于我中心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150000元,水费20000元,差旅费100000元,维护费4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元,培训费15000元,劳务费50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7832元。

项目支出402877000元,主要用于征拆事务专项经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经费、土地征收测绘经费、评估经费、脱贫攻坚及三创工作经费、征地拆迁经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功能科目222657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的缴纳。

(二)事业单位医疗功能科目112104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用缴纳支出。

(三)公务员医疗补助功能科目43117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

(四)住房公积金295727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280720元,主要用于给单位职工发工资和单位运行日常开支。

(六)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土地收购工作。

(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200000000元,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为集体土地上失地农民购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八)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827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征收工作和安置工作支出。

(九)其他扶贫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209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09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一)、征地拆迁经费: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对国有土地及集体土地的征地拆迁、征收补偿及安置方面支出。

(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经费: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为集体土地上失地农民购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三)、征拆事务专项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维系单位日常项目的基本开支,保障日常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转,保质保量的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

(四)土地征收测绘、评估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征地拆迁项目。

(五)脱贫攻坚及三创工作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确保“三创”及脱贫攻坚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彭山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0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眉山市彭山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无出国(境)计划,与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出境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0元,较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接待对象减少和我局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压减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公车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加强车辆管理,切实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城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

2021年4月22日

  
附件【预算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5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