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16     发文机构:彭山区人民政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局长:刘庆伟,办公室电话:37620235。眉山市彭山区国资金融局是政府序列部门。

(二)、2022年工作重点

1、要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进一步核清资产家底的情况下,对闲置、低效和未发挥应有效益的资产实行调查摸底,单独登记,分级分类盘活闲置国有资产,实行“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管理,盘活一宗,销号一宗。推动闲置资产的盘活利用,着力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2、修订完善好《彭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和《彭山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制度》。

3、为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今年继续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4、确保国企改革任务全面完成。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国企改革要求,细化改革台账,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最小单元,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改革台账任务70%以上,2022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任务。

5、确保落实改革清单。尽快出台面上实施方案,指导各部门配合完成相关改革任务,完成僵尸企业注销,解决粮食企业双重管理等问题。完善董事会制度体系,建立国有企业董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建立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的工作机制。

6、确保国企监管向“管资本”转变。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提高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严格依法依规执行日常监管,切实增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增加专项监督实效,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和巡察的监督作用。引导彭发展、彭工投进一步聚焦实体经济,聚焦主业,做大做强做优企业,提高抗风险能力。

7、2022年我区金融工作将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一是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引导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及我区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二是强化金融服务力度。以“1+5+6”金融工作模式为抓手,深入开展金融专项服务,创新融资对接模式,破解企业“融资慢,融资难”难题。三是持续推动企业改制培育。发挥“金融顾问”作用,指导企业合理运用各类金融工具,引导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充分调动企业改制上市的积极性。四是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促进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严防严控地方金融风险,加强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齐抓共管,多措并举,依法合理规范处置非法集资问题,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各类处非宣传活动,营造宣传教育浓厚氛围,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国资金融局2022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2021年末国资金融局在职职工13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行政工勤0人,事业人员8人。退休职工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彭山区国资金融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0051889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8893.4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0518893.4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404.72元,卫生健康支出101886.14元,农林水支出50000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12794.14元,城乡社区支出196020000元,金融支出38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232808.4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00000元。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国资金融局预算收支较2021年增加1961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4万元,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增加26.28万元,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彭山区国资金融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258893.4元,是用于保障国资金融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公用经费440695.98元,人员经费1818197.42元。

项目支出1540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彭山区国资金融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1404.7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101886.14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32808.4元,用于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及联系乡镇工作经费。

(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12794.14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注入、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经营性资产出租,城区排污费征收,国有企业资本注入,国有企业监管及协助国有企业完成重大投融资工作等。

(六)金融支出380000元,主要用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地方金融组织监管项目和 银政企联系工作。

(七)城乡社区支出1960200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00000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362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6200元,分别为多功能一体机3000元,空调机32000元,打印设备12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国有资产管理经费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2.经营性门市出租收入、资产处置收入和闲置资产盘活收入。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2.防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1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国资金融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

2022年2月14日

  
附件【国资金融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xlsx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5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