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局长:刘庆伟,办公室电话:37620235。眉山市彭山区国资金融局是政府序列部门。
(二)、2021年工作重点
1、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推动金融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引导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及我区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二是强化金融服务力度。深入开展“一产一单”、“一企一策”金融专项服务。三是持续推动企业改制培育。进一步发挥“金融顾问”作用,引导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四是实施“成眉金融同城行动”。抢抓国家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机遇,加强与成、德、眉、资金融监管合作,完善区域金融稳定共享机制,建立联防联动工作机制,共同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五是加强监管,严防严控地方金融风险。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防控。加强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完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体系,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严防区域风险。
2、加强党对国企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方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加强党的领导同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国有企业中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国企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高质量发展。
3、厘清“成渝双城经济圈”发展思路,抢抓“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战略部署机遇。要夯实基础管理,实施标杆管理,加强集团管控,强化成本费用管理,加强存量资源管理,强化风险管理。聚焦主责主业加快重组整合,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处僵治困”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突出效益效率考核,鼓励加快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深化分类考核,激发企业抓发展的内生动力。
4、推动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积极做好彭山区国有企业“十四五”规划,集中精力履行好管资本重点职能,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更多关注国有资本整体的功能和效率。
5、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推动有关企业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统筹优化国有资本整体布局结合本地区国有资产布局情况,深化股权、业务等合作,整合国资国企力量,引导国有资本合理布局,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积极探索企业“混改”,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决策程序。
6、推进全面履行职责,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制度体系。
加强企业领导人和员工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和业务能力培训。区国资金融局全力以赴做好“放管服”放活企业经营,管好资本和高管,为企业排忧解难。履行好出资人职责,将出资人审计工作机制、国有企业运行分析机制、国有企业调研督导机制三大工作机制有效运作,更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7、进一步推进安置房的处置工作。按照效益最大化,分类处置原则采取安置一批、划拨一批、公开拍卖等方式,推进全区剩余安置房的分类处置。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盘活闲置国有资产,达到增值保值的目的。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国资金融局单位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2020年末国资金融局在职职工13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事业人员8人。退休职工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国资金融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3553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55362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355362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2743.23元,卫生健康支出107030.51元,农林水支出50000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19600.76元,金融支出38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247687.2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8300。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国资金融局预算收支较2020年增加10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4.97万元,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减少6.28万元,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国资金融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282861.7元,是用于保障国资金融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公用经费475950.16元,人员经费1806911.54元。
项目支出12772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彭山区国资金融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2743.23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107030.51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47687.2元,用于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及联系乡镇工作经费。
(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519600.76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注入、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经营性资产出租,城区排污费征收,国有企业资本注入,国有企业监管及协助国有企业完成重大投融资工作等。
(六)金融支出380000元,主要用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地方金融组织监管项目和 银政企联系工作。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8300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国资金融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与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一样,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压减公务接待开支。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国资金融局局0元,与2020年预算一样。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国资金融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2020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2020年持平。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36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6000元,分别为多功能一体机3000元,空调机28000元,台式计算机5000元。
七、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国有资产管理经费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2.经营性门市出租收入、资产处置收入和闲置资产盘活收入。
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2.防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0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国资金融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九、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
2021年4月25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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