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队长:邓迎红,办公室电话:37641687。眉山市彭山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是主管公路运输管理的工作部门,担负着公路巡查和超载超限治理等工作。
我单位基本职能是:
1、负责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管理和保护公路路产;
3、实施公路路政巡查;
4、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制止并依法进行处罚;
5、与规划、国土、城建部门共同依法控制公路两侧建筑红线;
6、审理从地下、地面、上空穿(跨)越公路的其它建筑设施事宜;
7、核批公路的特殊占用及超限运输,并对其实施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8、维护公路、公路渡口的养护、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主要工作
2019主要工作是:
1、今年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按照国家及省、市关于超限超载运输治理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队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双超集中治理活动为契机,狠抓“源头管理”,狠抓“现场查处力度”。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治超高压态势。
2、进一步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危害公路安全畅通的行为,规范实施路政许可,定期组织实施对乱堆乱放、摆摊设点等影响公路安全的专项治理,确保公路整洁,创造良好的行车环境。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9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2019年末眉山市彭山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在职职工28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行政工勤0人,事业人员28人。退休职工1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7321907.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21907.0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321907.00元,其中:基本支出5289907.00元,项目支出2032000.00元。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预算收支较2018年增加30.8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6558万元,原因是调资;项目支出增加23.2万元,原因是新增谢家和武阳两个检测站。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日常运转开展、检测站运行项目开展、路政执法项目开展、统一着装项目开展、脱贫攻坚及联系乡镇项目开展、三创工作项目开展、交通安全工作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5289907.00元,是用于保障眉山市彭山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2032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公路路政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开展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包括:检测站运行工作经费750000.00元、路政执法经费880000.00元、路政执法检测站租赁费232000.00元、 统一服装费50000.00元、交通安全经费100000.00元、三创工作经费10000.00元、脱贫攻坚及联系乡镇工作经费100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交通运输支出6466453.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路政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721.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192995.00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95738.00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10000.00元,用于脱贫攻坚及联系乡镇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16100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000.00元,其他服务15700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眉山市彭山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2019年没有重点项目。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9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公路路政管理共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执法执勤用车5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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