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局长:刘庆伟,办公室电话:37620235。眉山市彭山区国资金融局是政府序列部门。
(二)、2024年工作重点
1、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贯彻始终
我局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通过学习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重点工作,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确保国资国企工作再上新台阶。
2、狠抓基层党建工作,凝心聚力树新风
一是以组织建设为重点,以思想教育为抓手,抓好队伍、制度建设,夯实党建工作责任。将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2023年党委研究机关党建5次,研究区属国企党建6次,区属国企现场汇报党建工作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2次,讲党课2次,发展预备党员1名,发展对象6名,提交入党申请书3名,推动党建工作落地落实、有形有效。二是以党建为统揽,推动国资金融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压实国企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制订并实施了《2023年度区属国企党支部党建重点任务清单》《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属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对照“七个基本”开展了党建工作延伸检视和整改,发现国企党建问题2个,已制订相关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到位。各区属国企及时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会精神,并开展集中宣讲会1次。三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成立区国资金融局党委,彭发展党委、彭工投党委,把党组织会作为董事会、经理层研究讨论的前置程序。区属国有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全面完成“党建入章”“一肩挑”“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工作,印发《彭山区属国有企业党委(党支部)会前置研究、研究决定事项清单示范文本(实行)》,健全完善并落实企业党支部会研究决定事项和研究讨论事项清单。
3、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2023年党委班子成员汇报党风廉政工作2次,要求抓好分管工作领域和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做到干净干事。研究机关党风廉政工作3次,研究区属国企党风廉政工作(含“以案促改”工作)4次。二是突出常态化警示教育。组织观看《粮食!粮心!》《企途》等警示教育纪录片,学习《四川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9起国资国企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区纪委区监委关于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的通报》等,从反面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以案为镜,警钟长鸣。三是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按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四是严明工作纪律。对国资国企系统工作纪律、“三公”经费、“四风”问题等开展专项检查4次,守好廉洁底线,重点开展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专项整治。五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强化机关、国企、金融等廉政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制作廉政文化图片、警语、格言,营造良好的可视廉政文化氛围。
4、紧扣重点,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
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得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5次,安排部署区属国企意识形态4次。认真抓好2023年全区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反馈的4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逐一抓好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组及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
5、倡导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政府十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一是严格公车管理,公车钥匙统一由办公室保管,严禁公车私用,外出做好公车使用登记,节假日公车统一放在机关院坝。二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公务接待按标准实行工作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三是到联系村走访,一律不接受村组干部和联系和宴请。四是办公用品本着节约的原则计划使用,能反复使用的绝不浪费。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国资金融局2024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2023年末国资金融局在职职工15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行政工勤0人,事业人员9人。退休职工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4年眉山市彭山区国资金融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149591.9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2691.93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1050000元 ,上年结转78690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149591.93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6401.08元,卫生健康支出73791.71元,农林水支出71900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88999.66元,金融支出304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71589.92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805000元。2024年眉山市彭山区国资金融局预算收支较2023年减少1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4.44万元,原因是人员支出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彭山区国资金融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666068.93元,是用于保障国资金融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公用经费413298.78元,人员经费2252770.15元。
项目支出1678523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彭山区国资金融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6401.0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73791.71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71589.92元,用于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719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及联系乡镇工作经费。
(五)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88999.66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注入、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经营性资产出租,城区排污费征收,国有企业资本注入,国有企业监管及协助国有企业完成重大投融资工作等。
(六)金融支出304000元,主要用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地方金融组织监管项目和 银政企联系工作。
(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50000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2446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4460元,分别为3台台式机17920元,家具654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国有资产管理经费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2.经营性门市出租收入、资产处置收入和闲置资产盘活收入。
防范地方金融风险工作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2.防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3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国资金融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