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罗海波,办公室电话:028-37625749。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主管全城区的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管理的工作部门。
(二)、2019年工作重点
1、负责市容市貌、户外广告设置、占道经营等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城区公厕改造工作。
4、负责“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5、负责城区道路交通隔离栏设置工作。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19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2018年末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职职工110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事业人员101人,退休职工2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20471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047138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2047138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8721元,卫生健康支出696875元,住房保障支出769614元,城乡社区支出58941929元。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预算收支较2018年增加22250755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017145元,原因是环卫市场化临聘人员减少;项目支出增加32267900元,原因是环卫作业市场化、城区公厕改造和设置城区道路交通隔离栏。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市容市貌维护及环境卫生事业发展相关工作、环卫市场化项目开展、城市道路护栏项目开展、公厕升级改造项目开展、城市管理日常工作开展等。
基本支出14729238元,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和就业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400000元,水费6000元,电费50000元,邮电费50000元,差旅费200000元,维修(护)费100000元,租赁费50000元,会议费50000元,培训费100000元,公务接待费70000元,工会经费126901元,福利费121611元,其他交通费用684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650901元。
项目支出47317900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其中城市管理包干经费7000000元、环卫市场化作业经费33000000元、公厕改造升级经费5000000元、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经费217900元、城区街道护栏经费2000000元、"三创"工作经费50000元、脱贫攻坚及联系乡镇工作经费5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87201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696875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769614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20941929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开展城乡社区事务,用于城市市容市貌建设管理;城南市场日常管理;脱贫攻坚及联系乡镇;“三创”工作等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375374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19500元,专用车辆购置400000元,其他货物800000元,其他工程35000000元,环境服务217900元,其他服务900000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一)环卫市场化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环卫市场化工作。
(二)公厕升级改造项目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公厕升级改造工作。2、完成数量10座。3、提升厕所建设管理水平和卫生状况。
(三)城区街道护栏项目经费
该经费专门用于城区街道护栏项目。保障市民安全。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8年底,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6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4辆、其他用车120辆、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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