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曾淑敏,办公室电话:028-37684697。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市场综合监管的工作部门,担负着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等工作。
(二)、2020年工作重点
1、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 持续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2、加大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加强价格监管体系建设,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
3、扎实开展质量提升,促进高质量发展 筑牢计量技术基础, 强化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完善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
4、提高监管能力,严守安全底线 严格食品安全、特种设备、重要工业品质量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加大综合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法治建设。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6个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2019年末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职职工114人,其中:行政人员81人,行政工勤7人,事业人员26人。退休职工6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89881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88123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8988123元,其中:基本支出16208680元,项目支出2779443元。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收支较2019年增加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5万元,原因是与智汇公司签合同的临聘人员工资纳入基本支出了;项目支出减少49万元,原因是2017年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已完成。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市场监管事务开展、工业及食品行业质量抽检项目开展、知识产权专利申请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16208680元,是用于机关日常支出,包括工资福利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610000元,水费40000元,电费120000元,邮电费50000元,物业管理费150000元,差旅880000,维修(护)费8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元,工会经费155385元,福利费151061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0108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25385元。
项目支出2779443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经费与抽检经费。包括工业及食品行业质量产品抽检650000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专项经费1150000元,脱贫攻坚及三创经费50000元,乡镇协管员经费100000元,知识产权专利申请补助经费380000元,执法人员制服购置经费449443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2013816功能科目650000元,主要用于工业及食品行业质量产品抽检650000元。
(二)2013802功能科目1979443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专项经费1150000元,知识产权专利申请补助经费380000元,执法人员制服购置经费449443元。
(三)2013899功能科目15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及三创经费50000元,乡镇协管员经费100000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449443元,其中:执法人员制服购置经费449443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专项经费:专门用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2.工业及食品行业质量产品抽检经费:专门用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3.知识产权专利申请补助经费:专门用于对我区企事业单位、个人专利授权后的资助。鼓励发明创造,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性。
4.乡镇协管员经费:专门用于维护机构正常运行。
5.脱贫攻坚及三创经费:专门用于三创及脱贫攻坚工作正常开展。
6.执法人员制服购置经费:专门用于执法人员制服的采购。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9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辆,其他用车1辆。无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无定向保障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6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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