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2025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5-01-21     发文机构:区应急管理局

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 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5年主要工作等)

  •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 收支预算情况(2025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 政府采购情况

  • 其他重要事项

  •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7.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

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

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区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

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

抗洪抢险、防汛抗旱、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

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

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及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中央和省属在彭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和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

施,会同区发展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

服务便民化等工作。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9)承担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指挥部

的相关职责。

20)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我区将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为指南,积极发挥区安委会办公室(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责,着力推进“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建设,筑牢安全防范基础。

坚决守牢安全防线

1)是推进治本攻坚行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制度化,落实年度任务清单并规划下一年度任务;督办规范化,形成制度安排与标准化体系;整改法治化,以法治化促成整改落地;标本一体化,坚持治标与治本结合,持续加强智慧应急建设。

2)是强化日常监管执法。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精准执法能力,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专项执法行动。

3)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宣传教育、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手段,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员工培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4)是推进施工动火作业规范管理,通过“蜀安•焊”宣传推广工作,在社区、院落、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增强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推动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关注”的浓厚氛围。

做好自然灾害防治

1)是筑牢自然灾害应急准备。系统性推进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有力抓住万亿国债项目,积极对上争取资金补充区镇村三级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有效提高自然灾害应对处置能力。

2)是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夯实自然灾害防治应急能力基础,强化应急避难场所评估结果运用,阶段性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加强物资储备管理和调配,提高受灾群众救助保障能力等。

3)是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针对蓉兴化工尾矿进行实时监控,协助林业、水利等部门开展森林火灾隐患点、山洪灾害危险区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降低灾害风险。

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是提升应急指挥协调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中心的运行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联动,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快速响应,提高应急指挥的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性。

2)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战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的管理机制和保障机制。

3)是优化应急预案体系。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和提升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提升基层应急水平

1)是强化基层应急机构建设。指导镇街道应急管理机构、队伍、制度建设,明确基层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责和任务,充实基层应急管理力量。

2)是提升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加大对基层应急管理的投入,按需前置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基层应急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升基层应急保障能力。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单位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2个。2024年末应急管理局在编在岗职工39人:其中公务员9人,参公6人,事业20人,参公工勤1人,机关工勤3人。临聘人员4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5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107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1.5万元,上年结转168.3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1079.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3.41万元,项目支出356.42万元。

(报告与报表金额在计量单位切换四舍五入时,有小数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79.83万元比上年982.69万元增加97.14万元,减少9.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79.83万元比上年982.69万元增加97.14万元,减少9.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33万元,原因是工资调标;项目支出增加61.82万元,原因是项目调整,业务变动。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4年持平。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较2024年无变化。

(五)财政专户收入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财政专户拨款收入0万元,与2024年比较无变化。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 行政运行、 安全监管开展、应急救援项目开展、自然灾害事务项目开展。

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11.15万元,其中: 办公费30万元,党组织活动经费5.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差旅费32万元,劳务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万元等支出。

项目支出356.42万元,主要用于 安全监管经费与 其他应急管理支出经费。其中重点工作经费27.18万元、安全生产监管经费60万元、安全生产专班运行经费15万元、 应急管理防灾减灾专项经费33万元、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9.32万元。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暂无其他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日常公用经费: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2.安全生产监管经费: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等;

3. 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确保尽可能多的受灾群众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救助,提高救助资金的覆盖面,使更多受灾人口得到必要的援助。

4. 应急管理防灾减灾专项项目:用于协调各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支持社区开展全国、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依照上级有关规定对受灾困难群众开展救助,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确保在面对自然灾害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安全生产专班运行项目:确保特定区域、项目的安全生产,通过集中资源和专业力量,以专业化的管理和服务,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及其下属单位截至2024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设备212件,价值243.15元,家具用具355件,价值25.81万元。我单位无房屋及土地。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

2025117

  
附件【眉山市彭山区应急管理局2025预算编制说明(公开).doc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网站维护技术联系电话:028-3760355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28-37603556

网站标识码5114220003  蜀ICP备1902683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2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3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