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怀庆,办公室电话:37611128。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人事、劳动工作的部门,下设办公室、工资福利股、职称事业管理股、仲裁监察肌、就业促进股、社保保障股等工作部门,担负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二)、2022年工作重点
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有关政策,核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拟订机关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2、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招考试和审核录用工作。
3、统筹落实就业政策,做好全民就业创业工作。
4、以推进社保扩面为方向,不断完善城乡社保体系。
5、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2021年末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在职职工30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人员10人。退休职工17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556126.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56126.13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556126.13元,其中:基本支出4726126.13元,项目支出2830000元。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收支较2021年减少3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71万元,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50万元,原因是减少智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5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全区工资软件使用服务费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软件运维、公招事业人员面试和笔试及事业单位改革管理开展、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开展、劳动仲裁、监察执法工作项目开展、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项目开展、事业人员和大学生档案管理及流动人员工作项目开展、退休人员管理项目开展、乡村振兴及“双创”工作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4726126.13元,是用于单位工作日常支出,包括人员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702568.46元,会议费15000元,培训费15000元, 公务接待费50000元, 委托业务费30000元,设备购置费858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7031.42元。
项目支出283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经费与各项工作开展经费。包括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2830000元:其中全区工资软件使用服务费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软件费150000元、事业人员和大学生档案管理及流动人员经费80000元、退休人员管理经费50000元、公招事业人员面试和笔试及事业单位改革管理经费300000元, 劳动仲裁、监察执法工作经费500000元,机关事务管理经费1500000元、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50000元,代管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经费20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功能科目548057.66元,主要用于 行政运行经费、劳动仲裁、监察执法工作项目与机关事务管理项目经费。
(二)卫生健康支出功能科目236195.44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功能科目5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功能科目436862.26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85800元,其中:饮水器购置5000元,台式计算机购置25000元,便携式计算机购置7000元,打印设备购置7800元,复印机购置35000元,照相机及器材购置3000元,碎纸机购置3000元,购买服务0元,其他0元,其他工程0元,其他服务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公招事业人员面试和笔试及事业单位改革管理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全区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和考试工作完成面试和笔试工作。2.完成全年所有公招事业人员的工作等,3.完成全区事业编制人员职称系统维护。
劳动仲裁、监察执法工作项目:
1.该经费专门用于全区劳动保障工作。2.保证了全区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1年底,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4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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