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单位全称: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刁阳,办公室电话:37623686。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要从事彭祖山风景区旅游综合开发建设监管、长寿村旅游小镇二期安置区建设、水郡未来城项目推进工作。
(二)2024年工作重点
1.2024年度,党工委将紧紧围绕区委工作部署,结合工作职能,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抓好管委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继续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准确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着力解决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2.彭祖山景区:完成五行药田种植与建设,形成中医药健康养生基地规模,继续进行彭祖养生文化挖掘与推广;指导景区拓展业态,提高游客参与体验感;同时加强对景区运维监管,结合运维考核,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当前彭祖山景区业态单一、缺乏体验感、旅游产品单一,2024年拟新增业态,东区农业观光项目(油菜花季节4-5月);不老阁点位品茶、旅游产品售卖;彭祖居点位健康养生产品售卖;无人观光车体验(主打亲子家庭、年轻情侣等消费群体)等项目,提升景区业态,丰富游客体验,提升景区活力。
3.江口古街历史建筑保护修缮项目: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积极开展招商工作,为打造江口古街集文化体验、观光旅游、养生度假为一体的川西特色码头提供示范。
4.江口沉银博物馆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2024年计划完成:一是新建岷东大道至博物馆道路、市政、路灯、给排水、电力管沟、园林绿化、通信、海绵城市等工程,计划总投资4000万元。二是新建10KV电力电缆、新建电缆排管通道、10KV计量环网柜、10KV保护分接箱、新建直线电缆检查井、新建缆桥编辑器等工程,计划总投资3600万元。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纳入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2023年末在职职工8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事业人员5人。临聘人员3人,退休人员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2024年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2259147.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9147.34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259147.3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7835.7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354.35元,卫生健康支出48427.17元,住房保障支出114530.04元,农林水支出50000元。2024年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山发展推进中心预算收支较2023年减少277008.49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7008.49元,原因是2024年人员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40000元,原因是长寿村旅游小镇(一期)建设项目二期建设经费减少。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及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开展、项目推进经费项目开展、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经费项目开展。
基本支出1719147.34元,是用于人员等日常支出,包括工资、津补贴、保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45000元,咨询费3000元,差旅费100000元,会议费5000元,培训费5000元,公务接待费7000元,工会经费11648.24元,福利费12351.78元,其他交通费用234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5000元。
项目支出540000元,主要用于项目推进项目、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项目。其中:项目推进项目490000元,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项目50000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7835.78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与项目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354.35元,主要用于人员养老保险经费。
(三)卫生健康支出48427.17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114530.04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经费。
(五)农林水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及“双创”专项经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推进经费490000元:用于江口古镇、江口水镇、沉银博物馆、彭祖山建设及蜀郡东岸项目开展经费。
脱贫攻坚及“双创”巩固经费50000元:用于联系村和联系群众帮扶工作,用于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
完成江口古镇、江口水镇、沉银博物馆、彭祖山建设及蜀郡东岸项目开展工作。完成联系村和联系群众帮扶工作,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截止2023年底,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彭山区彭祖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5日
主办单位: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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