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5-01-20     发文机构:区统计局

眉山市彭山区统计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统计局,局长:何怡瑶,办公室电话:028-37621591。眉山市彭山区统计局是主管统计业务的工作部门,担负着统计事业发展等相关工作。

(二)2025年工作重点

1.在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方面迈上新台阶

一是增强法治立统意识。健全统计数据监管责任体系,切实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严格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继续做好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对照工作清单和整改台账,逐项逐条进行梳理。二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在全区范围内持续深化《统计法》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贯彻宣传。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政府统计人员、新任统计人员、调查对象等的普法工作。深入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企业、社区,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三是严格落实数据质量管控。突出投资、工业、服务业、农业等重点领域和重点指标,加强各专业数据查询、审核和把关,规范数据上报流程,确保及时性、逻辑性、准确性,不断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四是强化统计监督,推进部门协调联动。紧扣高质最发展要求,高标准打牢数据质量根基。推动依法治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强化履行数据质量管控责任,提升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2.在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方面展现新作为

一是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省、市统计工作目标,统一发挥统计调查、统计分析、统计监督三大职能,加大统计分析力度,扎实推进统计监测工作及时完成全区月度、季度经济运行监测以及年度统计资料的汇编工作。二是不断拓宽统计服务领域。完善统计合作交流机制。常态化学习借鉴先进地方的经验做法,不断改进完善统计工作,准确把握经济运行走势,及时反映经济运行中的各种问题,为各级党政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三是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继续总结梳理各镇(街道)园区在日常工作和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对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全面进行“回头看”,以点带面,典型推动,确保数出有据、问题不反弹,进一步巩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成果。

3.在推进统计改革创新方面抓出新成效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积极营造阳光、健康、向上的统计文化。二是认真做好经济普查收尾工作、住户调查工作、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劳动力调查工作、粮食产量对地遥感调查等五个重点工作。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产业结构,做大经济总量,提升区域竞争力打下坚实统计基础。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统计局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2个。2024年末统计局在职职工18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行政工勤0人,事业人员12人。退休职工1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5年眉山市彭山区统计局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4356890.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56890.93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356890.93元,其中:基本支出3188090.93元。专项业务定额补助经费支出180000元,项目支出988800元。2025年眉山市彭山区统计局预算元收支较2024年5106007.16元减少749116.23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9019.77元,原因是人员增加等;项目支出减少1288136元,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统计局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住户调查项目开展、劳动力调查项目开展、农业对地遥感项目开展、1%人口抽样调查项目开展、经济普查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3188090.93元,是用于包括工会经费、福利费、工资、津补贴、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人员经费2714011.96元,公用经费474078.96元其中:办公费40000元,差旅费194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元,维护费9600元,水费费10000元,印刷费30000元,会议费20000元,租赁费20000元,工会经费70000元,劳务费10000元,委托业务费10000元,党组织活动经费24078.96元等费用。

项目支出1168800元,主要用于特定目标类项目经费180000元,住户调查工作经费512400元、劳动力调查工作经费83400元、农业对地遥感经费108000元、经济普查工作经费50000元、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费235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功能科目3188090.93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专项统计业务项目、统计管理、统计抽样调查项目、专项普查工作、事业运行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功能科目232971.76 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46703.02元,主要用于机关在职(离退)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39855.28元,用于机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0元,其中:0设备购置0元,0购置0元,0服务0元,0保养服务0元,向0购买服务0元,其他0元,其他工程0元,其他服务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XX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0工作。2.完成0工作。3.完成全年0工作等。XX项目

1.该经费专门用于0工作。2.完成X数量,0商品0件、0商品0件等。3.完成0管理,保证了0。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4年底,眉山市彭山区统计局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统计局

                2025年1月16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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