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第三产业发展中心,主任:陈丽红,办公室电话:37620365。眉山市彭山区第三产业发展中心是全区第三产业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担负着协助区政府落实中央、省、市、县(区)关于第三产业工作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等工作。
(二)、2020年工作重点
1、坚定不移抓指标。积极协调行业指标部门,针对薄弱环节狠抓落实,逐项化解突出问题,实现三产指标可持续增长,力争完成市区下达目标任务;
2、稳步抓好项目建设。聚焦“一轴四区、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全面跟进市区确定的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督促项目进度,协调解决项目存在的困难,促进项目顺利推进;
3、持续探索促入统。扎实推进应统尽统工作,全面排查、深挖潜力。引导加佰加、思念食品、新永发等8家企业实现主辅分离,成立独立法人的销售公司,纳入商贸批零规上服务企业库;鼓励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将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纳入规上重点服务业企业库。积极做好企业培育发展壮大,引导申规入统,全力做好服务业入统工作,努力完成市上下达的入统任务;
4、开拓创新增活力。加快西门新商圈、北外街魅力街区、置信丽都广场、锦江大学城等系列商业综合体建设,繁荣城市商贸、刺激消费。增城市活力,整合资源,招大引强,以滨江山水文化为依托,以绿化、亮化、美化为抓手,以“夜间经济”为引擎,集中力量打造滨江沿岸集餐饮、娱乐、文化、购物为一体的“千米休闲娱乐购物带”,提商气,聚人气,提振城市活力。增乡村活力,以建设乡村体验、休闲旅游目的地为目标,依托文旅度假区、东西翼乡村振兴示范区,逐步探索一条适合彭山发展的“一三产融合”之路,激活乡村活力;
5、寻求服务业发展重点突破。以市、区服务业发展大会为契机,结合彭山实际,研究出台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切实增强三产活力。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第三产业发展中心2020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2019年末眉山市彭山区第三产业发展中心在职职工7人,其中:事业人员7人。无退休职工。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第三产业发展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12433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3372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43372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3285.8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32元,卫生健康支出37930元,城乡社区支20000元,农林水支出50000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72000元,住房保障支出42924元。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第三产业发展中心预算收支较2019年增加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16万元,原因是单位新增两人和临聘人员工资纳入预算;项目支出减少16.5万元,原因是新入统企业奖励未纳入预算。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第三产业发展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日常工作开展、三产发展营销宣传工作开展、三产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工作开展、项目推进工作开展、促进三产发展工作开展、脱贫攻坚及三创工作开展等。
基本支出738372元,是用于三产发展中心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40000元,印刷费21000元,水费2000元,邮电费13000元,差旅费70000元,公务接待费13000元,福利费7013元。
项目支出485000元,主要用于三产规模以上企业培育经费与三产发展营销宣传经费。其中脱贫攻坚及三创工作经费50000元、三产发展营销宣传经费100000元、三产规模以上企业培育经费110000元、三产统计调查经费65000元、项目推进工作经费100000元、促进三产发展工作经费6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3285.82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32.16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纳。
(三)卫生健康支出37929.9元,主要用于医疗、工伤、等保险缴纳。
(四)城乡社区支出20000元,主要用于三创工作开展。
(五)农林水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工作开展。
(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72000元,主要用于三产指标和项目工作推动。
(七)住房保障支出42924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9000元,其中:台式计算机购置5000元,空调机购置4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三产规模以上企业培育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培育和奖励入统的三产规模以上重点服务企业。2.完成市区下达入统任务,按时兑现对上年入统企业的奖励。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9年底,眉山市彭山区第三产业发展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第三产业发展中心
2020年2月7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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