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主任:毛沛恒,办公室电话:028-37612139。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是全区主管就业创业的工作部门,负责就业促进、就业扶助、创业扶持、失业保障。加强对企业用工、劳动者求职的指导和服务,通过培训提升各阶段求职者职业能力;为就业困难群体、大学生、贫困户等提供公益性岗位、求职补贴、见习补贴等就业扶助;通过担保贷款、创业大赛、孵化园、创业补贴等平台鼓励创新创业;为参保企业及员工提供失业保险金、技能提升补贴等失业保障。
(二)2025年工作重点
广开就业门路,突出技能提升,狠抓创业孵化;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坚持扩大就业和稳定就业并重;围绕企业用工和人才需求,统筹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024年末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在职职工12人(其中:参公人员9人,参公工勤3人),退休职工8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5年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908831.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08831.97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908831.97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1507.76元,卫生健康支出支出82907.65元,农林水支出35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64416.56元。2024年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预算收支较2024年增加3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9万元,原因是人员比2024年增加1人;项目支出增加23.5万元,原因是2025年新增一个项目,即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专项业务定额补助项目开展、就业服务项目开展、创业促进项目开展、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开展。
基本支出2273831.97元,是用于就业中心日常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50000元,印刷费10000元,邮电费10000元,差旅费140000元,会议费5000元,培训费5000元,公务接待费1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67296.06元等。
项目支出635000元,主要用于就业创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工作。包括专项业务定额补助经费120000元、就业服务工作经费100000元、创业促进工作经费65000元、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经费35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功能科目2311507.76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经费、保障就业服务中心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及就业服务工作项目经费、创业促进工作项目经费、就业失业登记及企业用工监测项目经费。
(二)卫生健康支出功能科目82907.65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功能科目350000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四)住房保障支出功能科目164416.56元,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2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0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就业服务工作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开展就业服务工作。2.完成上级下达的就业服务目标任务。3.完成全年就业服务工作等。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4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0日
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情况的说明
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025年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5年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无出国(境)计划,与2024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5年眉山市彭山区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0元,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接待对象减少和我局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压减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5年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公车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加强车辆管理,切实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1月20日
附件:
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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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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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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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10,000.00 |
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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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 |
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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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05 |
眉山市彭山区就业服务中心机关 |
10,000.00 |
10,000.00 |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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