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局长:刘庆伟,办公室电话:37620235。眉山市彭山区国资金融局是政府序列部门。
(二)2023年工作重点
1、强化政治建设和政治引领。强化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增强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执行力。
2、加强国企党建工作。旗帜鲜明讲政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实效,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3、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着力推进国企改革。紧紧抓住制度建设、制度创新、制度完善目标任务,构建监管机构与国企内生的、有机的动力机制和制衡机制。做大做优企业资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4、进一步提升国企监管工作。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提高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严格依法依规执行日常监管,切实增强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增加专项监督实效,切实发挥纪检监察和巡察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完善国企经营考核办法、高管薪酬办法、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等。进一步提高企业防风险能力,杜绝区域性、系统性债务等风险事件发生。
5、围绕“稳经济稳增长”,助力企业精准融资。信贷政策继续精准发力,继续加大信贷投放,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充分发挥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撬动作用,加快金融助企纾困政策落地。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落实减费让利措施,推动融资成本稳步下行。
6、围绕“防风险促发展”,加强金融领域风险防控。切实防控金融业区域性风险。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协调配合金融监管部门抓好我区不良贷款风险防控,重点防范化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稳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促进地方金融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
7、进一步推动国有资产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一是持续开展摸清家底工作,加大清查力度,按照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方法清查核实资产,做好账务处理。二是科学调剂资产使用,减少重复配置,加快闲置资产盘活进度,对不能满足行政事业单位履职的资产,按规范程序进行处置,充实财力。三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全面、准确、完整、动态”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
8、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专项检查工作。加快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等国有资产登记入账工作,监督各单位严格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由谁入账”的要求,将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等固定资产分类登记入账,按规定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卡相符,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国资金融局2023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2022年末国资金融局在职职工14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行政工勤0人,事业人员9人。退休职工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3年眉山市彭山区国资金融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267242.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86542.99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840000元 ,上年结转134070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267242.99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1637.58元,卫生健康支出96470.28元,农林水支出50000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57534.65元,金融支出38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90900.48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80700元。2023年眉山市彭山区国资金融局预算收支较2022年减少194251.65万元,其中:其中:项目支出减少36.4万元,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彭山区国资金融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国有资产监管和金融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910542.99元,是用于保障国资金融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公用经费445297.34元,人员经费2465245.65元。
项目支出1176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彭山区国资金融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1637.5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96470.28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90900.48元,用于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攻坚及联系乡镇工作经费。
(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57534.65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资本注入、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经营性资产出租,城区排污费征收,国有企业资本注入,国有企业监管及协助国有企业完成重大投融资工作等。
(六)金融支出380000元,主要用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地方金融组织监管项目和银政企联系工作。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80700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190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9000元,分别为3台多功能一体机9000元,2台式计算机10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国有资产管理经费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国有资产管理工作。2.经营性门市出租收入、资产处置收入和闲置资产盘活收入。
防范地方金融风险工作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2.防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2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国资金融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
2023年02月06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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