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怀庆,办公室电话:37611128。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人事、劳动工作的部门,下设办公室、工资福利股、职称事业管理股、仲裁监察肌、就业促进股、社保保障股等工作部门,担负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二)、2020年工作重点
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有关政策,核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拟订机关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2、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招考试和审核录用工作。
3、统筹落实就业政策,做好全民就业创业工作。
4、以推进社保扩面为方向,不断完善城乡社保体系。
5、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2019年末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职职工27人,其中:行政人员16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人员10人。退休职工19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230209.1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30209.13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230209.13元,其中:项目支出3568062元,基本支出3662147.13元。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收支较2019年减少20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38万元,原因是人员的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71.9万元,原因是减少人事档案室装修项目。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正常工作开展、公招事业单位人员面试和笔试项目开展、事业单位改革管理项目开展、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项目开展、脱贫攻坚和三创项目开展、劳动仲裁和监察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3662147.13元,是用于单位日常支出,包括工资福利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基本工资1038672元,津贴补贴500628元,奖金64000元,绩效工资204142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9296.32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5693.49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4277.38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102.1元,住房公积金232236.24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6918元,办公费65000元,邮电费45000元,差旅费280000元,维修(护)费10000元,会议费10000元,培训费30000元,公务接待费40000元,劳务费40000元,工会经费36162.04元,福利费36353.52元,其他交通费用1272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1162.04元,生活补助22644元,独生子女奖励金660元。
项目支出356806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上期工作经费。包括人社局机关3568062元:其中公招事业单位人员面试和笔试经费176031元、劳动仲裁、监察执法经费400000元、退休人员管理经费45000元、智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500000元、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软件服务费50000元全区工资管理使用服务费65000元、新办公楼搬迁和办公家具采购经费300000元、事业人员和大学生档案管理经费60000元、机关事务管理经费1545000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录入服务经费19000元、公务员平时考核经费50000元、事业单位改革管理经费158031元、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经费150000元、脱贫攻坚及三创工作经费5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人社局功能科目3568062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工作开展和人员经费、公招事业单位人员面试和笔试项目开展、事业单位改革管理项目开展、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项目开展、脱贫攻坚和三创项目开展、劳动仲裁和监察项目开展等经费。
1、行政运行功能科目3368062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2、民生保障功能科目20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和三创工作、社保监督委员会工作。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439900元,其中:通用设备购置199900元,办公家具购置35000元,运行维护服务60000元,其他货物140000元,其他服务5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公招事业单位人员面试和笔试工作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公招事业单位人员面试和笔试工作。2.完成面试和笔试工作。3.完成全年所有公招事业人员的工作等。
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9年底,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1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