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熊念,办公室电话:37621486。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是主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部门,担负着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招投标管理、物价管理、粮食安全等工作。
(二)2022年工作重点
1.围绕发展要求,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一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分解落实主要经济指标任务,并充分发挥调节运行指导作用,按照一季度“开门红”,二季度“新突破”,三季度“加速度”目标要求,抓好经济运行每月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全区指标完成与排位情况,确保主要经济指标名列全市前列。二是组织拟定《2022年全区经济工作要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等计划措施,积极出思路谋发展,推动全区经济稳定发展。三是加强动态分析、对比分析和专项分析。强化经济运行分析和监测预测,及时发现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当好参谋助手,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健全“四个机制”,聚力推进项目建设。紧扣全市“抓项目促投资主题年”,大力实施“重大项目攻坚年”行动,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一是科学谋划项目盘子。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围绕“十四五”发展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结合彭山优势条件,加强项目储备,挖掘谋划和储备一批在民生、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方向有竞争力、对我区经济有拉动作用的项目,确保重大项目有序接替,实现动态管理,增强发展后劲。力争2022年一季度项目开工率实现100%,顺利实现“开门红”。二是落实完善项目推进机制。组织拟定项目委员会议事规划,健全机构组织、拉练竞赛、督查通报、考核激励“4个”机制,坚持落实重点项目区级领导联系责任制,抓实抓细项目专班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项目工作格局,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建成投产。
3.紧盯“三个方向”,加大向上争取力度。一是积极抢抓成渝双层经济圈建设、成都都市圈建设等历史契机,紧盯“三农”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创新驱动和结构调整、社会事业和社会治理、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区域协调发展等“6大”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领域,积极向上汇报链接,最大力度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确保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二是紧盯国家政策和资金投向,加大对行业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培训力度,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随时满足对上争取要求,为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做好铺垫。三是紧盯资金后续使用管理,坚持“争管并重、以管促争”,对于获批项目,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检查督导,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实现对上争取的良性循环。
4.抢抓“三大机遇”,扩大区域开放合作。积极对接国家发展战略,深入开展重大政策、重要改革举措和重点项目的研究和谋划。一是抢抓成渝“双城”建设,大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落地落实,组织实施规划重点任务,争取更多政策支持。二是抢抓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纵深推进成彭同城发展,按照“融入成都、同城发展”要求,深化成彭区域合作,大力加强与天府新区、成都区(县)在规划、产业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对接合作,突出抓好与双流、新津协同发展,组织签订新津-彭山等战略合作协议,推进交界地带融合发展,推动实现同频共振、同城发展。三是聚焦区域统筹协调,推进东彭一体化融合发展,与东坡区共同打造全域发展的核心引擎、城市新中心。
5.突出“三个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一是突出全过程监管。组织修订完善《彭山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在年度计划、立项审批、建设管理、项目验收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二是突出计划管理。严格政府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管理,严控新增项目,计划外确需实施的项目,必须经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三是突出招投标管理。持续扎实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招投标市场。加强代理机构的监管力度,保证招标文件规范化,审批程序化,监督法治化。
6.开展“四大行动”,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一是深化粮食企业改革行动。组织制定《彭山区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方案》,对现有四川彭山凤鸣国家粮食储备库和彭山区国有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由企业化管理改制为公司化管理,实行董事会、监事会管理下的运作模式。二是持续深入开展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治理。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粮食工作党政同责,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加大粮食流通监管,全力抓好全区粮食安全。三是扎实开展专项大清查行动。按照“摸清实底、查实数量、查明质量”的要求,做好全区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进一步规范粮食市场秩序。四是突出粮食购销储备专项检查。每月组织对粮食企业、经营场所、粮食实物进行检查,全力维护粮食市场秩序。
7.加强价格监管,保障市场物价稳定。一是加大市场价格监测力度,加强收费部门的监督管理,开展好涉农、道路交通、教育收费价格监测,做好自来水销售价格、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保护好经济公平竞争环境。二是加强对重要商品的价格监测,切实维护市场秩序,确保物价总体水平基本稳定。三是全面落实地方电网工商业电价政策,推进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电价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2021年末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在职职工52人,其中:行政人员23人,行政工勤4人,事业人员25人。退休职工6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604236.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04236.26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604236.2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68327.22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3228.4元,卫生健康支出396465.88元,农林水支出5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736214.76元。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预算收支较2021年减少1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0.2万元,原因是有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减少172.4万元,原因是减少了专项规划编制经费等。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工作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开展、招投标管理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管理开展、物价管理项目开展、粮食安全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7535271.25元,是用于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1421257.38元,会议费30000元,培训费20000元,委托业务费4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元,维修费10000元等。
项目支出3068965.01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开展经费、招投标管理项目开展经费、物价管理项目开展经费、区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补贴经费等。包括区发改局单位机关3068965.01元:其中招投标管理经费150000元、“十四五”规划编制经费58000元、区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补贴经费1658965.01元、 安全及信访维稳经费40000元、改革指导经费30000元、价格认证及物价管理经费30000元、节能减排评审经费230000元、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经费65000元、涉案物品和道路交通事故价格鉴定经费30000元、物资管理经费150000元、 项目办经费120000元、项目推进经费65000元、 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经费200000元、 粮食行政执法、质量检测等经费100000元、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50000元、彭化公司留守组人员经费92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68327.22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经费、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与招投标管理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3228.4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
(三)卫生健康支出396465.88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农林水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736214.76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23500元,其中:办公电脑20000元,空调35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一)区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补贴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区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补贴工作。2.完成完成全区区级储备粮3300吨、小麦1000吨、菜油460吨等的保管工作。3.保障全区粮食安全等。
(二)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2.确保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率100%。3. 促进政府性投资项目合理、有效实施。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1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2月14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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