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局长:李桂平,办公室电话:37622035。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是主管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担负着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监管、监察等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因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还未公布)
(二)、2019年工作重点
1、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2、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改革。
3、纵深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4、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5、推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夯实到位。
6、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2019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2018年末应急管理局(安监局)在职职工16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行政工勤4人,参公人员3人,全额事业人员2人。退休职工1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979.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79.2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79.26万元,其中: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36.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1万元。2019年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预算收支较2018年增加16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05万元,原因是人员变动;项目支出增加174.81万元,原因是按照上级要求,今年内建成社区安全体验中心,其建设经费增加。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单位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单位人员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018年安全生产综合目标奖项目开展、社区安全体验中心建设项目开展、省级安全社区建设项目开展、安全生产培训项目开展、安全管理应急项目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平台服务项目开展等。
基本支出201.26万元,是用于保障应急管理局(安监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8万元,会议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费9.66万元,差旅费22.5万元,工会经费1.96万元,福利费支出1.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96万元。
项目支出788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项目工作所需的专用经费。包括:社区安全体验中心建设经费200万元、2018年安全生产综合目标奖400万元、安全生产培训经费29万元、安全管理应急经费25万元、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平台服务费3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费7万元、省级安全社区建设经费33万元、安全生产专家工作经费12万元、烟花爆竹打非常态化管理工作经费2万元、监察执法装备经费5万元、职业危害检测装备经费5万元、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经费2万元、安全生产专项宣传费8万元、行政许可工本费5万元、脱贫攻坚及联系乡镇工作经费10万元、三创工作经费5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36.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安全生产工作各种项目的开展。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缴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10.4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的缴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12.91万元,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61万元,其中:监察执法装备购置2万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平台服务费30万元,安全生产培训经费29万元。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2018年度安全生产综合目标奖:
1.该经费专门用于对2018年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社区安全体验中心建设经费:
1.该经费专门用于社区安全体验中心的建设工作。按照上级要求,2019年建成社区安全体验中心一个,建成后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有效提升安全风险防范知识和技能,从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的生产生活氛围,打造安全彭山,促进宜居城市的建设发展。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18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安监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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