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4-21     发文机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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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1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5. “三公”经费情况

6. 政府采购情况

7.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8.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黎文林,办公室电话:028-37684697。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市场综合监管的工作部门,担负着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等工作。

(1)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质量提升、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协助上级部门反垄断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和广告活动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5)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推进质量强区和品牌发展战略,协助国家、省、市开展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贯彻实施缺陷产品、问题食品和药品等产品召回制度。

(6)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

(7)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9)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5)负责促进全区民营经济发展。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情况。督促、考核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完成民营经济发展各项目标任务情况。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及检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承担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依法承担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指导和督促药品、医疗器械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

(1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8)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区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区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9)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工作重点

1、筑牢疫情防控防线

2021年疫情防控中,我局在市场监管领域积极履行好自身职能职责,未出现防控不力等问题,也取得了相应成绩。今年,我局将继续从冷链、药店等方面常态化筑牢疫情防控防线,但仍存在部分担忧,如150平方米以上餐饮单位、茶楼 等重点区域,涉及人员杂多,疫情相对松缓的情况下群众防控意识减弱,存在点多面广但监管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

2、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严格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扎实推进企业实行全程电子化登记,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进一步提高企业登记效率,不断加大对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培育力度。继续推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帮助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做好知识产权宣传引导,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3、守好“四大安全”底线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抓好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监管、开展周三查餐厅周四查市场、农村假冒伪劣整治、学校食堂、网络餐饮、小作坊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守好食品安全底线。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开展农村地区假药伪药、植入性医疗器械、儿童化妆品、执业药师等专项整治行动,守好药械化安全底线。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岁末年初特种设备安全执法检查,以及燃气领域气瓶、公用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守好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加强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危险化学品、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等领域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开展对儿童用品、烟花爆竹、车用燃油、农资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守好质量安全底线。

4、加大执法惩戒力度

2021年12月24日起,我局已着手开展“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以“5+1”模式(即:全省统一部署开展“食品安全”“质量安全隐患整治”“未成年人保护”“打击乱评比乱排序”“保障农村药品质量安全”5个执法子行动,以及眉山市自选子行动“网络交易乱象整治”),针对我区市场秩序中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确保在短期内取得较大实效。后续将持续采取各个专项行动,以“铁腕”手段整治市场乱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助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5、强化干部队伍培养

提高监管能力,严守安全底线。严格食品安全、特种设备、重要工业品质量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加大综合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法治建设。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6个事业单位未独立核算。2020年末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职职工109人,其中:行政人员77人,行政工勤7人,事业人员25人。退休职工6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 201750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75079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175079元,其中:基本支出16726129元,项目支出3448950元。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收支较2010年增加1186956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17449元,项目增加669507元。增加原因是抽检任务增加及办公区路面暨车位车棚改造。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62529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津补贴及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0168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金,职业年金等。

卫生健康支出927659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等。

农林水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和双创工作。

住房保障支出1654724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市场监管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四)市场监管局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市场监管事务开展、工业及食品行业质量抽检项目开展、知识产权专利申请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16726129元,是用于机关日常支出,包括工资福利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600000元,水费40000元,电费120000元,培训费50000元,差旅910000,维修(护)费8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元,工会经费152475元,福利费149158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62136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21209元。

项目支出3448950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经费与抽检经费。包括工业及食品行业质量产品抽检1000000元,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专项经费1400000元,脱贫攻坚及三创经费50000元,知识产权专利申请补助经费380000元,执法人员制服购置经费450000元,办公区路面暨车位车棚改造经费16895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2013802功能科目1780000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专项经费1400000元,知识产权专利申请补助经费380000元。

(二)2013805功能科目450000元,主要用于执法人员制服装备购置。

(三)2013815功能科目1000000元,主要用于工业及食品行业质量产品抽检1000000元。

(四)2013899功能科目168950元,主要用于办公区路面暨车位车棚改造。

(五)2130599功能科目5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及“双创”成果巩固。

五、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出国(境)计划。与2020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0000元,较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接待对象减少和我局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压减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35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35000元,较2020年预算增加85000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增了2台执法用车。

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2021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名称:市场监督管理局

单位:元

单位编码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385000

0

385000


335000

50,000

323

市场监督管理局

385000

0

385000


335000

50,000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663000元,其中:购电脑135000元,购打印设备40000元,购空调30000元,购办公家具8000元,购制服450000元。

七、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一)总体绩效目标: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加强价格监管体系建设,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信用监管。强化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完善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严格食品安全、特种设备、重要工业品质量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加大综合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法治建设。

(二)项目绩效目标:

1、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专项经费:专门用于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2、工业及食品行业质量产品抽检经费:专门用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

3、知识产权专利申请补助经费:专门用于对我区企事业单位、个人专利授权后的资助。鼓励发明创造,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性。

4、脱贫攻坚及三创经费:专门用于三创及脱贫攻坚工作正常开展。

5、执法人员制服购置经费:专门用于执法人员制服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0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辆。无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无定向保障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1日

  
附件【预算公开表2021年.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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