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02-17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曾淑敏,办公室电话:028-37684697。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市场综合监管的工作部门,担负着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等工作。

(二)、2020年工作重点

1、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持续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2、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加强价格监管体系建设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

3、扎实开展质量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 筑牢计量技术基础 强化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完善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4、提高监管能力,严守安全底线 严格食品安全特种设备重要工业品质量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加大综合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法治建设。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6个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2019年末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职职工114人,其中:行政人员81人,行政工勤7人,事业人员26人。退休职工6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89881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88123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988123元,其中:基本支出16208680元,项目支出2779443元。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收支较2019年增加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5万元,原因是与智汇公司签合同的临聘人员工资纳入基本支出了;项目支出减少49万元,原因是2017年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已完成。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市场监管事务开展、工业及食品行业质量抽检项目开展、知识产权专利申请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16208680元,是用于机关日常支出,包括工资福利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610000元,水费40000元,电费120000元,邮电费50000元,物业管理费150000元,差旅880000,维修(护)费8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元,工会经费155385元,福利费15106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0108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25385元。

项目支出2779443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经费与抽检经费。包括工业及食品行业质量产品抽检650000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专项经费1150000元,脱贫攻坚及三创经费50000元,乡镇协管员经费100000元,知识产权专利申请补助经费380000元,执法人员制服购置经费449443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2013816功能科目650000元,主要用于工业及食品行业质量产品抽检650000元。

(二)2013802功能科目1979443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专项经费1150000元,知识产权专利申请补助经费380000元,执法人员制服购置经费449443元。

(三)2013899功能科目15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及三创经费50000元,乡镇协管员经费100000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449443元,其中:执法人员制服购置经费449443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专项经费专门用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2.工业及食品行业质量产品抽检经费:专门用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3.知识产权专利申请补助经费:专门用于对我区企事业单位、个人专利授权后的资助。鼓励发明创造,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性。

4.乡镇协管员经费:专门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行。

5.脱贫攻坚及三创经费:专门用于三创及脱贫攻坚工作正常开展。

6.执法人员制服购置经费:专门用于执法人员制服的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9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辆,其他用车1辆。无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无定向保障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6日

  
附件【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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