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二)2021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三公”经费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九、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是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牵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对区级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以及区级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负责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
(二)2021年工作重点
1、推进营商环境工作成势见效;
2、推进平台建设工作上档升级;
3、推进治理试点工作取得突破;
4、推进其他各项工作协同并进。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2020年末在职职工14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事业人员7人。退休职工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85059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05907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505907元,其中:基本支出2786346元,项目支出1571956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较2020年减少461.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3.5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504.63万元,原因是区党务政务服务新大厅(区市民服务中心)装修费用尾款支付进度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行政审批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00万元,其中:城市建设支出685.6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4.4万元。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行政审批局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深化全省“一件事一次办”等4个试点工作开展、拓展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功能等工作。
基本支出2786346元,是用于机关运行日常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人员经费2339251元,办公费100000元,差旅费155000元,公务接待费15000元,工会经费16798元,其他交通费47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用96798元。
项目支出15719561元,主要用于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及成果应用项目、“好差评”试点工作、“三免”服务经费、新大运行及管理经费。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功能科目11019454元,主要用于区市民服务中心大厅日常运行、日常管理、政务服务工作、设施设备采购、网络维护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5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15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2021年公务接待费15000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三)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4131000元,其中:购买物业服务、餐饮服务1020000元,“好差评”试点工作、运行维护服务1900000元,其他服务1211000元。
七、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一)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及成果应用项目服务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事项梳理工作,全面运行100项企业、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事项,扩大零材料办事。
(二)区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1.该经费专门用于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2.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3.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三)大厅运行经费项目
1.该经费专门用于大厅日常运行工作。2.保障大厅水、电、气、网等日常费用。3.保障大厅正常运行,完成全区企业、群众咨询、业务办理服务。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0年底,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4月20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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