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付华,办公室电话:37621486。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是主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部门,担负着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招投标管理、物价管理、粮食安全等工作。
(二)2025年工作重点
1.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经济动态分析、对比分析和专项分析,及时发现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及时掌握经济指标完成与排位情况,主要经济指标稳中有进,GDP增速高于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确保主要经济指标名列全市前列。
2.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积极对接国家和省、市战略,深入开展重大政策、重要改革举措和重点工程项目的研究和谋划,结合全区发展的实际情况,全面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纲要科学合理,操作性、指导性强,为“十五五”经济发展谋好篇、开好局、起好步。
3.大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严格落实重点项目“5个1”推进机制,德邦、汇力等项目按时间进度建成竣工,实现省市重点项目投资目标计划;全力推动隆莱投、艾能捷、美荣达等新招引项目开工建设,尽快贡献投资,确保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预定目标。
4.加大向上资金争取力度。认真研究国省政策投向,加大向上争取项目开发储备力度,力争中省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每个专项位列全市前列,确保项目接续不断档。加大向上项目包装策划指导协调力度,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最大力度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
5.加快融入成渝双圈、推进成眉同城发展。坚持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总牵引,全面落实“一纲要两规划”和成德眉资同城化暨成都都市圈都市圈成长期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动彭山与成都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作共兴、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等方面实现新提升。
6.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抓好两端、畅通中间”工作思路,以城镇为重要切入点,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城乡发展互促共进。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2024年末在职职工49人,其中行政机关人员20人,工勤人员3人,全额事业26人,差额事业0人。退休职工56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5年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4257296.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257296.55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4257296.5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55328.7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6197.74元,卫生健康支出365250.86元,城乡社区支出2000000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604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684300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296219.19元。2025年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预算收支较2024年增加41894370.51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59324.68元,原因是单位部分职业年金按财政要求未预算;项目支出增加42653695.19元,原因是新增重大技术装备攻关专项2024年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项目46040000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工作开展、专项业务定额补助经费、眉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彭山区节点系统项目运维服务款、物资管理经费、信息化项目评审经费、重点工作经费、重大技术装备攻关专项2024年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区级储备粮油费息补贴和轮换价差补贴、彭化公司留守组人员经费、粮食行政执法质量检测等经费、军粮供应费用补贴、项目前期经费。
基本支出8599035.36元,用于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404000元,会议费10000元,培训费10000元,公务接待费40000元,工会经费218723.18元,邮电费100000元,福利费71248.80元,党组织活动经费68723.18元,差旅费500000元等。
项目支出53658261.19元,包括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53658261.19元。主要用于专项业务定额补助经费490000元、彭化公司留守组人员经费42642元、物资管理经费120000元、粮食行政执法质量检测等经费80000元、信息化项目评审经费1000000元、眉山市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彭山区节点系统项目运维服务款223000元、重点工作经费366400元、重大技术装备攻关专项2024年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46040000元、军粮供应费用补贴20000元、区级储备粮油费息补贴和轮换价差补贴5276219.19元、项目前期经费200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55328.76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经费、信息化项目评审经费、专项业务定额补助经费、重点工作经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6197.74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
(三)卫生健康支出365250.86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6843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296219.19元,主要用于区级储备粮油费息补贴和轮换价差补贴。
(六)城乡社区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经费。
(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6040000元,主要用于重大技术装备攻关专项2024年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经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0元,其中:货物0元,购买服务0元,其他0元,其他工程0元,其他服务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一)区级储备粮油费息补贴和轮换价差补贴
1.该经费专门用于区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补贴工作。2加强政府对粮食市场的调控能力。3.保护农户种粮积极性,稳定粮油市场,保证粮食安全等。
(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专项2024年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重大技术装备攻关专项基建投资。2.确保重大技术装备攻关专项基建投资实施率100%。3.促进重大技术装备攻关专项基建投资合理、有效实施。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4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单位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月20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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