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佘毅,办公室电话:37620235。眉山市彭山区国资局是政府序列部门。
(二)、2025年工作重点
1、在推动党的领导有效融入公司治理上下功夫。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业融合,加强思想引领,完善公司治理,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结合巡视巡察反馈的国企党建相关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完善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强化党建工作督导,不断提高国企党建质效。
2、在提升国企核心功能和核心竞争力上下功夫。纵深推进国企深化改革提升行动,推动国企脱虚向实、瘦身健体,优化层级管理,提升主体信用评级,推进境外债发行;积极参与产业发展基金组建,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做好低空经济、新型储能等新兴未来产业规划布局并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抢抓发展先机和主导权。
3、在完善监管制度机制上下功夫。健全协同高效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完善薪酬、人事、投融资、债务、安全环保等监管机制,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出资人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建立健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4、在强化资产监督管理上下功夫。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强化监督管理,持续开展国有资产专项检查工作,联合区财政局出台《眉山市彭山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抓紧抓实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资源工作,推动闲置资产科学调剂使用,切实发挥国有资产效益。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国资局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2024年末国资局在职职工12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行政工勤0人,事业人员5人。退休职工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5年眉山市彭山区国资局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5559296.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9296.11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1120000元 ,上年结转105000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559296.11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0599.59元,卫生健康支出65129.72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497904.36元,住房保障支出155662.44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70000元。2024年眉山市彭山区国资局单位预算收支较2024年减少5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68万元,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增加138.15万元,原因是项目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彭山区国资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499296.11元,是用于保障国资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公用经费290574.48元,人员经费2208721.63元。
项目支出3060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彭山区国资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0599.59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65129.72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55662.44元,用于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497904.36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注入、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经营性资产出租,城区排污费征收,国有企业资本注入,国有企业监管及协助国有企业完成重大投融资工作等。
(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70000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重点工作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2.经营性门市出租收入、资产处置收入和闲置资产盘活收入。
专项业务定额补助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国有企业管理工作。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4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国资局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