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主任:罗涛,办公室电话:37612138。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是主管全区社会保险的工作部门,担负着全区社会保险征缴、待遇发放等工作。
(二)、2021年工作重点
1、负责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负责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业务经办;
3、负责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和待遇发放;
4、负责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并保障基金的安全;
5、负责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及衔接;
6、负责稽核全区参保企业的参保情况。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20年末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在职职工38人,其中:行政人员30人,事业人员8人。退休职工4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510843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084322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1084322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186006元,卫生健康支出327803元,农林水支出5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520513元。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预算收支较2020年增加408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31万元,原因是人员较去年增加;项目支出增加4057.4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新增第三方审计服务费。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管理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退休管理开展、业务档案装订项目开展、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项目开展、第三方业务审计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5365722元,是用于社保机关日常支出,包括行政运行、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350000元,印刷费90000元,差旅费200000元,维修(护)费300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元,工会经费47530元,福利费45165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205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530元。
项目支出45718600元,主要用于城乡居保与退休管理工作经费。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经费100000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配套经费4110000元,第三方审计服务费100000元,退休人员管理经费220000元,业务档案装订费50000元,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经费50000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410886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功能科目458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经费项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配套项目、第三方审计服务费项目、退休人员管理经费、业务档案装订费。
(二)其他扶贫支出功能科目5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功能科目41088600元,主要用于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15000元,其中:设备购置15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工作。
业务档案装订费项目:
该项目专门用于社保业务档案的装订保管工作。
退休人员管理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做好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脱贫攻坚及“双创”工作的巩固工作。
第三方业务审计费:
该项目专门用于基金及经费的审计工作。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配套资金项目:
1.该经费专门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代缴等工作。2.完成16-59周岁参保缴费人数60099人,补贴138.94万元;财政代缴困难人员3931人*100元,代缴金额39.31万元;养老金领取人员平均数30466人,基础养老金补贴179.87万元;65-79周岁养老金领取人员平均数21900人,80周岁及以上人员平均数5010人,养老金增资补贴52.88万元。3.城居保区级配套资金使用管理,保证全区城居保参保人员待遇。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0年底,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三公”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无出国(境)计划,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0元,较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接待对象少和我局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压减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较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公车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加强车辆管理,切实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且我中心无公务用车。
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 单位:元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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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国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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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 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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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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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
社会保险中心 |
1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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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彭山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1年4月22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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