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2-02-10     发文机构:区政府办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罗海波,办公室电话:028-37625719。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主管全城区的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管理的工作部门。

(二)2022年工作重点

1、继续巩固“双创”成果,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持续巩固“双创”工作成效,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确保长效长治,常态保持。二是探索建立以城管网格员为主体,社区网格员、志愿者、居民小区商圈物业相互配合的城市网格管理新模式,延伸服务至社区、物业、居民小区,提升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三是以问题为导向,以百姓需求为出发点,创新管理服务方式,打造一座有秩序、有温度、有活力、有烟火气的和谐城市。

2、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1、按照《眉山市彭山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眉山市彭山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大集中办公区、彭祖广场、彭溪河湿地公园、城区117个公共机构等点位试点的基础上打造观音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确保2022年底实现城区全覆盖。2、建设彭山区垃圾综合预处理中心。该项目已纳入《眉山城市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眉建[2022]16号),计划投资4亿元,建设时限2023年-2025年,占地50-100亩,建设两条日处理压缩生活垃圾400吨的生产线,建设两条日处理100-200吨的普通工业固体废弃物压缩、初分解分类流水线,建设一条生活垃圾分拣和大件垃圾拆解流水线,建设一条建筑装修装饰垃圾分类分拣流水线,以及相关配套设施。节后适时启动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该项目前期资料(一案两书、可研、设计方案等)编制服务工作。

3、强力推动彭山环卫市场化项目落地。将中心城区道路、人行道、广场、公共区域、绿化带保洁、城市公厕、天桥隧道清扫保洁、洒水、冲洗、降尘、喷雾以及全区城乡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转运工作等纳入第二轮环境卫生市场化项目,及时召开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彭山区环境卫生市场化运作项目实施方案》,启动需求论证,制作招标文件,快速按程序组织实施,在2022年3月底落地落实,4月1日前移交落地营运。

4、继续扩大城市公园管理市场化服务范围。以五湖四海生态湿地公园、毛河生态公园、竹韵廊公园、彭溪河等公园市场化服务管理的经验为基础,继续推进凤鸣公园、城南湿地等公园市场化管理,不断扩大公园管理专业服务范围,提升公园管理水平和城市能级,助力公园城市建设。

5、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力量下沉工作。截至去年11月,我局下沉执法人员22人已分别按“常驻制”到观音街道、凤鸣街道、江口街道、谢家街道、公义镇、黄丰镇报到,彭山综合执法向镇(街道)下沉已实现了全覆盖。下一步将继续深入推进执法改革。一是加强与镇(街道)的对接,履行好行业指导职责,做好下沉人员的目标考核、人员管理等相关工作;二是按照中央、省、市改革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规划,承接涉改的综合行政执法相对集划转事项,同步完善配套的协作机制,并积极向上争取全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改革后实现综合执法和城市执法“桩子稳、接得住、管得好”的改革目标夯实基础。

6、继续推进“蓝顶子”违建拆改工作。继续按照彭山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重要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分解表》(眉彭委办〔2021〕58号)的通知和全区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由区“拆改办”牵头,各部门配合,分阶段对彭山区城区约30万㎡“蓝顶子”等违法违规建筑物依法拆除并实施改造。截至去年年底,凤鸣街道拆除“蓝顶子”违建面积共904.08㎡,改建面积838㎡;观音街道拆除“蓝顶子”违建面积共3424.32㎡,改建面积为3184.05㎡;今年凤鸣、观音街道将分别拆除和改造5万㎡,共10万㎡,剩余约20万㎡拟于2023年拆除和改造完毕。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综合行政执法局),事业单位2个(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环境卫生管理所)。2021年末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职职工126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行政工勤0人,事业人员119人。退休职工24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1156007.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256207.33元,上年结转899800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71156007.33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66779081.9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4418.43元,卫生健康支出883376.89元,农林水支出5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549130.07元。2022年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预算收支较2021年增加1225.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0.89万元,原因是人员工资调增;项目支出增加1224.5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五湖四海公园、城南湿地公园、彭溪河公园社会化服务管理项目、餐厨垃圾处理等项目。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我区主建成区的市容市貌监管、维护,全区环境卫生事业管理工作,全成全区环境卫生市场化作业运作项目、五湖四海生态绿地公园社会化服务管理项目、彭溪河、城南湿地公园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工作,完成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城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城市管理日常工作开展。

基本支出15628507.33元,用于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2080310.82元,培训费8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元,委托业务费300000元,维修(护)费5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9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52427.12元。

项目支出55527500元,主要用于城市综合管理包干经费3000000元,城市协管人员包干经费3410000元,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经费3525900元,环卫市场化项目经费32500000元,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经费2258600元,五湖四海生态绿地公园社会化服务管理项目经费7085200元,彭溪河、城南湿地公园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经费1800000元,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50000元,多功能抑尘车购置经费998000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处置项目经费8998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1894418.43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二)医疗卫生883376.89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549130.07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66779081.94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开展城乡社区事务,用于城市市容市貌建设管理;城南市场日常管理;环卫市场化服务管理;五湖四海生态绿地公园、彭溪河、城南湿地公园社会化管理服务。

(五)农林水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工作、脱贫攻坚、联系乡镇及“双创”工作等支出 。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24221807.8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64000元,环卫市场化运作政府购买服务23417807.80元,城南湿地公园社会化管理服务440000元,其他服务300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一)城市协管人员包干经费:3410000元

该经费用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巡查监管力度,弥补城市管理一线执法人员的不足,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环卫市场化运作政府购买服务经费项目:32500000元

该经费用于环卫市场化工作,确保城区垃圾清扫、保洁、降尘,全区每天230余吨生活垃圾转运压缩处理,美化城市,提高城市环境卫生品质,确保一个优美的人居环境。

(三)城市综合管理包干经费:3000000元

该经费用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工作:保障全区部分市政设备设施采购、更新、维修维护管理以及主建城区市容市貌、环卫的日常巡察、监管、处置等工作所需经费支出

(四)五湖四海生态绿地公园社会化服务管理项目经费:7085200元

该经费用于对我区五湖四海生态绿地公园进行专业管理和维护工作,给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休闲环境,提升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五)彭溪河、城南湿地公园社会化管理服务项目经费:1800000元

该经费用于对我区彭溪河、城南湿地公园进行专业管理和维护工作,给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休闲环境,提升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六)餐厨垃圾处理项目经费:2258600元

该经费用于解决城区餐厨垃圾的规范处理和再生利用等工作所需经费支出。

(七)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经费:3525900元

该经费用于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1年底,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91辆(四轮40辆,三轮118辆,两轮3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2月10日

  
附件【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x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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