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熊念,办公室电话:37621486。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是主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部门的工作部门,担负着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招投标管理、物价管理、粮食安全等工作。
(二)、2020年工作重点
1、大力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全区省、市、区重点项目建设;
2、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大与省、市的沟通衔接力度,积极对接国家和省、市规划,进一步完善投资计划。强化向上争取主动意识,协调指导部门做好项目筛选、包装、上报工作;
3、加强规范招投标行为。严格按规定组织和实施政府性投资招投标管理,严格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工程项目,有效规范招投标市场,确保政府性投资资金的安全规范使用;
4、强化经济运行监测。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充分发挥调节运行指导作用,抓好经济运行每月监测分析,准确分析经济形势,重点做好项目推进和投资运行监测,及时掌握全区指标完成与排位情况,确保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进;
5、深化区域开放合作。积极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机遇,力争更多彭山规划和项目纳入上级规划,大力推进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6、加强价格市场监管。加大市场价格监测力度,加强收费部门的监督检查,开展好涉农、道路交通、教育收费价格专项检查,做好自来水销售价格、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
7、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抓好粮食收购、储备和库存消化;
8、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按照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档案整理,落实帮扶措施和政策,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
9、围绕发展抓好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组织拟定《眉山市彭山区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设计、监理取费的指导性意见(试行)》、《眉山市彭山区政府性投资工程项目暂列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等。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0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2019年末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在职职工50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行政工勤4人,事业人员24人。退休职工63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2660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66043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266043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38956.57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745.92元,卫生健康支出448857元,住房保障支出419968.44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33514.7元。2020年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预算收支较2019年减少2069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32677元,原因是有人员调出;项目支出减少1236702万元,原因是进一步压减支出预算。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工作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开展、招投标管理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管理开展、物价管理项目开展、粮食安全项目开展等。等。
基本支出6702083元,是用于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440000元,差旅费450000元,会议费70000元,培训费80000元,公务接待费50000元等。
项目支出3563960元,主要用于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开展经费、招投标管理项目开展经费、物价管理项目开展经费等。其中安全及信访维稳经费50000元、代征城市建设附加费工作经费15444.84元、改革指导经费50000元、价格认证及物价管理经费50000元、节能减排评审经费250000元、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经费55000元、涉案物品和道路交通事故价格鉴定工作经费30000元、“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经费500000元、 脱贫攻坚及三创工作经费50000元、项目办经费200000元、项目推进工作经费80000元、招投标管理及优化、评审经费200000元、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经费200000元、物资储备管理经费200000元、区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补贴经费1633514.7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38956.57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经费、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及项目优化、评审项目经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745.92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
(三)卫生健康支出448857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19968.44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33514.7元,主要用于物资储备管理经费和区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补贴经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62000元,其中:电脑设备购置20000元,复印机购置35000元,空调购置7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区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补贴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保障全区粮食安全工作。2.完成全区3300吨稻谷、1000吨小麦、460吨菜籽油粮油储备。3.保障全区粮食安全等。
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2.确保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率100%。3.促进政府性投资项目合理、有效实施。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9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2月10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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