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3-02-07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熊念,办公室电话:37621486。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是主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部门,担负着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招投标管理、物价管理、粮食安全等工作。

(二)2023年工作重点

1.围绕发展要求,加大统筹协调力度

一是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分解落实主要经济指标和“开门红”目标任务,充分发挥经济调节运行指导作用,抓好运行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全区指标完成与排位情况,确保主要经济指标名列全市前列。二是组织拟定《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计划草案》《2023年经济工作要点》《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计划措施,积极出思路谋发展,推动全区经济稳定发展。三是加强动态分析、对比分析和专项分析。强化经济运行分析和监测预测,及时发现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当好参谋助手,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保GDP增速。

2.聚力推进项目建设,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狠抓项目推进。加强项目开工建设,重点抓好杉杉、雅保等28个续建项目和中创新航年项目一期、天奈科技等35个新开工项目的建设,力争全省(市)重点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在我区举行1次。分季度对重点项目实行“红黑榜”通报激励先进,鞭策后过。二是强化固定资产投资监测分析,全面摸排我区在建项目、计划新开工项目和储备项目情况,加强入库入统的监测预判,做好扩库存保任务的各项准备提前介入,提前谋划。

3.抢抓政策窗口,加大向上争取力度

一是做好2023年和2024年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和储备工作。积极抢抓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成都都市圈建设契机,紧盯“三农”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创新驱动和结构调整、社会治理、节能环保和生态建设、区域协调发展等“六大”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领域,加大对行业主管部门和业主单位培训力度,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随时满足对上争取要求,为项目资金争取工作打好基础。二是申报后积极向上对接,持续追踪已申报项目进展情况,最大限度争取中央预算内补助,确保全年中省预算内资金争取任务顺利完成。三是坚持“争管并重、已管促争”,对于获批的项目,紧盯资金后续使用管理,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检查督导,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实现对上争取的良性循环。

4.抢抓双城机遇,扩大区域开放合作

一是南连北融扩大开放。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与新津、双流、邛崃等成彭交界地务实合作,推动成渝“双城”规划《纲要》121项涉彭重点任务、《成都都市圈发展规划》68项涉彭重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扎实推进东彭融合,全面落实区域融合发展合作协议,再梳理推出一批“通办”事项,推动东彭率先实现市内通办事项无差别办理。三是一张网推进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提高新津彭山公共交通覆盖率。一体化推进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成都都市圈建设新一轮三年行动,积极融入成眉高新技术产业带,一盘棋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教育办学、医疗保障等水平能力,一条心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落实双城经济圈及其周边地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加大对交界区域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5.加强招投标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一是从建立健全机制、推动部门工作协同,完善制度、约束招标投标行为等五个方面,持续开展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净化招投标市场,坚决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力争全年节资率达12%以上,进一步净化招投标市场。二是加强代理机构的监管力度,保证招标文件规范化,审批程序化,监督法治化。推行招标评定分离,确保有三分之一公开招标项目实行评定分离法,除了EPC项目外,一般政府性投资项目坚持采用合理低价法,节约财政资金。

6.守牢粮食底线,落实粮食安全责任

一是扎实履行粮食储备管理职能和粮食流通领域管理职能,推进粮食购销领域更好更快发展。二是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制定“十四五”粮食安全规划,扎实做好我区的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确保特殊时期粮油供应。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意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大廉政风险点排查,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四是加强粮食干部队伍建设,统筹开展“护粮强基、寿乡优储”专项能力提升行动,促进粮食工作的发展,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谋发展,塑形象,出成效。五是加快推进火车站库点1万吨新建仓、观音库点提标升级、青龙库点有序移交等项目重点工作,积极争取省级、市级储备和中储粮租仓储存指标,助推粮食企业规范化、效益化发展良性轨道。

7.加强价格监管,保障市场物价稳定

一是加大市场价格监测力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场价格信息,做好政府冻猪肉储备和投放工作,为政府调控价格总水平服务。二是加强价格认定,严格价格认定制度和程序,强化价格认定依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保证价格认定结论客观、准确、可靠,优质高效完成各项涉纪、涉刑案件价格认定工作任务。三是对本级权限内审批的价格与收费进行清理,督促收费标准和价格执行时限到期或即将到期的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重新审批。重点为北湖春天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核定、超服务范围物业收费标准及天寿园公益性公墓墓穴费到期核定、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2022年末在职职工45人,其中行政机关人员17人,工勤人员4人,全额事业24人,差额事业0人。退休职工57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3年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618059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80592.9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180592.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65446.6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8874.64元,卫生健康支出487117.17元,城乡社区支出246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735254.4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3900元。2023年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预算收支较2022年增加5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4.9万元,原因是增加了绩效奖金等;项目支出增加302.7万元,原因是增加了易地搬迁项目资金、贷款本息等。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工作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开展、招投标管理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管理开展、物价管理项目开展、区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补贴经费、易地搬迁项目资金、贷款本息开展等。

基本支出10084732.3元,是用于工资奖金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日常支出,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350000元,会议费10000元,培训费10000元,印刷费150000元,公务接待费40000元,维修费10000元,工会经费224747.92元,邮电费50000元,福利费77445.48元,党组织活动经费74747.92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99560元,差旅费50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6000元等。

项目支出6095860.6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开展经费、招投标管理项目开展经费、物价管理项目开展经费、区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补贴经费等。包括区发改局单位机关6095860.6元:其中:物资管理经费150000元、彭化公司留守组人员经费79241.2元、区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补贴经费2422719.4元、粮食行政执法、质量检测等经费100000元、项目办及项目推进经费120000元、节能减排评审经费180000元、招投标管理经费120000元、改革指导经费10000元、价格认证及物价管理经费20000元、涉案物品和道路交通事故价格鉴定经费20000元、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经费200000元、安全及信访维稳经费20000元、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30000元、 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经费40000元、2022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促进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专项资金123900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46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65446.69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经费、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与招投标管理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8874.64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

(三)卫生健康支出487117.17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2460000元,主要用于乡异地搬迁项目、异地搬迁贷款本息。

(五)住房保障支出735254.4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23900元,主要用于022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促进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专项资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16000元,其中:电脑、空调16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一)区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补贴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区级储备粮油费用利息补贴工作。2.完成原粮6700吨、菜油460吨、小包装大米400吨和小包装菜油40吨的保管工作。3.政府对粮食市场的调控能力。4.保护农户种粮积极性,稳定粮油市场,保证粮食安全等。

(二)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工作。2.确保政府性投资项目实施率100%。3. 促进政府性投资项目合理、有效实施。

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2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29日

  
附件【附件1:眉山市彭山区发改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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