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1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21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情况
5. 其他重要事项
6.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罗海波,办公室电话:028-37625719。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主管全城区的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管理的工作部门。
(二)、2021年工作重点
1、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塑造执法队伍新形象。在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基础上,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业务知识学习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学习内容,落实学习人员,狠抓学习效果,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塑造执法队伍新形象。
2、巩固“双创”成果,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持续巩固“双创”工作成效,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坚持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探索建立切实可行的“门前五包”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包保联系工作,加大“门前五包”整治力度,巩固创建成果,确保长效长治,常态保持。二是探索建立以城管网格员为主体,社区网格员、志愿者、居民小区商圈物业相互配合的城市网格管理新模式,延伸服务至社区、物业、居民小区,提升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创新管理服务方式,以百姓需求为出发点,打造一座有秩序、有温度、有活力、有烟火气的和谐城市。如,为助力复工复产,活跃城市商业氛围,对希望城、城南市场内划定便民摊区规范管理,并拟在竹韵廊、彭溪河、五湖四海、毛河生态公园统一规划、设置售货亭,解决流动商贩经营问题;通过成立广场舞协会,统一管理、统一组织,在规定区域定期开展各类文化娱乐及比赛活动,在广场舞集中地安装噪声监测设备,实时显示音量分贝值,达到舞队互相约束、公众参与监督、职能部门共同监管的齐抓共管新模式,使其逐步迈入规范化管理,既解决老年朋友老有所乐、娱有所地的心愿,最大限度遏制广场舞噪声长期扰民这一城市管理老大难问题。
3、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按照制定印发的《眉山市彭山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眉山市彭山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大集中办公区、彭祖广场、彭溪河湿地公园等地试点的基础上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广至城区117个公共机构,确保2022年底实现城区全覆盖。
4、进一步探索“环卫市场化”运行模式。2021年底我区的环卫市场化合同将到期,环卫市场化需早日着手探讨好的运行模式,结合四川广安、遂宁、仁寿,湖南石门等地的先进成功经验,城乡环卫一体化PPP运行模式是大势所趋,可有效解决目前我区仅仅停留在服务外包简单的市场化模式,采用PPP投资模式,签订20-30年特许经营协议,在设备设施建设、人员保障、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更稳定,将考虑把城区、农村镇(街道)集镇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全区城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城乡环卫设施设备、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升级改造(含生活垃圾分类和餐厨垃圾分类处置)等一体化打包运行,使全区城乡环境卫生品质得到大幅的提升改善,打造出领先于省内城乡环卫一体化“彭山模式”。
5、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执法重心下移工作。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局从2017年开始城市体制改革及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但由于改革工作涉及多部门的职能职责划转以及人员编制调剂等一系列问题,且全省尚无明确统一的行政权力改革事项划转清单,我局目前是全区唯一“三定”方案未明确的区级部门,现执行的是2014年的职能职责,相关改革工作将在2021年中央、省、市进一步明确后稳步推进。
6、加快推进“数字城管”建设。按照住建部和省市相关要求在2021年底前,实现省级平台、市级平台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下一步要按照区政府眉彭府阅[2020]123号关于“数字城市的建设上,整合各类指挥平台建设,将110、交警、交安系统、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平台及数字城管等统一并入110指挥中心系统,不再建设各类指挥中心”的精神,积极对接相关部门,迅速推进该项工作,做到有平台可用,实现市级平台、省级平台与国家平台互联互通。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综合行政执法局),事业单位2个(城市管理监察大队、环境卫生管理所)。2020年末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职职工128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行政工勤0人,事业人员121人。退休职工25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1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收入预算为5890.1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589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1.97万元,项目支出4328.1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39.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39.83万元,包括: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218.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4.36万元, 农林水支出5万元。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20增加8.1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原因为正常晋升工资增加了相应的人员支出。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535.9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2.3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务交通补贴等人员经费。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2021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等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1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1年预算为5万元,主要用于:联系贫困乡镇扶贫慰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22.8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37.7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2.3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61.8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27.4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64.3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为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3250.33万元.主要用于环卫市场化运作项目;与2020年持平.
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支出)372.39万元,其中:办公费25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14万元,差旅费25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物业管理1万元,培训费10万元,租赁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30万元,工会经费15.36万元,福利费15.28万,其他交通费用11.3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70.3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5.02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持平。
2021年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2020年预算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要求,我局所属车辆均属于特种车辆,特种车辆发生的经费支出,科目调整为其他交通费。
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一)城市协管人员包干经费:3528673元
该经费专门用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巡查监管力度,弥补城市管理一线执法人员的不足,保障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环卫市场化运作政府购买服务经费项目:32503252元
该经费专门用于环卫市场化工作,确保城区垃圾清扫、保洁、降尘,全区每天200余吨生活垃圾转运压缩处理,美化城市,提高城市环境卫生品质,确保一个优美的人居环境。
(三)城市综合管理包干经费:3000000元
该经费专门用于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工作正常运行:保障全区部分市政设备设施采购、更新、维修维护管理以及主建城区市容市貌、环卫的日常巡察、监管、处置等工作所需经费支出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经费:3000000元
该经费专门用于全区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处理。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0年底,眉山市彭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共有特种车辆12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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