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3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第三部分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2023年部门收支总预算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第四部分 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情况
第六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7.预算单位基本支出控制数与填报数对照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杜远虑,办公室电话:028-37603230。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主管巡察的工作部门,担负着巡察全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街道)党组织的工作。
(二)2023年工作重点
1.本年度采用“1拖N模式”组织开展2轮常规巡察,完成对18个区委管理对象(含延伸巡察对象)的巡察任务,并同步开展好省委、市委、区委交办的其他巡察任务。
2.推进巡察工作规范运行。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巡察在新发展阶段的重点任务,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时对标中省市,与时俱进修订完善巡察工作制度和巡察工作流程,推进巡察机构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实现巡察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3.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充分发挥统筹督促作用,不断完善巡察意见反馈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多方联动整改的工作格局,不断扩大巡察成果的转化运用,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4.做优做强纪巡审协作机制。不断深化优化《彭山区纪巡审协作机制》,以纪巡审协作示范带动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深化纪巡协作机制,推动巡前沟通、巡中协同、巡后监督全方位有序衔接。优化巡审协作机制,加强“常态沟通、专业互助、信息共享”。
5.积极探索其他监督协作配合。在协调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开展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领域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加强与政法系统和党委督查机构日常监督的协作配合,以党内监督贯通融合引领和指导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全方位融合。特别是巡察组反映的专业类问题,及时商请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类人才灵活机动开展协作。
6.主动融入上下联动,协同高效推进巡察工作。依托《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为契机,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工作,综合运用专项检查、调研督导、蹲点指导、专题培训等督导指导成果,促进彭山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7.开展好脱贫帮扶工作。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组织帮扶责任人为联系户送帮扶金及帮扶物资,给予其精神温暖。开展城乡党建结对共建主题党日活动,开展送科技、送卫生、送政策、讲党课活动。
8.开展好疫情防控、禁毒宣传、文明城市巩固等包保网格工作。积极组织办组人员下沉网格,走访宣传、维护卫生秩序等。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委巡察办2023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2022年末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职职工8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事业人员3人,临聘人员1人。退休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2023年眉山市彭山区委巡察办收入预算总额为241164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1642.1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411642.1元,其中:基本支出1761642.1元,项目支出650000元。2023年眉山市彭山区委巡察办预算收支较2022年增加292935.85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52935.85元,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60000元,原因是加强预算细化管理, 巡察事务专项工作经费压减16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3年彭山区委巡察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11642.1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11642.1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功能科目1960033.9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功能科目219223.55元,卫生健康支出功能科目58430.69元,农林水支出功能科目5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功能科目123953.88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1092679.98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2023年预算数600000元,主要用于巡察事务专项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26735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143703.84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71851.92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3667.79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失业、工伤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39582.08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18848.61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2023年预算数5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123953.88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彭山区委巡察办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彭山区委巡察办2023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维持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及公用经费、巡察事务专项工作开展、乡村振兴及“双创”工作开展。
基本支出1761642.1元,是用于巡察办日常支出,包括机关运行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12000元,邮电费58000元,差旅费60000元,公务接待费14000元,劳务费40000元,工会经费12196.98元,福利费12330.78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000元等。
项目支出650000元,主要用于巡察事务专项工作经费与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其中巡察事务专项工作经费600000元、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工作经费50000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眉山市彭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无出国(境)计划,与2022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
2023年眉山市彭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000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30%,主要原因是接待对象减少和我局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压减公务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眉山市彭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0%,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公车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加强车辆管理,切实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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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眉山市彭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金额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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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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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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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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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4,000.00 |
1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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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00 |
1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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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001 |
彭山区委巡察办机关户 |
14,000.00 |
14,000.00 |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整体的绩效目标
本年度采用“1拖N模式”组织开展2轮常规巡察,完成对18个区委管理对象(含延伸巡察对象)的巡察任务,并同步开展好省委、市委、区委交办的其他巡察任务。推进巡察工作规范运行。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巡察在新发展阶段的重点任务,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时对标中省市,与时俱进修订完善巡察工作制度和巡察工作流程,推进巡察机构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实现巡察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2.项目的绩效目标
巡察事务专项工作经费:该经费专门用于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巡察任务工作。本年度采用“1拖N模式”组织开展2轮常规巡察,完成对18个区委管理对象(含延伸巡察对象)的巡察任务,并同步开展好省委、市委、区委交办的其他巡察任务。推进巡察工作规范运行。围绕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巡察在新发展阶段的重点任务,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时对标中省市,与时俱进修订完善巡察工作制度和巡察工作流程,推进巡察机构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实现巡察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充分发挥统筹督促作用,不断完善巡察意见反馈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多方联动整改的工作格局,不断扩大巡察成果的转化运用,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做优做强纪巡审协作机制。不断深化优化《彭山区纪巡审协作机制》,以纪巡审协作示范带动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深化纪巡协作机制,推动巡前沟通、巡中协同、巡后监督全方位有序衔接。优化巡审协作机制,加强“常态沟通、专业互助、信息共享”。积极探索其他监督协作配合。在协调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开展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领域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加强与政法系统和党委督查机构日常监督的协作配合,以党内监督贯通融合引领和指导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全方位融合。特别是巡察组反映的专业类问题,及时商请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类人才灵活机动开展协作。主动融入上下联动,协同高效推进巡察工作。依托《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为契机,积极配合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工作,综合运用专项检查、调研督导、蹲点指导、专题培训等督导指导成果,促进彭山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工作项目:该经费专门用于促进创文创卫,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开展好脱贫帮扶工作。在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组织帮扶责任人为联系户送帮扶金及帮扶物资,给予其精神温暖。开展城乡党建结对共建主题党日活动,开展送科技、送卫生、送政策、讲党课活动。开展禁毒宣传、文明城市巩固等包保网格工作。积极组织办组人员下沉网格,走访宣传、维护卫生秩序等。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2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委巡察办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34000元,其中:彩色打印机1台购置费10000元,便携式计算机2台购置费14000元,扫描仪2台购置费7000元,多功能一体机1台购置费3000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29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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