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0-02-17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钱乐林,办公室电话:37612959。公安交警是主管道路交通安全的部门,担负着全区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交通事故接处警及事故案件调查处理,车驾管业务,违法处理业务,交通安全宣传及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维护等工作。

(二)、2020年工作重点

1、“三创”等专项整治工作;

2、科学规划标线等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3、智能交通系统一期维护,二期建设验收及维护;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交警大队属2020年纳入部门预算的独立预算单位,下属中队7个,属行政单位。2019年末在职民警职工42人,其中行政人员32人,全额事业人员10人,退休9人,辅警9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0年公安交警收入预算总额为1442.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2.9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442.9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316.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85万元。2020年公安交警预算收支较2019年减少96.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67万元,原因:有退休人员和压减开支;项目支出减少85万元,原因:智通交通系统项目二期已建设完成。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公安交警队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用于完成智通交通管理系统一、二期维护工作开展,完成“三创”工作科学规划交通标志标线及安全设施,完成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乡镇交管办及整治工作正常开展,完成交管巡逻执勤和事故接处警,案件处理等工作。

基本支出722.99万元,是用于保障公安交警各中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其中机关运行经费198.53万元,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30万元,水费2.4万元,电费17.8万元,物业管理费11.6万元,差旅费36万元,工会经费6.35万元,福利费5.35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98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等。

项目支出720万元,是用于保障公安交警各中队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交通管理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三创”等到专项整治工作经费支出155万元,智能交通系统数据采集线路租用及运行维护经费150万元,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乡镇交管办及整治工作经费100万元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1316.59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工作中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一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人员经费开支,主要包括:单位民警、事业编制人员及临聘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险费用;二是一般行政管理事故的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包括办公费、水电气费、差旅费、执法执勤车辆费用等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各项基本支出;三是道路交通管理各类项目开支,主要包括智通交通管理系统网络租用费及维护,“三创”工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民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34.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民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0.85万元,用于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192.75万元,其中:通用设备购置27.25万元,其他交通设备购置10万元,其他货物类工程140万元,其他运行维护服务15.5万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1、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数据采集线路租用及运行维护经费:该经费用于智能交通系统数据采集线路租用费;辖区主要道路红绿灯、抓拍系统建设;租用存储一年。

2、“三创”等专项整治工作经费:该经费主要用于“三创”工作科学规范道路交通安全标线及安全设施,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3、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乡镇交管办及整治工作经费:划拨10个乡镇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经费。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9年底,彭山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共有车辆14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无单价在2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2月11日

  
附件【公安交警2020年预算公开表.xls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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