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9-02-28     发文机构:区财政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局长:王仲文,办公室电话:37634072。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是主管全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部门,担负着服务中心项目管理、办件管理、并联审批、代办服务、电子政务大厅及网络管理工作;服务全区热线电话和网络信箱,统一受理各类咨询、投诉和建议;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进入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党务政务服务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并移送有关机关查处;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工作指导,做好相关业务工作调研和培训等工作。

(二)、2019年工作重点

1、智慧政务大厅建设。在彭山区党务政务服务网络平台上,以平台信息技术支撑,建立扁平化的网上审批人员联动机制,进一步减少群众办事所须佐证性材料为目标,进行二期平台开发;

2、“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第二阶段改革。对照二期改革实施方案,以减材料、便民利企为目标提高办事效率;

3、完成新大厅(市民中心)装修工作。推进新大厅装修,完成大厅搬迁工作;

4、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场地标准化、业务标准化、制度标准化。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2019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2018年末行政审批局在职职工7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行政工勤0人,事业人员3人。退休职工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598.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8.3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9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35元,项目支出518.00元。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单位预算收支较2018年增加1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25万元,原因是退休、新进人员工资等经费差额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25.8万元,原因是增加乡镇便民中心标准化建设、“1+15”综合受理等经费。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政务服务大厅运行工作开展、智慧大厅建设工作开展、标准化建设项目开展、新大厅装修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80.35万元,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1.9万元,印刷费0.5万元,差旅费12.6万元,公会经费0.8万元,福利费0.7万元,其他交通费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1.8万元。

项目支出51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党务政务服务二期网络平台开发及配套软、硬件建设、热线工作、综合接件工作、脱贫攻坚及联系乡镇工作、线上线下服务大厅运行、便民标准化建设、政务中心租金(信用社)。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功能科目577.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务及相关公共服务的正常运行和开展。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功能科目7.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4.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5.1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230万元,其中:网络平台建设费用50万元,便民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4万元,统一工作服经费50万元,购买政务服务网络工作经费55万元,综合接件购买服务40万元,购买热线服务31万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大厅运行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大厅运行工作。2.完成线上服务大厅运行工作,保障全年大厅工作正常开展。3.完成全年便民利企工作等。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8年底,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行政审批局预算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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