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
2020-2021年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眉山市林业局: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我中心组织相关股室,对我中心2020-2021年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资金情况
(一)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下达100万(眉财资环【2020】11号)用于5000亩竹林新建和竹林基地改造。当年到位资金1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021年省级下达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100万(眉财资环【2021】16号)用于2000亩木本油料基地培育。当年到位资金1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2020年绩效目标:发展竹产业,进一步推进我区竹基地建设,巩固和提升我区竹产业发展水平。
2021年绩效目标:发展油茶产业。
二、绩效自评绩效自评工作开展及评价结果
区林业和园林中心按要求就资金投入使用、资金项目管理、资金实际产出和政策实施效果进行了自评,形成了自评报告,较为客观地评价了相关项目实施情况。
三、评价方法及过程
(一)绩效评价方法
区级评价通过听取汇报,材料核查、访谈、座谈、选点抽查等方式对绩效目标和基础材料等有关情况进行了核实,采用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评价。
(二)绩效评价过程
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组织财务和业务股室相关人员,通过查阅相关项目档案资料,对业务、财务人员进行访谈,现场调查等,得出绩效结论。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资金使用管理
1.资金到位情况
2020-2021年,彭山区共到位财政林业资金200万元,其中2020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00万元,2021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均编制了实施方案并报区政府批复实施,其中5000亩竹林基地改造通过人工施肥进行复壮60万元。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对5000亩竹林基地改造通过人工施肥进行复壮。具体该方案设计在彭山公义镇和江口街道办范围内实施。其中公义镇3000亩。涉及农乐、新桥、五马、龙安、胜利、天柱、连桥、佛岩村现有生长较好的面积10亩以上成片竹林。江口街道办2000亩,涉及永利、双合、土桥村及泉水社区现有生长较好、面积10亩以上的成片竹林。此项目开展了招投标,复壮用复合肥由中标生产厂家按合同要求及时送到了相关村社,已按时实施完毕。
毛河生态屏障竹节点打造项目40余万元,不足部分由乡镇自行解决。此项目由公义镇经招投标后,在2020完成实施,2021年初,40万我中心已补助到公义镇。
2021年省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专项资金100万,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在收到资金计划文件后,组织专门队伍开展方案编制工作。经调查2017年8月,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局组织锦江等乡镇到泸县川南林研所油茶基地现场考察,2017年11月由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眉山市彭山区油茶产业发展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可研建议在彭山锦江乡联络村等地发展油茶产业种植基地1000亩以下。
2021年资金计划下达时,该实施区域管辖权已划归眉山天府新区,我区无法推进项目。加之油茶前期投入大,回报慢,使得农户和业主种植油茶积极性极低,因此项目未实施,资金未使用。
3.资金管理情况。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较健全,财务事项基本能按相关规定执行,且制定了相关财务制度,会计核算较规范,未发现明显问题。
(二)项目实施管理
本次绩效评价涉及资金项目,2020年项目全面完成相关绩效目标,项目管理较规范,能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实施项目,并制定了相关项目管理办法来监管项目。2021年项目因客观原因未实施。
五、绩效评价结论(附评分表)
彭山区本次绩效评价得分为 79.6 分。
(一)项目决策
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相关项目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做到了早谋划,按要求及时报批,按批复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
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项目管理分工明确,建立了较适用的管理制度,基本能按照绩效任务对项目进行绩效管理。
(三)项目完成
截至目前,2020项目已全面完成,2021项目未完成,完成率50%。
(四)项目效果
彭山区通过实施2020年竹产业项目,将有助于彭山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对全区竹产业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彭山区2021油茶项目因未实施无效果。
六、相关建议。
根据彭山区实际情况,建议上报请示更改彭山区资金使用用途,用于其他造林绿化项目。
眉山市彭山区林业和园林中心
2022年5月10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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